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合一

隨著閱曆的增長,想通了許多事。過去相信的事被顛覆,微不足道的小事隱藏著事情的真相。有心栽花花未發,無意插柳柳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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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葬送了中國的民主

(2012-03-11 23:32:44) 下一個

多年以來,我們一直認為袁世凱竊取了中華民國的權力,用武力實行獨裁,結束了中華民國初期的民主政治。一年前,當我重新看這段曆史,突然意識到,實際上毀了中華民國民主的人,是國父孫中山。大家一定會對這個說法感到震驚,憤怒。不過,請你以客觀的態度讀完這篇分析,再下結論。



這件事要從宋教仁被殺案說起。一九一二年,清帝在革命黨和袁世凱雙重打擊下,被迫退位。袁世凱在北京就任中華民國第二任臨時大總統。為防止袁世凱獨裁,南京臨時參議院製訂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以責任內閣製架空袁世凱。隨後,中國進行了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真正的民主選舉。剛由同盟會為主組建的國民黨在這次大選中獲得了壓倒多數的席
位。依法將由國民黨組閣,而擔任國民黨代理理事長的宋教仁將成為下屆內閣的總理。即使國民黨不組閣,以它在國會的席位,也可以有效地製約袁世凱集團的權力。


袁世凱也意識到,想要有效地執政,必須同國民黨合作。一九一三年三月,在家省親的宋教仁收到袁世凱“北上共商國事”的電報,動身前往北京。在離開上海時,在火車站遇刺身亡。當時有許多人認為是袁世凱指使人殺掉的宋教仁。孫中山則不顧黨內大多數人(包括黃興)的反對,執意興兵討伐袁世凱,即“二次革命”。由於得不到廣泛支持,二次革命很快失敗。袁世凱不僅控製了先前國民黨控製的省份,而且在國會中驅逐國民黨議員,此後在中國再沒有能與袁世凱抗衡的力量。值得一提的是,《臨時約法》
 第二十六條 “參議院參議員除現行犯及關於內亂外患之犯罪外,會期中非得本院許可,不得逮捕”袁世凱以“叛亂”罪名驅逐國民黨議員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那麽,“二次革命”是必要的嗎?


我們先來分析一下宋教仁被殺是不是袁世凱指使的。我認為不是。持袁世凱殺宋教仁觀點的人認為國民黨組閣,袁世凱將大權旁落,因此殺掉宋教仁阻止國民黨執政。可是國民黨組閣是因為國民黨是國會最大黨,殺了宋教仁,改變不了這個狀況,最多隻是換一個國民黨人當內閣總理,還是國民黨執政。相反,它的風險很大。如果被抓住證據,不僅會招來全國的反對,還會給國民黨以彈劾的機會。也就是說,殺宋教仁對袁世凱有害而無益。袁世凱是個務實的人,他不會幹這種蠢事。


在一九一三年,袁世凱還沒有稱帝的野心,就是有也沒有稱帝的實力。袁世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是同南方革命黨人議和的結果。南方革命黨用臨時大總統來換取袁世凱逼清帝退位和接受《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袁世凱如有獨裁的實力,他根本不用接受《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等當上臨時大總統後,直接用武力統一中國就行了。他以後稱帝而速敗就證明了他不具備獨裁的實力。


再看一下策略,如果孫中山想製裁袁世凱,也需等到國民黨執政以後。那時,國民黨可以政府的司法程序,合理,合法的調查宋案。如果真的查到袁世凱,在證據支持下,會得到民眾和中間派的支持,再加上以政府對個人,就會有很高的勝算。孫中山在沒有搞清事實真相的情況下,輕易動武,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其效果是激起大家的反對,使國民黨陷入孤立,而被袁世凱輕而易舉地打敗。


更重要的是,袁世凱都能接受針對他製定的《臨時約法》。而作為革命黨的領袖和國父的孫中山,一遇到事情,就把他自己參與製定的《臨時約法》踢開,還怎麽能讓別人遵守《臨時約法》呢?


一九一三年的中國,剛剛擺脫了專製,憲政剛剛開始非常脆弱。孫中山作為民主的先驅,正好可以宋案為例,建立法律威嚴。試想,如果孫中山能夠尊重司法,以法律程序來處理宋案。以他的身份和國民黨的勢力,會給中國帶來何等的影響。


民主政治的關鍵是權力製約。以美國為例,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分立。而且相互之間還有許多“製約和平衡(
Check and Balance)”機製。比如立法權在國會,但是國會通過的議案須由總統簽字才能成為法律,而解釋法律的權力卻在法院。行政官員,需由總統提名,國會通過。這樣,個人或某個集團很難獨斷專行。國民黨控製國會,形成對袁世凱集團的製約,正好讓中國人民體驗一下民主政治。孫中山搞“二次革命”,給了袁世凱合理,合法的機會清除他最大的對手國民黨。從而擺脫了國民黨的製約,形成一人獨大的局麵。同時,開啟政黨,政府藐視憲法的先河。此後的中國,曆屆政府視憲法如玩物,沒有一屆政府把憲法當回事。


所以,我認為正是國父孫中山葬送了中國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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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by 回複 悄悄話 Makes sense. Some mysteries can never be 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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