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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常識和程序正義話7.23高鐵事故--南都報述評

(2011-07-28 13:04:44) 下一個

摘要:7月23日那個夜晚,從兩列動車相撞的瞬間開始,所有的人,所有目光,都聚攏在這個點上,始終無法移開。時間在艱難地推移,需要關注的重點從救援轉向事故的善後與調查。

7月23日那個夜晚,從兩列動車相撞的瞬間開始,所有的人,所有目光,都聚攏在這個點上,始終無法移開。時間在艱難地推移,需要關注的重點從救援轉向事故的善後與調查。而人們所目睹與耳聞的信息,卻依然蹊蹺、詭異。7月25日深夜,本次事故的首個賠償協議被“談了下來”,遇難者家屬獲賠50萬元。據稱,短時間內接受談判並簽訂協議將得到現金獎勵。7月26日,遇難者人數被重新修正為39人,事發地官方組成57個工作小組“一對一”接待和安撫遇難者家屬,穩定其情緒。

這些天來,公眾的質疑與洶洶怒火始終難以止息,是有原因的,而且應當得到理解、聲援和涉事部門的坦誠回應。目力所及的範圍之內,荒唐與卑劣依然,龐大體製的傲慢與驕狂依然,人們的追問與困惑依然。死難者人數不應成為欲蓋彌彰的秘密,鐵道部應當盡快依據實名購票的數據如實公布乘客名單,用生還人數、受傷人數,失蹤人數的數據倒推確切、完整的遇難者名單,這已然是最起碼的公共訴求。

那些曾經鮮活但已逝去的生命,是怎麽走的,他們最後的時間曾經遭遇什麽?或許已經永遠無法被還原。但媒體盡力勾勒出的些許細節,還是讓活著的人們不寒而栗。那個在鐵道部發言人口中的“奇跡”女孩,為何會在生命探測儀上被顯示“沒有生命跡象”?參與此次救援並成功救出小伊伊的溫州市特警支隊長邵曳戎,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在事故發生次日的下午,就接到指令“要用吊機把車廂吊起來,放到橋下來清理”。在救援人員堅持之下,“指揮部”才同意“原地清理”。正是這份現在看來令人揪心的堅持,才有了所謂的救援“奇跡”。

在事故發生還不到24小時,是什麽力量和依據讓救援和搜尋匆匆結束?災難救援時被頻繁引用的“黃金72小時”共識,在環境更複雜更多變的地震、泥石流災害中尚得到堅守,為何情況相對簡單的動車追尾事故,卻無法被遵守?又是誰下達了把車廂“吊起來、放到橋下清理”的指令?實在無法想象,這樣的魯莽決策如果沒有得到抵製,將是怎樣的慘絕人寰。

在救援人員的敘述中還可以看到,當堅持“原地清理”後除了救出小伊伊,還曾“陸續抬出了7具遺體”----― 遇難者遺體還在車廂,就要開始把車廂“吊起來、放到橋下”,甚至還有對車廂的分解和切割。承受如此大動作的,除了現在的生還者伊伊,還有那些我們剛剛逝去的親友。另據報道,在此次事故中失去五位親人的楊峰,麵對妻子所遭遇的毀容,也發出自己的悲愴之問:“是撞的,還是被挖的”?

得益於發達的網絡時代,遠在千裏之外的人們可以通過網友們拍攝的圖片和視頻近距離看到現場,但進入視線的種種,不能不讓人們感到疑惑:這究竟是救援還是在匆忙打掃現場,是在尋人還是在急著毀屍滅跡?不僅粗糙對待生命救援,而且對逝者也顯現出種種無禮,這一切所要換來的,可能隻是“盡快恢複通車”這麽一個莫名其妙的訴求----― 盡管它被列在領導指示的最後一條,但卻貌似得到了最至高無上的執行。隻顧通車不救人,恢複秩序高於搶救生命,高於對逝者遺體的最起碼尊重,這是令人心寒的價值莽斷。

多家媒體的報道均提到,此次事故的善後賠償是“根據鐵道部的有關規定”,不僅先行設定了一個固定不變的基數,還預設“不超過”的封頂數字,在此之外“短時間接受談判並簽訂協議”成為現金獎勵的條件。從善後賠償的規則製定開始,這場談判就已然暗含種種的主體不對等。由肇事者單方麵製定出來的善後規則,顯得是那麽生硬、粗暴和無禮。對遇難者家屬的個個擊破,輔之以“先簽協議有獎”這樣的卑劣手段,實在讓公眾無從尋覓鐵道部的絲毫誠意。重大傷亡事故的善後賠償,應當成為集體行為,需要有專業人士組成的談判和訴訟團隊,與涉事部門和機構進行公開、對等地談判,並在有必要時開展集團訴訟。

“先給出真相再談賠償”,這是遇難者家屬的泣血訴求,讀來讓人心酸:難道,真的到了要用應得的賠償來換取真相的地步嗎?沒有事故真相的獨立徹查,不僅生者不會答應,逝者也難以安息。作為難逃幹係的涉事部門,鐵道部從一開始就沒有資格組織和領導事故的調查工作,有學者籲請全國人大啟動憲法賦予、但卻沉睡多年的特別調查程序,誠為具備操作性和迫切性的可取路徑。所有的人在看著,在等,一個必須要當下實現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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