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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案· 鐵證

(2016-01-09 19:05:36) 下一個

鐵案 · 鐵證

 
頑石 · 2016-01-09 · 來源:烏有之鄉 

http://www.wyzxwk.com/Article/shiping/2016/01/357606.html

關注法製新聞的朋友可能都聽過“我們一定要將某案做成鐵案”之類的說法,不知道別人感覺如何,我聽了總是會有些毛骨悚然的。

所謂“鐵案”,大約是指證據確鑿、不能推翻的定案。相信古今中外大多數司法人員都不希望自己審理的案子被人推翻,可事實又如何呢? 許多一時看來 “證據確鑿”的案子最終被證實為冤案而被推翻的例子並不鮮見。遠的不說了,就說依法治國的年代吧:河南趙作海、湖北佘祥林、雲南杜培武、雲南大學生孫萬剛等均曾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極刑,沉冤多年後都被證實為冤案。至於還有多少趙作海、佘祥林依舊冤沉海底,恐怕隻有天曉得。由此可見,“鐵案”雲雲,是未 必經得起時間檢驗的。

“我們一定要將某案做成鐵案”,信誓旦旦的口號聽上去氣壯山河,可仔細研究就可以發現,這句話的關鍵處就在一個“做”字。隻要認真“做”,就能出“鐵案”,換言之,許多“鐵案”其實是“做”出來的,不就是這個邏輯嗎? 秦檜何以不說要將嶽案做成鐵案而隻以“莫須有”給嶽飛定罪? 我猜想秦相爺還是預留了伏筆的,他應該知道終究會有人要給嶽飛翻案的。僅此一點便可看出,秦檜雖為大奸巨惡,畢竟還沒有完全失去自知之明。

要做“鐵案”,須有“鐵證”,“鐵案”既然是“做”成的,“鐵證”當然也可以“做”出來。判決趙作海、佘祥林們的“確鑿證據”是怎麽來的? 刑訊 麵前有口供,利誘之下有人證,古往今來不都是這些招術麽? 再比如,我在網上看故宮圖片,你硬說故宮就是我的,“鐵證如山”,我能不認? 即便我想否認,你再找幾個人證明——故宮雖不在頑石名下,但九道十八彎之後實際產權仍屬頑石,在如此“鐵證”麵前,我還怎麽分辨? 我又怎麽敢分辨? 我能到哪裏去分辨?  

薄熙來判決書、手銬等對公眾展出(圖)

我曾在貴州息烽集中營、重慶歌樂山渣滓洞參觀,見識過真正的“鐵證”,那裏陳設的烙鐵、鐵釘、鐵鉗、鐵錘、鐵棍、鐵鍁,更有一副副腳鐐、手銬(已鏽跡斑斑,沒有現在的鋥光發亮),不就是國民黨反動派殘酷迫害共產黨人和進步人士的鐵的證據嗎? 當然,將這些“鐵證”展示給世人參觀的並非國民黨人,國民黨人還不至於這麽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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