婚姻的默契,逃不出這三個方麵:精神的,生活的和肉體的。 三個方麵如果有一樣比較契合,日子過起來才有盼頭。三個裏麵,生活方麵如果不太契合,方可磨合調整,以適應對方。精神和肉體方麵,我認為基本上(最好)是與生俱來,沒有太多空間可以調整。
肉體方麵的,吸引與否,應該是立見分曉,證據確鑿,無需捕風捉影,相信自己的感覺就行了。就連科學也來湊熱鬧,提供你們倆是否天生一對的理論支持。這方麵的研究多了去了。 比如,接吻滿意程度,就能判斷出 你們倆的基因是不是能結合出德智體全麵發展的下一代(特別是智和體,德方麵不知是否有研究。) 除了接吻以外,是否喜歡對方的體味也非常能說明問題。這方麵的吸引,我覺得是渾然天成,無需動腦筋來判斷,也沒什麽進步空間, 不應該忽視才好。婚姻從開始到中間到後來,經曆變化可以跌宕起伏,唯有肉體吸引會持續其中,難於忽略。所以這方麵默契的,意見有分歧,三觀有矛盾時,廢話少說,直奔主題直接親密,日子就又往下過了。俗話說得好:“肉體是純潔的,不要讓精神玷汙了。”聽起來很熟嗎?哈哈。
精神的契合,一樣是可遇不可求。這樣的例子說多也多說少也少。我覺得大概可以分兩種,一種是兩個成熟的精神的契合,像錢鍾書和楊絳,林徽因何梁思成。。。還有一種,為避免衝突,幹脆自己培養對方,比如高曉鬆和前妻, 在前妻思想未成熟前娶過來, 把自己的一套灌輸給她,以期達到精神的一致。這一種顯然並不可行,後來他們還是離了。精神的契合是普羅大眾可以大膽公開的追求,西方有個詞專為此用叫soulmate.翻成中文是否叫:靈魂伴侶?尋找soulmate真是又新潮又必須,好像還有層涵義:精神的契合,無關肉體什麽事。前兩天正好在文學城頭看見這樣的一個純粹的例子,結婚5年,隻有快樂的精神的關係。這一對是作家丁玲的朋友。正好應了另一句俗話:“精神是純潔的,不要讓肉體玷汙了。”聽起來好像也很熟?哈哈。
我個人以為,精神和肉體,任何一樣如果相當契合,可以生出容忍來,使婚姻得以心甘情願的延續下去。如若不然,就隻是過日子了。當然物質的滿足屬另一種分類,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