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槍

(2012-01-07 14:09:21) 下一個
這幾天與老百姓有關的新聞真多,什麽亂七八糟的都有,其中著名的有兩起槍擊事件
 
在美國,人人可以買槍,持槍和用槍,絕大多數美國人的家庭擁有好幾條槍。雖然經常出事,但政府總是聽之任之,絲毫沒有取締槍支的意思。究其原因,一是傳統的槍文化,人民總是認為用槍不但可以保衛自己的財產,而且還能用來監督政府;二是軍火商們的巨大利益;三是有些老百姓喜歡打獵,總想找點有刺激的事情做。
 
兩天前,我們德州的一個學校發生了一起悲劇。15歲的中學生薩雷茲,下課時間在走廊揮動氣槍,嚇得不少教師將教室大門深鎖,要學生躲到書桌下。警方接獲報案趕到現場,喝令薩雷茲放下武器,這小子不但不聽,還揮舞外型極像真槍的鉛彈氣槍,且指向警察。警察誤以為他揮舞真槍,趕緊連開3槍製止,其中至少有2槍擊中薩雷茲,送醫後不治身亡。
 
在美國,警察打死人的事情是可大可小的,要看警察當時的環境來決定。美國有法律,除了公差在身的警察和指定的保安人員,不管哪個人都不能帶槍去學校。如果有人違法,警察接到報案後會要求你立即放下手中的槍,要是照做,就不會有任何危險。像這次事件,警察就曾經多次要求薩雷茲放下這把槍投降,聽從警方命令,但他卻不願這麽做,隻想引人注意。結果,員警為了保護自己和其他學生,不得不開槍。
 
事件發生後,死者父母仍非常不滿,質疑為何要連開3槍,政府也就不得不進行調查。為了使調查公平,公正,公開,警察局讓當事警察暫時行政離職。現在,對這件事的對錯,全美國好多老百姓都在發表自己的看。從所有的評論來看法,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認為警察做得對,屬於正當防衛,無罪。
 
這件事使我想起了在國內一做公安局局長的同學來。他曾經告訴我,在發生了幾起警察槍擊傷人事件後,當官的十分擔心害怕警察用槍,結果,幾年前把警察的槍都通通收走,警察們隻好赤手空拳的拿自己的命與犯罪分子去搏鬥了。嗨,警察都不能用槍,叫他們怎麽能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呢?!難怪如今的社會治安每況愈下,犯罪分子也就越來越猖狂了!
 
早幾天還有一件槍擊案,18歲的莎拉‧麥可康利,在跨年夜將兩名試圖闖進家裏的持刀歹徒之一開槍打死了。
 
莎拉的丈夫聖誕節時因癌症病逝。上周舉行葬禮時,24歲的馬丁佯稱是“前來打招呼的鄰居”,但她並未讓他進入屋內。跨年夜當天,馬丁夥同史都華手持30厘米長的獵刀在她家門外徘徊,試圖破門而入。莎拉一邊撥911報警,一邊拿起霰彈槍,同時走進臥房,讓3個月大的寶寶吸奶瓶,順手拿起另一把手槍。莎拉問911接線生:“我手上有兩把槍,如果歹徒闖進來,我可以開槍嗎?”接線生確認莎拉的房門是否上鎖時,她又問了一次。接線生回答:“我不能告訴你可以這麽做,但你必須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來保護你的寶寶。”雙方通話了21分鍾。結果,馬丁破門而入時,莎拉槍斃了他。稍晚趕到的警員認為,開槍情有可原。警探說:“民眾可用致命武器攻擊任何未經同意闖入民宅的人。”這件事情幾天就傳遍了全世界,如今莎拉已經成為了全美國人心目中的英雄。
 
想想如今的國內,入室搶劫的案子何其多也,屋主有時來點正當防衛都沒法退身,好端端的法律僅僅是個擺設,隻“照顧”好人而管不著犯人。要是像美國的老百姓一樣能持槍,中國的警察恐怕比現在要輕鬆一半還有多吧!
 
當然,事物總是一分為二的,持槍有持槍的壞處。不過,美國人持槍,不但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還能用來監督政府辦事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給老百姓自己提供一個民主自由環境的保障。這恐怕就是為什麽好多美國人晚上睡覺不用鎖門的一個重要原因吧!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