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關於家暴的討論,本來風氣已變,仿佛大多數人的共識是無論如何不能動手,動手就輸。可是昨天斷腸的一篇《 老婆打了 911 ,男人應該怪誰? 》讓我再次大跌眼鏡,居然一堆女性ID在貼後說有些打人是情有可原的,挨打者必有可打之處。
這讓我再次深深地感到,反家暴工作任重而道遠,樹立正確的關於家暴的觀念道阻且長。
撇開家暴問題不講,單是一個女網友的回貼就讓我不僅僅跌了眼鏡,更感到無比的悲哀。
因為她不知道什麽叫尊嚴,居然覺得被丈夫一掌拍在臉上不是什麽喪失尊嚴的事情。我本來想把這金光閃閃的光輝思想複製下來給大家重新溫習一下,可惜再找的時候已經被她找人刪除了。
刪除了不表示她沒有說過。我深深感到我們的教育是有問題的,以致於一個成年人不知道什麽叫尊嚴,不知道被人一巴掌打在臉上是喪失尊嚴的事情。
什麽是尊嚴?尊嚴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根本。不要說人,就是動物,被同類冒犯了尊嚴,也要拚個你死我活的。
我是講人權的。我不反對死刑,但是我反對剝奪一個罪犯,哪怕是殺人犯的尊嚴。
比如,我們的法律可以判一個小偷入獄,但是不應該把他們吊著打牌子遊街示眾,因為即使是罪犯,他也有他的人權,他的尊嚴。
比如,我讚成死刑,但是在他活著的時候,應該給他一個活著的人的尊嚴,不能羞辱他虐待他打他罵他甚至開萬人大會讓他帶著高帽批鬥他。
對於罪犯尚且如此,對待奉公守法的普通人,我們人人都應該尊重別人的尊嚴。
比如健康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即使犯了錯誤,隻要誠心認錯道歉就可以了,誰也沒有權力命令這個犯錯的人跪倒在地,痛苦流涕地求饒。如果什麽人主動給你跪下做如此表現,請你警惕,連自己的尊嚴都可以不管不顧的人, TA 也不會尊重你的人格,哪天時機一到,踩你虐你對你使壞的,可能就是這個人。
再比如,任何對你身體的襲擊,尤其是對臉部的襲擊都是對尊嚴的冒犯,不可姑息。
如果您不承認老公打老婆的臉是有辱尊嚴的事,拜托您回家哭著喊著讓老公打一巴掌,舍臉做個親身體會。
既然有本事勸別人忍,至少您自己要有點佛祖的以身飼虎的精神吧!
求您了,舍身取義地去挨上那一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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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與民憤 我們離真正的法製還有多遠——藥家鑫案引發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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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理解你說的那種為了家庭孩子乃至種種不得已的原因而丟棄的尊嚴。。。
不過要強調的是,這樣的一種尊嚴的“丟棄”隻是暫時的或者說表麵的。
而我認為,我們要強調的尊嚴是一種骨子裏的東西。這種骨子裏的尊嚴她所表現出來的形式和性質會因人而異,最終,骨子裏有尊嚴的人會戰勝種種外環的包裹蛻殼而出。。。
隻是這樣的蛻殼(變)往往會有一個比較漫長或者比較複雜的過程。
我也很深的體會到,不懂得自尊的人就不懂得自尊他人。
有一種人在言行上有很強的“自尊”表現,如果去戳穿的話,你會看到,表現的背後隻是一具過於自卑和內涵(自信)空乏的軀殼。例如家暴中的施暴者,為人處處設防者(加注一下,機密性質的工作者不在此例~吼吼)。。。等等。
令人心痛的是:很多家暴受害者知道自己的尊嚴,但為了孩子或其他原因不得不放下尊嚴,忍辱負重。然而事實是放下尊嚴就是在為家庭暴力開綠燈;家庭矛盾得不到解決,暴利程度越來越嚴重。所以,捍衛尊嚴才能捍衛家庭,才能捍衛孩子的幸福成長。
自認為比家暴受害者賢惠,會做人的觀眾們,請不要通過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研究顯示,施虐者的心理是扭曲的:他/她們有雙重標準的,並且將自己的錯誤推卸給受害者等等;誰攤上了這樣的人都逃不了厄運。用他人的不幸來標榜自己的人,我隻能奉上人血饅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