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和小馬

2005年小可九歲了,小馬也四歲了。笨媽媽和兩個兒子一起成長,有快樂也有煩惱。為了記憶也為了自我陶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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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有意義的事:玩打仗

(2008-10-20 12:18:14) 下一個


這幾天和孩子們一起複習“士兵突擊”,他們聽不大懂也要看,反正就挑那些打仗演習的部分看,實在太關鍵啦就拉著我當翻譯。

大家都學會記住了:好好活著就是做有意義的事情,做有意義的事就是好好活著。而且能活學活用,結果喜歡做的事,比方說玩遊戲,他們就定義為有意義的事,不喜歡的事不願意做的事自然就歸為沒意義的事了。

男孩子就是好武啊,看了以後就學著開始舞槍弄刀的,因為“這是有意義的事”。

周末更是登峰造極啦,我一轉身打個電話的功夫,家裏他們能挪動的東西全換了地方,都堆到客廳裏成為他們操練的掩體障礙物。我們客廳本來就不大,這樣一鬧就進不去人了。他們還把被子衣服都用上了,連拖鞋都成了手榴彈啦。吃飯的時候也就是暫時歸還了四把椅子,吃完了就又沒了影子。

看著小可帶著弟弟上竄下跳的,玩得一頭的大汗,還是覺得有些可笑,有時覺得他特別懂事,有時又覺得他一點也沒長大。

壞事也可以是好事啊,我趁機把其他房間的地都拖了拖,這樣拖起地來倒是方便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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