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
2020 (217)
因為我是女孩,我祖母在我出生時就托人給我找了一個家庭,說那個家庭條件不錯,準備把我送出去。我媽不舍得把我送走,我才留下了。我媽也問過她的阿姨能不能幫忙帶我,她阿姨說她已經在帶我表姐了,再帶我會忙不過來。(我媽媽童年時她的親娘已經去世,她是她的阿姨帶大的。)可以說我一出生就是個不受家裏老人歡迎的孩子。
平時白天我父母上班,我祖母從來沒有碰過我一下,也從來沒對我笑過,她沒能把我送出去,可能視我為眼中釘;還好我媽給我請了個保姆,每天來帶我大約5-6小時,我和我的保姆親,但是我的保姆不識字,我讓她給我讀小人書,她無能為力。
我媽下班一回到家,我祖母和她的傭人就一唱一和地對我媽告狀,說我今天做過什麽壞事,我媽就二話不說,用一條粗麻繩把我全身綁起來,使我不能動憚,然後用手打我屁股,打到我哭為止。其實她這麽打我不太疼,但我知道我必須哭了她才會停止。然後她晾著我一個人在一間房裏,過了一陣子才來給我鬆綁,一邊給我鬆綁一邊問我:你這次記住教訓了嗎?以後還幹壞事嗎?很可能她小時候她爸就是這麽對她的,她也對我照搬。
我上學後考試成績不好時,必須作出愁眉苦臉的樣子至少兩天以上,同時還要聽我媽不斷唉聲歎氣,如果我露出一點若無其事的樣子,我媽就會立即發作,把我痛罵。
我媽對我比較溫馨的片段是我在6-7歲前,她每天晚飯後都教我唱歌跳舞,給我讀小人書。她給我做的衣服都得到別人的誇獎,都想要細看是怎麽做的。我每次穿上這些新穎別致的新衣服,她就把我帶去照相館去照相,弄得我以後每次路過照相館就想去照相。(照片就不貼了)
還有,我媽在我小學時休長病假在家,每天我中午回家吃飯,桌上已經擺滿了熱氣騰騰的菜,這是別的孩子沒有的待遇。
【小時候】思甜 -
【小時候】憶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