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影裏一歸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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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的性與格和人的品與名

(2016-09-18 23:32:42) 下一個

拿到一篇稿子,裏麵有一句:“The member is calling about their benefits”,我毫不手軟就改成了“his/her benefits”。 再看嚇一跳,260個文檔的係統裏幾乎每篇都有許多處這樣的錯。這不光是單數、複數亂套,這簡直是亂性。怎麽十幾個成員的小組,單我這個唯一的“外國人”火眼金睛?據說Designer 和Developer的最大區別,是一個用左邊大腦,另一個用右邊大腦。Developer的我是不是用錯腦子了?

組裏有一位同事曾經在出版社做過事,她說她以前也和“their”過不去,扭打許久,終於放棄。我在認輸之前,不死心,寫郵件問訊總部的交流編輯部比芙,她每周發布商務寫作的常見錯誤。不記得她回郵的具體措辭,大抵是胳膊擰不過大腿的話。英語沒有一個單數代詞能涵蓋陰性和陽性,隻好用複數代詞了之。英文如此亂性成定局,也省卻我一樁事:那260個文檔不用我費心了。

這時候來了一位Mary Norris,《紐約客》(The New Yorker)資深編輯。《紐約客》在美國名深望重,誰上了這個雜誌,就穩居“名作家”的高椅子跌不下來。這家雜誌的編輯出了名地不好對付,堅決捍衛美式英語的純潔。瑪麗自己也承認別人對文字編輯的偏見也非空穴來風:一夥心理有陰影的“我逮到你了”的人,撒逗號跟撒胡椒麵一樣,刀砍斧劈,紅蠅遍地。(“She acknowledges the image of copy editors as grubby gotcha gangs, spraying commas, hammering errors and raining red ink on narratives.”) 這樣一位堅定的編輯,在提到究竟“his/her”還是“their”對時,也無可奈何大江東去。錯到所有人都在說,真是沒有力氣一個個去更正。

但是瑪麗堅決捍衛格。總統奧巴馬的一次演講中說“between Michele and I”被當反例無情痛鞭,估計有完美癖的人會捂起耳朵尖叫。要是我收到禮物,卡片上說“A gift from my husband and I”,我需要克製才不會看低這件禮物。身為資深編輯的瑪麗,平生第一本出版的書就叫Between You and Me。真是印證了一首歌,唱一位女友,她是校對編輯,會在稿件右側密密麻麻用紅筆修正,會說正確的between you and me。這神奇的四個字,不僅標誌了正確的格,還明證了秉真的名。回憶我學德語的幾年,名詞、代詞、冠詞需要背性和格。比如“der”(相當於英語的“the”), 4個格,4個性,看和哪個名詞一起用,放在句子的哪裏,一共可能16變,我真的暈脫了。英語太小兒科了,這還搞不清楚,說不過去。

瑪麗還詼諧地敘述了逗號、冒號、分號、破折號、橫杠等等的故事和用法,還有常見的懸掛結構、虛擬語氣的錯誤等等。依我當英文老師多年的觀察和在美國用英語的體會,中國人的語法學得過分好,看到句子就習慣性分析句子結構,反忽略用詞的精確和句子隱含的內容。標點符號是我們的盲點,冠詞簡直是汙點。能極大擴大詞匯量的詞源學幾乎不講,冷僻到躲進英語專業課的角落裏。

回到正題,瑪麗提到一位編輯該修改到多大程度是適度,我想凡做過專業或者業餘文字編輯的人多少都有過困惑。錯別字必須嚴厲,標點符號也需嚴格但可適當通融,事實一定確保正確,用詞和句法可以建議修改,但要征求作者同意,或者讓作者自己改。如果改到文風打上了你的記號,那就是過了(“If you change the work so much that it shows you’ve been in there,” she said in an interview, “that’s exactly what we don’t want to do.”)。一條原則:作者是司機,編輯是教練。瑪麗甚至自我調侃說文字編輯是失敗的作家,他們嫉妒地挑著別人的錯,曲線地實現自己當作家的夢想。瑪麗果真沒把自己當根蔥。她還說,一個真正好的文字編輯,就得甘當幕後英雄或者狗熊。

這,便是品。

這書不僅在同行裏受歡迎,在教師隊伍和普通讀寫群體裏也有廣泛讀者。老師如何給學生改作業,自己寫的文章包括郵件要多嚴謹,一篇好的稿子如何需要千錘百煉,文字的演變和純潔的矛盾,不一而足,處處可借鑒。如果你發短信或者郵件,一遍不查就發送,你該讀,直到你的文字裏有正確的性和格。

“代詞是潤滑油,動詞是汽油,名詞是空氣,”所以,提筆寫英語的時候,要好好煮這鍋飯,別糊了。

最後多嘴一句:在紐約街頭巷尾,不要小看任何一族。一位肉肉的土土的大媽,有可能是名門望族的斧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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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夕陽影裏一歸舟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tmp'、人間的盒子、 coppertown、湯圓媽媽、nightrider的評論 : 謝各位!!讀書是我的享受,讀完了寫筆記是我的愛好,寫了有人喜歡是我的榮幸,喜歡了有人去找書來讀,是你們的福氣 :-)樓下我寫了讀書筆記的另一本書My Name is Lucy Barton (我的名字叫露西)其實更好,強烈推薦。
夕陽影裏一歸舟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zhuniang' 的評論 : 回複 '京工人' 的評論 :

兩位一起回了:英語和德語、法語、西班牙語、意大利語同出拉丁語係,剛開始有許多相像之處。為什麽我們看莎翁原作那麽吃力?因為他那個時候的英語也還是挺複雜的,尤其是格。格會影響名字、代詞、和冠詞,學過德語的人知道新手有多痛苦。後來英語漸漸簡化了格,隻有三個格(主格,所有格,賓格),而且隻有幾個代詞,還不是所有代詞,比如You後來賓格和主格一樣了,不再有莎翁劇裏的thy,thee,thine。英語的名字和代詞幾乎沒有性,除了he和she,這個是一開始就這樣,沒有演變。

至於是因為語言本身的簡單導致英語廣泛使用,還是因為英語的廣泛使用導致了它的簡化,這個要作研究:-)大英帝國的擴張和美洲大陸的發現,對英語的作用是巨大的。拉丁語係其它語言為什麽還那麽複雜,我不認為和合理性有關係,曆史在語言變化裏起了很大的作用,還有民族性格。這個話題有點大。

漢語有它的優點,但也有很多缺點。比如漢語虛詞很少,我們現在用的許多是從外語借來的;加上一字多用多義,文學尤其詩歌會因此營造出很好的意境。但也同時導致語言不準確,邏輯不強。

同意Yangtze430030說的,任何語言都有它的優缺點。
nightrider 回複 悄悄話 It is good to use correct grammar. However, you are wrong in the usage of "their". "Their" is the possessive form of "they" the pronoun which can be used to refer to a person with unknown sex.
湯圓媽媽 回複 悄悄話 好文點讚。會找來這本“between you and me" 來看看!
京工人 回複 悄悄話 “名次當主語或者謂語也不用變化。”

typo, sorry.有時候腦子跟不上手。
應該是“名詞當主語或賓語也不用變化”, 我是想要說,除了極少數幾個詞,英語基本沒有主格和賓格的問題。
coppertown 回複 悄悄話 interesting:
Designer 和Developer的最大區別,是一個用左邊大腦,另一個用右邊大腦
人間的盒子 回複 悄悄話 好文。
tmp 回複 悄悄話 引用的句子來自 “京工人 發表評論於 2016-09-30 05:44:47” ,不是文章裏的。
tmp 回複 悄悄話 “名次當主語或者謂語也不用變化。”

這句漢語也讓人費解。
Yangtze430030 回複 悄悄話 為了區別有文化和沒文化的人而使一部分人有文化上的優越感?漢語中由不同偏傍部首組成的新字也有同樣作用?英語的性有它存在的價值,但也有嚴重的缺陷。格也一樣。隻能說任何語言都有它的優缺點。我們的語言水平一代不如一代,對中國人的中文和英語國家人的英文都是。
京工人 回複 悄悄話 如果隻在西語裏麵比較,我發覺英語是裏麵幾乎唯一沒有性/格的,桌椅板凳不分男性女性,名次當主語或者謂語也不用變化。而當代世界英語的成功似乎也說明了一種語言沒有性/格的設置也沒有任何不方便。所以這也是我想求教樓主/版上各位大俠的,從一種語言的起源來考量,法語德語俄語西班牙語等都有性/格的設置其合理性何在(因為他們的合理性也可能反襯英語沒有此類設置的不合理性)?還是說這些語言都是比較原始的語言,而英語已經是相當進化了的語言?
zhuniang 回複 悄悄話 我想請教一件事情: 為什麽西方很多語言會發展出名詞有‘性別’的區分,譬如板凳,桌子都分性別; 為什麽要把動詞變形來表現現在時,過去式。
我個人感覺漢語沒有動詞的變形,大部分名詞沒有性別的區分,漢語的時態是用狀語來表達的。 漢語更為簡潔和效率高。
請問為什麽法語德語英語西班牙語要搞得那麽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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