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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緬甸出售戰艦預示海軍發展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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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緬甸出售戰艦預示海軍發展新紀元
2012-03-14 07:02:07.0


  一般具備戰艦出口能力的國家,均是按照由淺及深的順序進行不同層次的出口。而中國在向巴基斯坦出口F-22型護衛艦之前,已經具備並實施了前4個階段的技術與出口......

  3月6日,網上出現了一組關於中國向緬甸出售兩艘053H1型護衛艦的圖片。圖片中這兩艘原屬中國海軍的“江湖”-2型護衛艦,已經換成緬甸海軍塗裝。舷號也相應改為F-21與F-23。這兩艘戰艦與1989年出售緬甸的F-18型護衛艦同型。從而,也使緬甸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個大量裝備中國海軍退役艦艇的國家。與2009年7月份首艦交付巴基斯坦的F-22P型護衛艦相比,該型護衛艦存在明顯的代差。但需要注意的是,通過之前F-18號護衛艦在緬甸的長期成功使用不難看出,盡管性能相對有限,但該型戰艦卻是緬甸海軍的最佳選擇。而053H1與F-22P兩型護衛艦的成功出口,或預示著中國戰艦出口與海軍將以新的方式快速發展。


053H江湖級


053H江湖級



  首先,053H1出口預示中國進一步投身國際戰艦軍售。

  盡管中國的三軍軍備技術水平與美俄一類國家尚存差距,但其卻早已在國際軍售市場上確立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但與以主戰坦克與戰機為代表的陸、空軍裝備不同,以戰艦為代表的海軍軍備卻長期難以從中國手中銷往他國。原因很簡單,相比陸、空軍裝備,戰艦是最複雜、最體現一國大工業實力的裝備。值得注意的是,除戰艦自身性能之外,某款戰艦或其類似裝備在國內海軍的裝備情況,也是決定其出口情況的重要因素。盡管在選擇陸、空軍備時,同樣麵臨類似情況,但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這些裝備顯然難以與海軍軍備相比。

中國在陸、空軍裝備出口取得突破後,接連在巴基斯坦與緬甸實現戰艦批量出口,預示中國已開始進一步投身國際戰艦軍售。

  與主戰坦克及戰機相比,戰艦的複雜程度更高。以此為基礎,戰艦的出口分成以下幾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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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簡單戰艦維修。

  (2)、戰艦大修。



  (3)、戰艦次要裝備出口。

  (4)、戰艦主要裝備出口。

  (5)、低端戰艦整艦出口。



  (6)、中端戰艦整艦出口。

  (7)、高端戰艦整艦出口。

  一般具備戰艦出口能力的國家,均是按照由淺及深的順序進行不同層次的出口。而中國在向巴基斯坦出口F-22型護衛艦之前,已經具備並實施了前4個階段的技術與出口。而與巴基斯坦的戰艦交易則直接跳到了第6階段。

這種非常規方式並不會對中國的戰艦技術發展造成太大影響,因為中國的海軍造艦水平已經基本具備滿足全部7個出口階段的技術。但問題在於,出口型戰艦與自用型戰艦畢竟存在極大不同。



這也就解釋了一個問題:中國在具備基本滿足巴基斯坦海軍需求的“江衛”-II型護衛艦的情況下,仍要以該型戰艦為基礎,重新研發F-22P型護衛艦。盡管巴基斯坦海軍能接受裝備全套中國產武備的戰艦,但其海軍整體作戰體係卻並非中國產,因此,其必然要求戰艦具備與他國生產戰艦進行有效協同的能力。

而這顯然是中國產自用型戰艦所不需要具備的能力。因此,即使自身具備強大造艦能力,外貿型戰艦的發展,仍需經過一個由淺及深的發展過程。由此可見,中國此次對緬甸進行的戰艦出口,實際上是試圖填補其在第5階段的發展缺失。



這種努力不僅使自身具備建造出口低端整艦的能力,同時也可使出口型中、高端戰艦的技術發展更加穩固,出口體係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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