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山隴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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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掠地”不叫“攻城略地”

(2023-10-30 09:25:13) 下一個


常耘傑
愛好者:電影 · 傳播 · 設計 · 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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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城略地」是個成語。應當按照既有的寫法來。

商務印書館《新華成語詞典》:

網絡上很多人的語文素養太低,錯的都能硬是給用成對的。百度百科連「脣槍舌戰」的詞條都有,哪能信?在很多詞語的用字問題上,不能相信網絡的說法,還是要儘可能求助主流辭書。以下分別是《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和《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二版,也都非常清楚,相信題主已經自己查過了。

編輯於 2014-05-1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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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蘿卜]
蘿卜
望咩望 沒見過蘿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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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字麵上,

前者給人感覺是,占領並經營。

後者是占領後掠奪一空然後走人。

所以兩個應該都有些許不同的,應該都存在。

發布於 2014-03-0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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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素]
李承素
白鶴遊雲心自在,九逸行空意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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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麽分“城”與“地”

冷兵器時代為了加強政權的穩固和軍事力量的防守,不論中外都修建起了名為“城”的工事。而在城外則是大片的土地。

兩國相爭時,最終目的是為了爭取更多的土地和人民,以增強己方的稅源,推廣君王的意誌。為絕後患,再消滅或同化其軍政長官。

這些過程,就簡化為攻城、占地、殺領導。那麽占地為什麽要用“略”呢?

2、為什麽應該用“略”

左傳

·昭公七年》:“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製也。”

杜預

注:“經營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經略。”《漢書·敘傳下》:“自昔黃唐,經略萬國。” 宋

蘇軾

《議學校貢舉狀》:“特願陛下留意其遠者大者,必欲登俊良,黜庸回,總覽眾才,經略世務。”《東周列國誌》第一百一回:“嬴樛先使張唐護送赧王君臣子孫入秦奏捷,自引軍入雒陽城,經略地界。”

梁啟超

《滅國新法論》:“英人經略

印度

之起點,在千六百三十九年。”

這樣看來,對於“城”,固然需要"攻“,而對於廣袤之“地”,由於最終目的是為了擴大稅基,提高政府收入,就不僅僅是攻占或者掠奪,而應該是經略,即治理。

譬如我黨,解放戰爭以降把武官和文官分為“軍隊”和“地方”兩個係統,前者負責攻城和野戰,後者負責安撫和治理,也即是攻與略的兩個職能之劃分。

所以對於戰爭中的兩組行為,攻城相對的確實應該是“略地”。

3、為什麽我認為“攻城掠地”也沒錯

如果你曾經苦惱於“魯迅寫錯字叫通假字,我寫錯就叫錯字”,後來也看過“被中國人誤傳了數千年的N句話”之類的帖子,並且沒有處女情結的話(為什麽?為了檢驗你是不是個理性的人),其實攻城略地和攻城掠地都沒有問題,這(兩)個詞都表達出來了戰爭中勝利一方或正在勝利的一方對於敵方土地和城池的攻占。

相信多年以後,流傳下來的正確的詞僅僅是那個容易用輸入法打出來的詞,而不是某個正確或錯誤的詞。而某個較真的小學生問他的老師為什麽叫“攻城掠地”不叫“攻城略地”的時候,妥妥兒地會得到一句萬能的答案:“記住就行了!這是約定俗成的規矩!”

發布於 2014-05-12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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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轉●臧僖伯諫觀魚:公曰:“吾將略地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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