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和小馬

2005年小可九歲了,小馬也四歲了。笨媽媽和兩個兒子一起成長,有快樂也有煩惱。為了記憶也為了自我陶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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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的黑色幽默-18

(2009-01-13 13:07:21) 下一個


小馬向往著十八:那時候他就可以玩PSP啦。因為怕影響視力,我們家孩子可以在計算機上玩遊戲,家裏也有WII,可收了他們GAMEBOY,也堅決不買PSP之流小屏幕的玩藝。

軟磨硬泡多次不能得逞,小馬最後想出這招的,問他現在不能玩,十八歲可不可以玩。我當然不能說不能,咱那時肯定是管不了了,再說那時PSP肯定是不存在啦。

那天要睡覺了,小馬又提起這事:媽媽,我十八了,你就得給我買PSP。

我覺得味不對啊:你十八可以玩PSP,要玩,你自己買嘛。

小馬早就盤算好了:

--我可不浪費我的錢買PSP,該你給我買。



小馬多少有點錢,都是鋼鏰兒,放在一起還沉甸甸的。他自以為很富有,就想收買媽媽啦:

--媽媽,你讓我玩遊戲,我給你錢,我有錢。

哼,媽媽是有原則的,是不為錢所動的。當然也是因為他的錢太少,有個幾百萬,也許我會考慮考慮。

那天他還真就付諸行動,抓了好幾個鋼鏰兒放在一個信封裏,來賄賂媽媽。老媽自然又義正詞嚴地拒絕了,小馬撂下信封就走了:

--我不要了,白給你了。

過了兩天,小馬又重新發現那信封,其實它就沒動過地方:

--咦,這是我的信封,裏麵的錢是我放的,是我的。

他又把錢都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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