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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投資理財(1c):開公司VS當員工

(2013-10-11 18:28:04) 下一個

上回說到名牌大學畢業生在公司打工。

現在來說說野雞大學的爛學生,或根本沒有學位的,沒有身份的偷渡客在米國求發展的過程:

首先,他們會到餐館去打黑工,先將債務還清,同時也學會了做餐館的一套流程。在一定的條件下,如借到或積到一點錢後,會獨資或合資去開一家餐館或一個熟悉業務的公司,因為他知道,這是他唯一能翻身的機會而NOTHING TO LOSE的。他們一般會從底層做起,一旦有機會,會雇用越來越多的馬仔,雪球越滾越大的。也許他們之中有很多人會失敗,但也有很多人會成功。俺老豬有幾個朋友就是這樣,在50歲左右時或賣掉公司或生意,或找個G腿子平時管著公司,而自己悠哉樂哉地不做任何事而拿著PASSIVE INCOMEAND ENJOY LIFE 。為什麽他們的公司或生意可以賣?因為它有ASSETS!為什麽他們可以拿PASSIVE INCOME,因為他是OWNER.

而那位在公司打工者,除了他個人積蓄外,他的ASSETS=0!他一定要繼續出賣他的勞動力,才能得到收入。

各位看官看到此處也許已繞昏了:-

當初俺老豬在學校裏念的是S.G.先生寫的《政治經濟學》,也許是俺老豬太愚蠢,也許是老師也沒搞懂,也許是二道販子寫的書, 反正稀裏糊塗混個60幾分及格而已。來米國後都是自己亂翻書,在這裏胡謅的幾個經濟學名詞,各位看官們千萬別當真。如真要有什麽行動,請先請教您的律師或會計師。

PS:周末要給小八戒做三陪, 要歇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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