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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8一下幾個在美國離婚的國男。

(2012-05-30 15:22:54) 下一個

俺接觸的國男一般都是留學出來的,算有知識、但有沒有文化不知道那類的。


A男是被人甩了,兩個孩子。前妻是探親娶的,長的比老公高半頭。大女兒10歲左右時,老公失業,四處打工。女的讀了一個community college的IT certificate,找到一個白領工作。不久和一個老美好了。老美後來搬過來一起住,老公也隻好認了,三人同住一個屋簷下。後來男的找到工作,去了外地,和女的離了。發誓再也不結婚了,隻dating.


B男家庭情況不好,出身農村。老婆生孩子以後,男的父母來美國幫忙帶孩子,因婆媳不和,經常吵架,最後發展到男的使用暴力,女的打911,被強製分居,孩子跟了女方。女方條件不錯,在美國也有不少親戚,不久申請離婚。因為男的有家暴史,被判極高的贍養費,不服上訴,被駁回。現在也發誓再也不結婚了,隻dating.


C男,和老婆青梅竹馬,兩人來美以後事業一直很成功,是俺們這個圈子裏,最早買$1M+大毫S的家庭。後來男的海龜,夫妻分居兩地,結果因為“你懂的”原因,女方要求離婚。男方答應,把在美國的房產,存款等所有資產,留給女方。3年後,男海龜失敗,回美,女人已經嫁給一個白人,把和前夫所生兒子的姓也改了。因為兩人是在孩子上中學的時候分手,孩子已經懂事了,對生父充滿怨恨,一直不願和父親交往。C男現在也發誓再也不結婚了,隻dating.


幾句感想:其實男人如果真正愛一個女人的話,就是要娶她一起過日子。雖然離婚在表麵上看對女方和孩子傷害很大,但是離婚其實對男人在心理上的打擊更大。上述幾位,離婚之後,判若兩人。日子過得也不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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