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權”說不。海之子的婚姻2.0

喜歡中國傳統婚姻2.0,反對西方極端“女拳糞子”把男人當精子和金子提供者的“昏姻”3.0,所有文章均原創,無版權請隨便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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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綠卡: 女人居然是這樣辦加拿大身份的。。

(2015-09-19 19:50:11) 下一個

http://www.vansky.com/news/immi/29235.html

看了這篇東西,不僅毛骨悚然。。。。。
有人居然如此明目張膽的鼓勵女人。製造911冤案。。。冤枉男人。。用打911的方式。。辦加拿大身份的。
而法律也漏洞,讓一個個原本善良的中國女人,引誘她們,把她們都變成“911女狼”。。

有幾個女人會經得起誘惑?。。。

一個由丈夫擔保,才來加拿大幾個月的女人,就開始和丈夫翻臉。
她問的問題,她關心的,不是如何和丈夫搞好關係從而維持應該有的夫妻長久的關係。。而是自己的加拿大綠卡。。。。

從這一點上看,雖然她沒有說細節,但是這個女人移民的動機本身就有問題。

新婚兩個月就開始婚姻痛苦的女人。
既然加拿大的婚姻如此“痛苦”。你在這裏人生地不熟的,那麽你應該回到中國去,那裏“陽光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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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麵的那些回複建議,明目張膽的鼓勵女人濫用加拿大法律用打911陷害自己丈夫的方式留在加拿大更是讓人看得膽戰心驚。。。,這還是人嗎?。。。,這是一個把女人變成喝血的狼。。。鼓勵這個女人打911陷害男人,基本就是: 你打911,就可以留在加拿大了。

這些都是靠吃人肉喝人血的所謂的“保護女性”食物鏈上的人。。才能做得出來的。。

奉勸。。那些鼓勵女人打911陷害男人的“吃腐蝕肉”的垃圾們。。

地上的世界是暫時的。。,
人在做,天在看。。,賺這些傷天害理的錢,是要招報應的!!!

 

----原文如下---------------------------------------------------

配偶擔保,離婚後楓葉卡會被馬上沒收嗎?

2015-07-14, 09:27     來源: YorkBBS

移民加拿大,拿楓葉卡,可能是一部分來加拿大的人最大的願望。然而對於通過結婚來加拿大的形式,大家又了解多少呢?網友@選擇誰是對的表示,自己是老公擔保,但是不足兩年想離婚,想問會不會收回楓葉卡。大家幫幫忙吧。

 

 

@選擇誰是對的:

老公移民身份, 婚後擔保我從國內過來的,14年6月登陸,8月拿到楓葉卡。

現在整天爭吵,甚至大大出手,

這樣的婚姻真的很痛苦,目前我已經搬出來了,但是老公每天發短信威脅我,甚至被跟蹤,

想離婚, 婚後會被沒收楓葉卡嗎,

如果沒收的話是立即就沒收了嗎,還是會給我一段時間, 因為目前有些事,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處理完然後才能離開,怕離婚後卡會被馬上沒收驅逐出境

因為我辦理的是配偶擔保,是不是兩年之內不能離婚,離婚的話就會被馬取消卡?

 

@PrettyLadyBouti:

為啥感覺你結婚就是為了移民。

@okidoki_Takitt:

如果被移民局知道,會進行調查,如果真是因為感情問題,可能會保留你的楓葉卡。

如果是其他問題,會立刻取消楓葉卡和驅逐出境。

現在忍兩年也不行了,如果你老公告到移民局,你一樣被遣返。

@luke356:

如果你有足夠的錢請厲害的律師不是問題,不然的話,還是忍一忍吧,不到兩年,遇到極品的,會舉報你

@BESTDOG:

如果你能證明他打了你,屬於家暴的話是可以既保留身份又離婚的,因為新法有專門規定會保護家暴的受害者。

@我是開心:

家暴的話,LZ很大機會可以留下哦,這邊保護婦女是剛剛的。。先打911吧。接著你老公就開始頭疼了。

@移民小能手:

第一,是否有孩子。 如果有孩子, 兩年的有條件擔保不適用。

第二, 如果沒有孩子,理論上從你登陸那天起(注意)之後兩年你倆都要維持事實婚姻關係,除非你有證據他家暴你,那麽這個兩年的條件無效。如果您沒有任何證據,基本上您要和您老公維持兩年婚姻。

有網友對樓主的行為表示懷疑,覺得樓主是為了移民而結婚,其實加拿大近些年對於假結婚的監管力度比較大,大家了解一下

聯邦移民部修法防堵「假結婚、真移民」,隻要被移民官認定被擔保人結婚時的主要意圖為移民,無論婚姻關係是否真實、結婚多久,甚至已有小孩,仍將被認定為「假結婚」(marriage of convenience)而拒簽。

並於2010年9月30日修改法令,隻要移民官認定配偶依親被擔保人結婚時的主要意圖為移民加拿大,無論婚姻關係是否真實仍將被認定為假結婚。

並且當時印裔婦人高吉兒(Depinder Kaur Gill)2007年初在報上刊登征婚廣告,獲得吉爾回應,雙方先透過電話連絡,數個月後結婚,此時吉爾因非法入境正在加拿大等候遣返。

兩人婚後住在一起,直到2008年10月吉爾被遣返回印度。同年11月高吉兒提出配偶依親申請,擔保吉爾來加,接著兩年她經常返回印度探望吉爾,並在2009年3月接受加拿大駐新德裏移民官麵談。

2010年4月移民官懷疑兩人婚姻的真實性,認為兩人當初結婚的主要用意是協助吉爾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於是拒絕其配偶依親的申請。

當時移民法的拒簽標準為婚姻不真實,「且」(and)結婚主要目的為取得移民身分。但2010年9月30日移民部修法,將「且」字改為「或」(or),亦即就算兩人的婚姻是真實,但隻要結婚主要目的是取得加國移民身分,仍將拒簽。

而加拿大2013年公布的新移民指南中指出:「目的隻是為了進入加國而與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屬於刑事罪行,加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若被發現參與為了移民的假結婚活動,將會受到刑事檢控。」被證實參與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將會被起訴。

今年5月份,一項移民部訓練海外移民官如何辨認假結婚申請的指引,列出十多項應該懷疑「假結婚」的「指標」,這項指標雖主要針對的是大學生以及還未並將要結婚的伴侶,但是從頻頻修改出台打擊假結婚的法規來看,加拿大對於假結婚的打擊力度還是蠻大的。

希望大家不要鋌而走險,到最後偷雞不成蝕把米。

而對於樓主所說家暴一事,網友也說了,新法有專門規定會保護家暴的受害者的。

加拿大約有150多萬華人,他們不少從中港台移民而來,來到加拿大之後很多人的生活圈子會變小,如果在工作上或生活上有不如意的事,容易將不滿發泄到家人身上,造成家庭暴力,而華裔"家醜不外揚"的思想更助長了家暴實施者的行為,最後可能發展成為令人痛心的家庭慘劇。

受虐婦女幫助熱線:這是一項免費的緊急援助電話服務,在全省範圍內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時開通。受過專門訓練的輔導人員可以幫助您做出選擇,提供當地援助服務信息,例如避難所和性侵犯服務中心,並幫助您製定即時安全計劃。150 種語言的翻譯人員隨時準備為致電者服務。請致電 1-866-863-0511 或者,在多倫多市及周邊地區可致電 416-863-0511,TTY 電話 1-866-863-7868。法語緊急援助熱線:講法語的受虐婦女可以致電免費緊急援助電話:1-877-336-2433 (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時)。Shelternet:該網站提供有關加拿大各地受虐婦女避難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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