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樓主人

上下幾千年,縱橫數萬裏;讀萬卷書,行萬裏路;是貓兒就叫春,是先生就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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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ASSET PROTECTION(下)

(2013-03-10 12:16:03) 下一個

第四,把個人財產與business財產分開 如果你有business, 或準備開創自己的生意,在選擇business的組織形式時也要從 asset protection的角度來考慮.不同的商業組織形式或legal entity 有不同的個人責任 (liability). Business的組織形式包括Sole Proprietorship(個體戶)、S Corp、LLC、Partnership, C Corp.等.從Asset Protection角度考慮,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危險的。人家若告你,不僅你的business要遭殃,還可以染指你的個人和家庭財產。因為個體戶本來就是個人財產與business利益不分. 你所有的生意收入(revenues)扣掉開銷和一切合理、合法的deductibles 都算作你的個人收入(報Schedule C), 如果不作退休計劃,這個人收入年終都要交所得稅。Solo Proprietorship的最大好處是簡單而方便,連公司都不用成立。你是老板,你說了算,想幹嗎幹嗎。但正因為簡單,所以別人要告你也很容易。而且,這種商業組織個人財產與生意收入混在一塊,別人要告你,若你輸了官司,不僅你的生意要拿去賠償,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也要受債權人追討。所以,從保障個人資財的角度來看,Sole Proprietorship是最不安全的。而其它形式的商業組織形式一般都把你的business與個人財產區分開來,因商業上的糾紛和責任引起的官司和索賠一般僅限於你的business財產,債權人很難touch你的個人財產。但醫生是個例外,很多醫生都成立了PC, LLC 或Partnership,但醫生若輸了誤醫誤診官司,醫生的個人財產還可能要被拿去賠償。醫生的這種“特殊待遇”可能是因為醫生職業人命關天,一旦失誤會給病人和家庭造成重大傷害,同時醫生又是高收入群體,高收入伴隨著高風險也很正常。有錢人被別人起訴索賠的概率就遠遠高於一般人,劫富濟貧是美國的大眾心理。所以醫生特別需要、也特別關心資產保障問題。

第五,設立Trust(信託)如果你財產已經很大,該做的都做了,該有的都有了,最後一個堡壘就是設立信托(Trust)。形象地說,信托就是在你和你的財產之間設立一個第三者,一個名義上的所有人(Trust)。名義上你不擁有財產,信托擁有財產。別人可以告你,但你名下一無所有,告也白告。當然設立信托(Trust)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限於篇幅,本文無法贅述,隻簡單述幾條:第一,從時效性來劃分,信托有兩種:可撤消信托(Revocable Trust)和不可撤消信托(Irrevocable Trust)。一般人設立的信托都是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是一種可撤消信托,可撤消信托不能保障你的財產。可撤消信托隻是說一旦你過世,你的財產不需要經過法庭的任證程序(probate),但並不能保證這筆財產不受債權人追討,因為這是可撤消信托,任何時候都可以更改或撤消。第二,真正保障你財產安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如不可撤消人壽保險信托。因為不可更改、不可撤消,債權人拿不到。唯一的例外是如果你欠國稅局(IRS)的稅,國稅局(IRS)還可以從你的不可撤消信托裏拿錢。當然,有利必有敝。債權人拿不到你的錢,你自己要從不可撤消信托裏拿錢也非常困難。財產一旦放進了不可撤消Trust,你也就失去了靈活性,很難隨心所欲地使用、處置。總之,Trust有多種多樣,在財務規劃上有不同的作用,也有不同的局限性。你是否需要Trust,需要什麼樣的Trust,不是簡單的三言兩語就能弄清楚的,一定要請教專業人士,切忌想當然,或人雲亦雲。


(本人是財務規劃人士,不是律師,本文隻是提供一般的信息,本非法律谘詢。更多文章請參閱本人個人網站WWW. FANQIY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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