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跡天涯

記錄一些小時候在國內和出國後遇到的一些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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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記(1)- 圖雅原著

(2015-01-12 09:27:28) 下一個

一群朋友中,屬我混得不如人。比如開車,別人是寶馬奔馳,開出去威風凜凜,好像高速公路是他家的。我呢,說來慚愧,隻敢占最邊上的道。誰讓咱的車破呢——破車毛病多,出了事好停不是?

第一輛車我是從隔壁吸毒犯手裏買下來的。他要價一千六,說這是早期的卡迪拉克,有收藏價值。那時我剛學會開車,開去兜了一圈。回來後我指出車的毛病很多,底盤鬆散,排氣管有洞,開起來一大股機油味,顯然是汽缸漏了。總之,這車確實有收藏價值,但是除了收藏價值之外也就沒什麽其他價值了。

那你出多少錢呢?毒販子問。

看在鄰居的份兒上,我出一百吧。我開個玩笑,準備走了。其實我倒也不懂車,這套說詞都是從一本教人買車的書上學來的。

一百?No!他憤憤地叫,看來他從來沒讓人這麽宰過。二百,至少二百。

——這倒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我把這輛車買了下來。

真是卡迪拉克,輕輕一踩,馬上呼地一聲竄出去。我在高速公路上疾馳,豪情滿懷:二百塊算什麽?豪華車又怎麽樣?上高速公路也隻實現了一項基本人權嘛。

但是我很快意識到基本人權也有它的代價。這寶貝車耗油太大。從公寓到學校,一加侖的汽油就見了底。到飯店刷盤子,來回一開,正好收支相抵。一個月之後,銀行的老底子就露出來了。偏巧這時姐姐到美國來,我到西雅圖去接了一趟。姐姐學文學,是有浪漫氣質的那種人。她指著一座高山說:嘿,上去看看。我咬咬牙,把油門轟上去。到了山頂,她把頭發一撩,野戰軍似地跳出去,巡視一圈之後,指著一座更高的山說:走,再到那邊看看!

把姐姐送到她的學校之後,我徹底破產了。

車是不敢開了。我每天吃兩個麵包圈,小口喝涼水。我坐在門口的台階上,憤世嫉俗地看著頭發飄動的美國小妞們開敞篷車馳過。自己的車則停在門前,僅供朋友們參觀。朋友們在椅子上坐坐,試試電動窗戶,說:還是鴉能幹,說話就成了豪華階級啦。我說:可不——就是窮慣了,猛不丁的還有點適應不了。

朋友走了,我蹬著破自行車去買菜,苦是苦點,心情還是舒暢的。

心情沒舒暢幾天,警察忽然在車上貼了一張二百美元的罰單,說是不許老停著不動。這簡直豈有此理嘛:車一動就產生汙染,還會發生交通事故,好好停那兒,大閨女似地多文靜,幹嘛非要開呢?

但是有啥法子。你有理,警察有槍,你跟他說去。我把吸毒犯叫來,說:這車還是你開走吧,不收錢。他笑一笑,說:要想叫我把這車開走,除非給我五百塊錢。

我懷疑耳朵出了毛病,說:哥們兒,不開玩笑吧?他一本正經地說:不不。美國嘛,都玩私有財產,這種事怎麽好開玩笑?這車其實一直是我的。說著拿出一張紙頭,說:你看,這不是車契嗎?

車契?這倒沒聽說過。我把紙頭拿來,顛倒看了幾遍,可不真有車契這個玩意。車主一欄下,可不就明白寫著吸毒犯三個字?我生氣了,說:那麽說上次你是蒙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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