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妖筆耕錄

我乃瀟灑人間一若妖,輕揮手中魔棒,點綴您美麗如花的生命!
個人資料
若妖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啞巴(14)---法庭辯論一

(2013-02-23 21:56:34) 下一個


法官眼圈發紅,我能看看 Francis 女兒的照片嗎?

我拿出了 Francis 女兒的照片,一個站在旁邊的保安把照片呈了上去。法官問,女士,我能不能複印一下照片?

我詫異地看著她。

我想幫你找 Francis 的女兒。她說,然後她朝著保安,請交去複印,越多越好;把照片送給電視台和各家報紙,越快越好。

我拿出了手絹,啜泣起來。

法官問警察,“ Jack Foster ,你認識對麵的女士嗎?”

“認識,她就是當時踢我的那個女士。”

“那麽, Caixing Liao, 你可以開始提問了。”

我是代表 Francis 的律師,下麵是我對槍殺 Francis 的警察提問了。

我平常是極為怕警察的,現在他是殺害 Francis 的凶手,我不怕。我直視著他的眼睛,“你當時開槍的理由是什麽?”

“他要跑,我們喊他他不停!”

“ Francis 手裏有武器嗎?”我直視著他的眼睛。

“可能會有。”警察狡辯到。

“你到底看見 Francis 手裏有沒有武器?”我接著質問。

“ I don’t recall! ” 警察看著我和法官說。

“ Objection! ”警察的 prosecutor 喊道。

“反對無效,請繼續。”法官說。

“你有時間跑過去把 Francis 撲倒嗎?”我接著追問。

“ I don’t recall! ” 警察又看著我說。

“ Objection! ”警察的 prosecutor 又喊道。然後她看著我,突然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女士,您和 Francis 什麽關係?有沒有肉體上的關係?”

我含著淚,“我們之間的關係,不象您想象得那麽肮髒,請您不要玷汙他死去的靈魂,他救了我的命。”

“怎麽救的?” 警察的 prosecutor 接著追問。

天哪!她要問我的過去,隨後要把我不堪的過去報導在電視上,印在大街小巷的報紙上,我似乎看到了 Michael 在得意地朝我獰笑。

可是,其實,名利對我,已一分不值。

我現在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為 Francis 討回公道。

我鏗鏘有力地說,“我倒在街上,他去送匹薩,救了我。”

“你為什麽會倒在街上?” 警察的 prosecutor 又問。

“家暴!”我大聲說,“我是一個家暴的受害者,你們還需要知道更多嗎?”我看見陳晨的臉上一臉的心疼,被他寵溺的星兒,怎麽會挨別人的打?!

“請問與本案有關的事情。”法官說。

警察的 prosecutor 不說話了。

(待續。版權歸若妖所有,謝謝閱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