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和小馬

2005年小可九歲了,小馬也四歲了。笨媽媽和兩個兒子一起成長,有快樂也有煩惱。為了記憶也為了自我陶醉一下。
個人資料
正文

比賽,貴在...贏

(2009-05-15 05:26:11) 下一個


小可從小被逼著參加一項體育活動,屢戰屢敗,屢敗屢戰。我們總是鼓勵他,貴在參與,貴在參與。

好在法國小孩子的體育運動,真就是群眾運動,一般來說人數不少,比賽啊活動啥的一年也不少,而且就是鼓勵大家都參與,出場的不論輸贏一般都給個獎牌做紀念,所以孩子們都樂意參加。

折騰著換了好幾個項目,小可這兩年喜歡上了乒乓球,我也喜歡:我本來目的就是讓他多活動活動,不是讓他去經受磨練的。像這樣的室內項目挺好的,風吹不著雨淋不著的,踢足球什麽的太苦啦。

更好的是今年他們學校體育課就學這個,學校裏也有乒乓球俱樂部,小可積極性就更高了,星期三下午乒乓球訓練從不缺席的。再加上星期三中午還時不時地和球友們一起去小飯館吃飯,美著呢。

這個星期三小可跟學校球隊出征打團體賽,因為得早早出發,還被免了上午最後一堂課,回來都晚上六點多了。

回家小可就趕緊把毛衣脫了給我們顯示他贏的T-恤衫,大大的冠軍印在上麵:我們贏了,我們贏了。

他們學校還真是有水平啊,這次包了他們那個省初中兩個年齡組的第一名。每人一個獎牌,還贏了個大獎杯,可惜不能拿回家來讓我們瞧瞧,不過參賽的隊員名字要刻杯上的。

吃飯的時候,我們還在說這事呢。小可說到回家的時候,他們學校有的孩子坐在車上抖著這T-恤衫,故意去氣別的學校的孩子。

我剛說這個這個不是太好,小馬就接嘴說:

--L'important, c'est de participer et non pas gagner (貴在參與 不在輸贏)。

看來平常沒白受媽媽的教育。

可小可這回有了底氣:

--L'important,c'est DE ....GAGNER。

結果哥倆就吵起來了。

想想這貴在參與,也對也不對,對的不用說了,不對的地方就是有點自欺欺人啊。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博主已隱藏評論
博主已關閉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