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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一點《舊金山和平條約》

(2013-05-31 19:41:26) 下一個

了解一點《舊金山和平條約》



首先,這個合約的本質是美國和幾十個國家決定中國的領土主權問題,性質上跟八國聯軍沒有區別



互動百科(鏈接:http://www.baike.com/wiki/%E3%80%8A%E6%97%A7%E9%87%91%E5%B1%B1%E5%92%8C%E7%BA%A6%E3%80%8B)有一段挺有意思:


“1951年9月召開舊金山會議時,由於印度對“台灣歸還中國,千島群島及南庫頁島歸屬蘇聯” 的條款在和約中未明確規定表示不滿,拒絕參加;蘇聯、波蘭、捷克三國雖出席會議,但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被邀請以及對條約內容不滿等理由,拒絕在條約上簽字。當時有49個國家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但是,由於當時中國、印度、緬甸等國沒有參加,以及蘇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沒有簽字,所以,《舊金山和約》 不足以視為對日本的全麵講和。”


我順便加一句,後來這些國家如印度和緬甸等等跟日本簽署了雙邊的和平條約,上麵提到的印度不滿的地方就是日本人一直用來論證“台灣地位未定”的根據。


“《舊金山和約》共七章、二十七條,主要內容:盟國承認日本對其領土和領海有完全的主權;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日本同意將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等置於聯合國托管之下而以美國為唯一管理當局;日本得自願加入集體安全協定;盟國可與日本締結雙邊協定在日本駐軍;盟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有目共睹,美國早已不再是琉球群島和小笠原群島等唯一管理當局了。


百度百科(鏈接:http://baike.baidu.com/view/10272766.htm?fromId=1050865)提到:


“2013年3月12日日本政府決定,將把《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生效61周年的4月28日作為日本“主權恢複日”,並舉行政府主辦的紀念儀式。


但另一方麵,日本衝繩縣卻把61年前的這一天稱為“屈辱日”,日本政府此舉在衝繩縣當地引發了強烈的反對。”


維基百科(鏈接:http://zh.wikipedia.org/zh-cn/%E8%88%8A%E9%87%91%E5%B1%B1%E5%92%8C%E7%B4%84)的立場就是截然不同的了,比如說完全不提琉球。


還有:


關於中國:


“由於舊金山和約簽訂之時,正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政之初並積極參與朝鮮戰爭與美國為首的諸國對抗。雖然有蘇聯支持和英國的暗助,然而在國際間缺乏正式承認與美國的強力杯葛之下;被排除參加當時對日和約商議和簽署的機會,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51年8月15日和1951年9月18日兩次發表聲明,指該和約是非法的、無效的與絕對不能承認的。”


關於《中日聯合聲明》部分也隻字不提《波茨坦公告》。


當然了,互動百科百度百科沒有提台灣,維基就不吝篇幅了,台灣(中華民國)當然是接受《舊金山和約》滴,大家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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