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樓主人

上下幾千年,縱橫數萬裏;讀萬卷書,行萬裏路;是貓兒就叫春,是先生就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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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主,不容易!(四)

(2013-02-20 10:46:38) 下一個

Jim的case暫且按下不表,老李自己的日子也不好過。本來Tom答應3月15日的房租到4月30日一定付清。怕口說無憑,老李還特意寫了一篇長長的email,3月份房租4月底交,4月份房租5月15日前交,5月15日due的房租5月底交,6月份開始回歸正常。為表示地主的“仁慈”,老李還特意免掉了late fee,就此一次,下不為例。Email特意強調以上幾條隻要一條沒做到,Tom就要立刻搬出condo,絕不寬容.這是先禮後兵,也是老李的“最後通牒”。老李要求Tom回email表達意見,Tom也很快回了電郵,表示同意所提要求,並把新單位的地址、電話通報了老李,稱有4個loans 5月份會close,到時會有一大筆commission,一切都會好起來。4月20號老李收到了Tom寄來的3張支票,分別是500元、500元、700元,分別標明不同的cash out date。4月30號老李準 備存最後的700元支票時,Tom打電話來,要求過10天再存這張支票,說有個loan還沒有close,要求再等幾天。老李也是“良心大大的好”,總想給他出路,也就同意了,但警告如果一個禮拜後還是不能存錢就要上法庭啟動eviction程序。又等了10天,Tom音信全無,老李打過電話去,Tom又要求再給他一點時間。老李的耐心和善心已經消耗殆盡,沒辦法隻能上court,把他趕走。5月中旬的一天,驕陽似火,老李頂著烈日驅車到了Municipal court,問了好幾個人都不知所雲,最後問了 court裏的一個警察,告訴說這事要到county的civil court辦理。幸 好county civil court就在馬路對麵。於是又奔到對麵大樓3樓專門處 理房東-房客糾紛的部門,領了表,拿回家,仔細的填寫了,並複印了 4份。第二天,老李又驅車趕到court court house,交了表,付了25 元,court辦事人員稱2周內會通知你和被告何時開庭。

事情終於走到要上法庭見真章的一步了。據全職作地主的Richard說,一般房客拖欠房租的最後都會被趕出去,但這個過程需要多長時間就很難說了。老李頗有點後悔,當時沒有聽Richard的,Tom一付不出房租就應馬上上法庭啟動eviction.買房出租不是作慈善,也不是學雷鋒,當地主的唯一目的就是要賺錢至少也要不賠錢,business就是business,不能把個人感情加到裏頭,就算是個教訓吧.按照地主婆雀兒喜的說法,要學遊泳,哪能不嗆幾口水。要當地主就必須精明、果決、不怕麻煩,而且要享受這種過程,要象毛主席教導的那樣:“與天鬥,其樂無窮;與地鬥,其樂無窮;與人鬥,其樂無窮”,那一個大地主、大房地產商不是這樣鬥出來的。在美國當地主不需要戰天鬥地,但與人鬥是免不了的。老李想起前不久還花錢去聽過美國某著名房地產大亨的講座,講員在台上說的是口沫橫飛,雲山霧罩,列舉了大量的炒房地產快速發財致富的案例,台下的聽眾聽的是激動萬分,熱血沸騰,好像被打了雞血似的。現在想起來,也是忽悠接著忽悠,忽悠那些花錢買票的聽眾。先講一些最空泛的東西,你要想知道實際的操作技巧,那就另外花錢進高級班。高級班又分好幾檔,以學費多少來定。交的錢越多,教的東西可能越多。你說他騙錢吧,人家確實有成功的;你說他實際可行吧,但成功的概率又實在是太低了,100個人有一個就不錯了,其他99個人就成了分母。而且不需要資金,連20%的頭期款都不需要,簡直就是空手套白狼。老李是讀書人出身,思想還是比較正統,對這種不敢說歪門邪道至少是旁門左道的發財路還是比較忌諱的。他不相信也不喜歡空手套白狼那套做法,願意踏踏實實地付down pay買個房子出租,讓每月的房租收入cover mortgage,日後貸款付清了,每月的房租收入就成為比較固定而可靠的收入來源。如果房市回春,房價上漲,收入回報可能就更高。

應該說老李對當地主後可能麵對的煩擾和困難也是有準備的,老李本來講究修身養性、清靜無為的人,家裏的牆上掛著諸葛亮的名句“淡薄明誌,寧靜致遠”。前幾年對投資房地產當地主一直是很抗拒的,06年房市crashed之前,就有agent鼓動他太太買房出租,被他擋下了。一是怕麻煩,二是覺得自己不handy,房子的修修補補自己幹不了,也不願幹。這幾年房市大跌,房價跌近bottom,於是抄底撿便宜的念頭也象無孔不入的野草一樣慢慢地在心裏紮了根、開了花。再說那是全新的房子,幾年內也不需要維修,而且deal確實不錯,於是就果斷的出手了,當上了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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