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戴維 

肺腑之言,不吐不快, 言者無罪,聞者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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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梁彼得華人要發聲,但更要懂法守法

(2016-02-18 22:23:57) 下一個

最近華人圈為紐約華裔警官梁彼得被判罪鬧得沸沸揚揚, 似乎不發聲就沒有華人的地位。

但是要不要發聲,首先要懂法守法。

首先客觀的了解事情經過。

2014年11月20日,梁彼得在紐約市的一棟住宅樓作例行巡邏時, 在打開一個沒有開燈的樓道門時開槍造成一名沒有任何武器的居民死亡。公訴人起訴梁彼得在一個居民來往的公共場所冒然拔槍。傷害居民後,他沒有按照警察規定采取急救措施幫助傷者,而隻是擔心槍擊會終止他的警察生涯。

2016年2月11日下午7時24分左右,陪審團就華裔警察梁彼得(Peter Liang)槍支走火擊中非裔格利(Akai Gurley)致死一案做出裁決,裁定梁彼得二級誤殺(Manslaughter)和瀆職(official misconduct)成立。


根據主流媒體報道,沒有提出當時有任何的緊急狀況,所有也就沒有理由拔槍開槍(或造成槍走火)而且他沒有任何幫助傷者,甚至沒有召喚救護車。 因此從法律來講,陪審團的有罪決定是合法的。

既然判決有罪是合法合理的,沒有冤屈, 沒有誤判,那麽有什麽可以聲援呢?有些人說其他種族有事就鬧, 但近期發生的幾起混亂都確有法律理由。華人要發聲首先要有合法合理的理由。不然就是胡鬧,非但爭取不到華人的利益,隻會顯出華人不知法。

對梁彼得的同情可以用捐款的方式為他請好律師爭取輕判,如果以為上街聲援就會改變法庭的判決,那就太天真了。

紐約時報的報道連接http://www.nytimes.com/2016/02/12/nyregion/officer-peter-liang-convicted-in-fatal-shooting-of-akai-gurley-in-brooklyn.html?_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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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Norstar 回複 悄悄話 你要是覺得自己特有理,幹嗎把被人的評論都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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