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27)
我的博客有好幾篇轉載文章,看見好的文字,就想分享給更多的人看。 但我都會加上 ZT 兩個字母。好多文章被轉了無數次後, 原文作者已經被無情地轉丟了。 好多甚至連出處都沒了。既然 我無法知道原作者是誰,加上ZT(轉貼)二字,起碼告訴別人作者不是我,這也是對原作者的尊重。
有次在google 找東西, 無意間竟發現我的一篇文章被轉載到文學城之外的網站。 多少有些激動。 默默無聞幾十年了, 多渴望被關注啊。 索性把我的幾篇點擊率高的文章在google上搜一遍,居然有五六篇被轉了。 比如《名校對人的一生的影響究竟有多大?》,《同學聚會的感覺真好》等。 好多人都注明了作者,或者注明了博客地址,謝謝!。但也有兩篇就什麽都不提。 比如這位,不提作者我, 也不提我的博客地址
還有這篇,雖然沒有全盤照抄,但裏麵的話全是從我的文章摘錄的
根據定義,這些都屬於剽竊。
我覺得美國學校非常注重這方麵的教育。 老師在布置book report之類的作業時,會用一頁紙 或 一power point 講解plagiarize。我們上學時好象光忙著做題了, 考試之外的一些教育被忽視了。沒有這方麵的教育 也就缺少尊重作者的意識。
一般名家的文章是不敢被輕易剽竊的。 你說《紅樓夢》或英文詩“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是你的東西,有人信嗎? 被輕視的就是我們這些普通人。做為普通人, 文章雖然不驚豔, 但那也是絞盡腦汁,抓耳撓腮想出來,一字一字碼出來的, 是不是也該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認可呢? 所以 我“歡迎轉載”,但“請注明出處”。
握手!
謝謝留言。 看來以後應該明確注明“ 謝謝來訪,請注明出處”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