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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先告狀

(2011-09-04 14:21:17) 下一個

9月1日下午3時40分,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家賈康駕車行至京滬高速滄州德州段,左側兩輪所裝錦湖輪胎突然爆胎,致車撞向高速護欄,發生事故。然後他發微博指責並控訴錦湖輪胎,疑因其質量問題致車禍發生。在本人看來,賈康有點蠻橫不講理,惡人先告狀之嫌。

首先,賈康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並沒有請求依靠交警來調查事故原因,而是采用保險公司的調查結果,這個事件本身就是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的正常程序的。一般說來,專門處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門,無論從技術手段上還是經驗上,都要比保險公司強得多。隻要交警不存私心,上麵領導沒打招呼,交警的結論應該是最權威最可信的。保險公司則不成,他們的主要目的是盡量把責任推給當事者,如果當事者是像賈先生一樣有錢有勢的人物,他們就會想方設法將責任推給第三者,其目的很露骨,那就是保險公司自己不出或少出錢。因此,保險公司的調查結果不可信,不能用作處理交通事故的依據。這一點,相信位居全國政協委員的賈先生並不是不知道。

其次,賈先生的爆胎事故肯定是發生在他未按規定的駕駛速度行車,自己違法在先。這一點可以根據他在自己的微博上提醒駕車司機“高速路無前車情況下時速也不要超過140公裏......” 得到證實。試想想,140公裏(87.5邁)的速度有多快,中國的高速公路又有多少條容許駕駛員開到這個速度?本人走遍了世界各地幾十個國家,包括發達的和不發達的,沒有見過一個國家定的高速公路標準為每小時140公裏的。也許賈先生發這一條微博的本意是讓大家吸取他的教訓,殊不知無意將自己的違規駕駛暴露出來了。從另一方麵講,賈先生也許是在為自己的違規駕駛在後悔呢!

再次,賈先生介紹,他的車累計行程6萬公裏,之前做了全麵保養。而且還說“保險公司現場勘查發現爆胎是今年央視曝光的錦湖輪胎”。請問賈先生,你能不能把什麽時候做的全麵保養,在哪個單位做的全麵保養說出來呢?如果是3萬公裏的時候做的,則是到了應該再做的時候了。明明知道是今年央視曝光的錦湖輪胎,為什麽全麵保養的單位沒有檢查出來有問題呢?應該這樣說,不管什麽牌子的輪胎,有好的也有壞的,錦湖輪胎也是如此,不可能個個都是壞輪胎。開車者也有責任按時維護保養自己的駕駛車輛。順便說一句,寫這些並不是在替錦湖輪胎(天津)有限公司辯論。本人一貫堅決主張,對那種假冒偽劣產品,國家要出重拳來打擊,確保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最後,以賈先生的全國政協委員身份來說,自己應該清楚,通過正常的法律手段來解決它會要好得多,不應該采用文革的方式將這次交通事故放到網上來處理。他這樣做的解釋就隻有兩個了:一是他自知違規駕駛在先,通過法律途徑他沒法贏,采取打官司的辦法對他來說是勞民傷財,一點好處也撈不到;二是賈先生是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經濟學家,想借機在網上和其它媒體上大炒一把,為自己撈點便宜和資本,好供日後之用。
 
由上可知,賈先生的這次事故可能理應由他自己負責。因為他深知,老百姓也深受假貨的坑害,對假的東西是深惡痛絕的,就來了一個惡人先告狀,以此來蒙騙老百姓,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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