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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第一代移民,我們對子女們的“言傳身教”,或多或少阻礙、限製或減緩了孩子們融入西方社會的腳步。由於價值觀和世界觀的不同,我們在對待孩子問題上的無為,恰恰可以使孩子在未來的人生舞台上大有作為,如魚得水,這決非危言聳聽的說詞。
事實證明,我們越多幹涉和限製我們的子女,他們就越被動,越不快樂,也越難實現他們自己的理想。比如,美國的教育告訴學生學習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從而鼓勵他們獨立思考,學自己想學而且喜歡的東西。而中國人傳統的思維習慣卻是事先對學生做出許多規定,視學習為功利。學什麽,什麽時候學都會由老師和家長來主導。而我們往往自以為是地認為,這樣做就是對孩子負責任,卻從不考慮孩子們的感受和需求。從孩子上小學時開始,家長們就不遺餘力地去付諸實現他們自己的而不是孩子們的夢想。升官發財是中國人曆來追求的終極目標,而用這種傳統價值觀潛移默化,或大張旗鼓地影響和教育孩子,就成了一種人人遵循的不二法則。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的孩子還不能算作真正意義上的第二代移民,他們不可能徹底地西化,即完全融入到西方社會裏去,在他們的身上仍然保留著許多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和烙印。
一次,已上大二的睿對我說:“我根本算不上第二代移民。”我聽後吃驚地問他為什麽。他振振有詞地說道:“我是和你們一路走到今天的,所以我知道努力、節儉和自律。”仔細想想他說得非常對,在我們的奮鬥經曆中都有孩子們的主動和被動的參與。當然他身上也有許多不同於我們的地方,比如主觀能動性、喜歡獨立思考、融入意識強、西化的個人素質和遵紀守法的品德等。
雖然我基本上對孩子采取一種順其自然、散養的管理模式,但我仍然脫離不了是個很傳統的中國人的局限性,也時常會用我的價值觀有意無意地影響孩子的思維習慣。睿上初中時,就發生了一件我自己都不確定,卻堅持用我做父親的所謂“威嚴”粗暴幹涉他行為的事情。
一天,睿告訴我們,明天他不上學了,要去法院出庭。我有些困惑,一個小孩去法院幹什麽,莫非他在學校裏做了什麽錯事。。。。。。
“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麽?” 我一臉嚴肅地問他。
起先他不言語,但在我一再追問下,才向我講述了事情的原委。原來在學校食堂裏,總有一些高年級的孩子向低年級的孩子強行索要飯錢的事情發生,其實就是一些小錢,一美元,兩美元的,最多也不過是幾美元。記得剛到美國時,早來的中國人曾不止一次地告誡我,每天出門時,口袋裏要裝些零錢,如果遇到要錢的黑人就主動給他們,否則不知道會發生什麽。由於對美國社會不了解,所以本著“聽人勸,吃飽飯”的原則,剛來美國的頭幾年,我總會在口袋中裝十幾二十美元的零錢以防不測。因此如果睿告訴我他遇到這樣的情況,我一定會告訴他,有人要錢就給人家,破財免災,不要節外生枝。理由很簡單,我們是新移民,沒有理直氣壯的資本,更犯不起錯誤。如果不幸攤上了,最好的解決辦法也就是息事寧人,得過且過。而睿天生就是個喜歡報喜不報憂的孩子,他很少和我們講他走麥城的經曆,哪怕是一件非常小的事。他像孔雀愛惜羽毛一樣,愛惜他的麵子。不知受誰的影響,睿從小就處事中庸,低調,即使遇到吃虧的事,也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會和家長說什麽。但我敢斷定類似的事情一定在他的身上發生過,從他閃爍其辭的態度就端倪可察。好在沒出什麽大事,而且我也相信他能擺平這種小事。
但西方人從來就有得理不饒人的傳統,一個和睿非常要好的美國孩子向家長告發了那個搶他飯錢的小黑孩。為此家長先找學校理論,同時還把那個孩子告到了法院。而睿作為目擊證人之一,理所當然的被迫去法庭作證。起初我有點擔心,那個黑孩子會報複睿,很想阻止他。因為在不久前我們這裏就曾經發生過一起,一個年僅14歲的未成年小黑孩子,因搶錢不果而槍殺了一個即將畢業的芝加哥大學博士生的惡性事件。但我又怕睿過不了學校這一關,再說硬不讓他去也沒有道理,隻好入鄉隨俗了。但我還是囑咐睿:
“到了法庭實事求是回答問題就可以了。平時要注意安全,離那些人遠點,如果有人管你要錢就給他。”
睿“嗯”一聲,算是答應了。
睿去了一整天,我原以為事情就算解決了。誰知在以後的一個學期裏,睿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法院傳去了多次,顯然已經影響到他的學習和正常生活,我開始有些不耐煩了。我心想不就是一元錢嗎,何必如此大驚小怪,勞師動眾呢?
你們為了你們的理由可以不讓孩子上學,為什麽偏要拉睿做墊背的? 我承認我的公共意識很差,但影響孩子升學的後果還不得由我們自己來承擔嗎?
我告訴睿,你不要去了,你的證詞已經留在了法院,你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沒有必要每次都出庭。看到睿有些不情願,我就威脅他,如果你因此繼續曠課,明天我就去找學校。他這才息事寧人地對我說,還是我自己解決吧。後來我不知道睿是如何處理這件事情的,但從我們談話之後,他就再沒和我們提起過此事,我也沒追究。說實話我真不知道他後來又去過沒有,反正我從來不去學校,至於發生了什麽,我也一無所知。對睿,我一直是外緊內鬆,隻要我每次下班回家,看到他就可以了。
我知道自己這樣做,合情但不合理。入鄉隨俗是我們移民起碼要遵循的道理,更何況我們對西方社會知之甚少。在這種情況下,順其自然往往比逆流而上要明智一些。老毛不是說過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在許多時候因為我們的無為,才可以讓孩子有所作為。但我們又常常太主觀,太自以為是,望子成龍之心太迫切,而忽視了孩子的真正需要和客觀存在的事實。不說別人,我自己就常常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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