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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被哈佛法學院開除了還能被斯坦福商學院錄取?(中)

(2014-02-24 17:04:02) 下一個

Mathew Martoma
在高中時的姓名顯示為Ajai Mathew Thomas

斯坦福大學的商學院經常挑戰哈佛商學院的地位。Martoma的斯坦福MBA學位為他的對衝基金生涯鋪路,現在媒體甚至質疑,斯坦福是否應該就該畢業生在申請時的可能欺騙行為而收回授予他的MBA學位。

Mathew Martoma擁有這新姓名是在2001年,也就是說,他去斯坦福讀MBA和他正式通過法律程序改名是同一年。然而2001年入讀商學院的那屆學生,他們的申請材料應該是在2000年底之前遞交的。雖然在接受采訪時,斯坦福校方沒有明確指出該畢業生是以什麽名字申請的。但是我們應該能夠推測,他申請時很大可能還是用的那個在哈佛法學院令他傷心的名字,不然在沒有法定新姓名之前他就敢用非正式的名字申請,他的膽子也真是太大了。他們幾乎是全家為了洗去兒子或長兄的汙點而改姓,這家印度人確實富有犧牲精神並且是不惜一切代價。

Martoma
申請斯坦福商學院的推薦信也被媒體挖掘出來,推薦信出自杜克大學前教授Bruce Payne之手。從姓氏上看,他應該是位非印度裔的美國教授,這樣排除了印度人相互關照的可能。1994年,該學生在杜克讀本科時選修了Payne教授開的一門涉及倫理與公共政策的課程。該教授特別欣賞他的這位學生擁有的道德倫理操守,並且在推薦信中讚揚他擁有的超群的智力驚人的分析問題能力可貴的公平意識。從這位教授的這些溢美之詞,我們可以大膽作出二個推測,一種可能是該同學在掉進社會染缸後變壞了,另一種可能是這位杜克教授為了推銷自己的弟子不惜寫出很多違背良心的言辭。我們不知道這位教授在推薦他申請斯坦福商學院之前,是否已知他有過被哈佛法學院掃地出門的經曆,更不知道他是否也為該學生申請哈佛法學院寫了推薦信。

Martoma
的名和姓都改了,如果他不是用老名字申請的斯坦福商學院,他必須編出更多的謊言來掩蓋他取新名字的原因。即使我們這樣分析,一位斯坦福資深教授仍然認為,他是以新名字申請的,如果他的成績不錯,並且完全不提哈佛經曆,他就有可能進入斯坦福商學院讀書。如果果真如此,那麽他杜克的成績單上的名字也應該改了,杜克教授寫推薦信時也應該知情。但是,他若沒在斯坦福申請表中提及他的哈佛經曆,他必須編出一套以彌補他在哈佛的那些歲月幹了些什麽。另外,如果他以老名字申請斯坦福,讀書和畢業都用新名,而他在二年的商學院學習中都不引起斯坦福懷疑,似乎邏輯上也說不通。總之,在斯坦福保持沉默的時候,真實的東西似乎隻有這位學生自己知道。

熟悉美國研究生院申請的人都清楚,任何研究生院均要求申請人在表格的某處,回答你以往求學過程中是否有過因違規而受處罰的記錄,包括是否受過處分和懲罰性停學等等,被學校除名應該是這些處分裏麵最為嚴重的一種。一般人的回答都是簡單的No,如果是Yes, 申請人則需做進一步的說明。另外,研究生院還會要求申請人提供所有大學本科和其他研究生院的成績單。

斯坦福以聯邦法律為由拒絕專門談及具體學生的申請材料,特別是Martoma是否向斯坦福坦承過他被哈佛法學院開除的經曆。但是斯坦福發言人明確表示, 如果申請人因做假而被另一所大學開除過,不管你告訴我們與否,發現後都會嚴重地影響我們做出決定去錄取你的;斯坦福還陳述:我們認為申請人在材料上誤導或有意遺漏為非常嚴重的誠信問題,如果我們確認申請材料不誠實,斯坦福將會讓被發現做過假的學生退學。雖然如此,斯坦福商學院的前任招生辦主任卻說,她確實知道斯坦福有過被申請人說服而給第二次機會錄取了曾被他校開除過的申請人的例案,但是一些教授則認為那樣出醜的事,幾乎是不可能在斯坦福發生的。

十幾年前,斯坦福和美國其他名校基本上還沒有對申請人所述經曆或課外活動做額外核實的措施。五年以前,他們已經開始通過聘請專業人員或自己進行常規的檢查去核實被錄取的或己入校的學生是否扯過謊。斯坦福的政策是,一旦他們在調查過程中發現任何學生在申請時做過假,斯坦福將會把該學生開除,斯坦福商學院大約每年請一到三人回家。

如果斯坦福確認自己對該畢業生的哈佛法學院經曆完全不知情,也就是說斯坦福被騙了,那麽斯坦福應該完全可以收回它授予給該對衝基金前經理的MBA學位。斯坦福現在是常規性地開除發現為假的在校學生,但是斯坦福拒絕回答它是否會收回那些已畢業了十幾年的畢業生的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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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C混日子 回複 悄悄話 斯坦福至少有失察之罪,導致這傻小子拿斯坦福學位招搖撞騙。斯坦福得向股民賠償損失,並且交懲罰性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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