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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見了 這可是日本人自己說釣魚島是中國的!!!

(2012-08-22 23:23:34) 下一個
日本曆史學家井上清(1913年12月9日-2001年11月23日)的名字,在上個世紀60-70年代在中國是很有名的。他的著作《關於釣魚島等島嶼的曆史和歸屬問題》,論證釣魚島是中國領土。1972年5月4日《人民日報》第4版以“釣魚列島(“尖閣列島”)等島嶼是中國領土”為題發表了井上清的文章,轉載如下:新華社一九七二年五月三日訊 東京消息:日本曆史學家井上清在日本進步刊物《日中文化交流》月刊一九七二年二月號上發表了一篇題為《釣魚列島(“尖閣列島”)等島嶼是中國領土》的文章,援引大量曆史事實證明釣魚島等島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文章全文如下:(一)目前在日本稱為“尖閣列島”、日本政府主張擁有領有權的這些島嶼,在曆史上是明確的中國領土。在一八九四年----一八九五年的日清戰爭(指中日甲午戰爭----編者注)中,日本戰勝,它在從清國手中奪取了台灣和澎湖等島時,也奪得了這些島嶼,並把這些島嶼作為日本領土,編入了衝繩縣。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中國、美國和英國共同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必須把它在日清戰爭和以後掠自中國的領土台灣、滿洲以及其他地方全部歸還給中國。盟國對日本的波茨坦公告,規定了日本要履行開羅宣言的條款。正如自從日本無條件接受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向包括中國在內的盟國投降的時候起,台灣就自動地歸還了中國一樣,這些島嶼也自動地成了中國領土。因此,這些島嶼現在就是全中國的唯一的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但是,日本反動的統治者和軍國主義勢力同美帝國主義合謀,叫嚷“尖閣列島”是日本的領土,妄想把國民大眾卷入軍國主義和反華的大旋風中去。這股大旋風在今年五月十五日美軍歸還所謂“衝繩的施政權”後,一定會更加強烈。我們真正地想爭取日本民族的獨立、日中友好與亞洲和平的人們,必須及早粉碎美日反動派的這個大陰謀。作為進行這一鬥爭的一個武器,我在下麵略述所謂“尖閣列島”的曆史沿革。詳細的專門的曆史學考證,請參看我在《曆史學研究》雜誌今年二月號上發表的文章。(二)所謂“尖閣列島”,在中國載入文獻,稱為釣魚島(釣魚嶼、釣魚台)、黃尾嶼等島嶼,最晚也不過十六世紀中葉。一五三二年,明朝皇帝冊封當時的琉球統治者尚清為琉球中山王時,他的使者----冊封使----陳侃就來往於福州—那霸之間。據《使琉球錄》刊載,他的船是一五三二年(編者按:據陳侃《使琉球錄》序稱,陳侃去琉球的時間是嘉靖十三年,即一五三四年)五月八日從閩江的江口出海,首先以台灣的基隆為目標,向南南西航行,在台灣海麵轉向東稍偏北的方向,五月十日從釣魚島的旁邊通過,他的日記這樣寫道:“十日,南風甚迅,舟行如飛……過平嘉山(現稱彭佳嶼),過釣魚嶼,過黃毛嶼(現稱黃尾嶼),過赤嶼(現稱赤尾嶼)……。十一日夕,見古米山(現稱久米島),乃屬琉球者,夷人(琉球人)歌舞於舟,喜達於家。”中國皇帝的琉球冊封使是一三七二年第一次派遣的,從那以後到陳侃以前曾有十次冊封使來往於福州—那霸之間。他們的去路和陳侃所經之路相同,依次以基隆、彭佳、釣魚、黃尾、赤尾等島為目標,到達久米島,穿過慶良間列島進入那霸港(回路是從久米島一直向正北航行,不通過釣魚列島)。所以,如果有陳侃以前的冊封使記錄,也一定會把釣魚島等島嶼列入記錄,遺憾的是這些記錄沒有保存下來。陳侃的記錄是現有的最古老的記錄。從對釣魚島等島嶼的名稱沒做任何說明來看,一定是早在這以前就知道這些島嶼的所在位置,而且不僅定了中國名,事實上還作為航路目標加以利用過。特別重要的是,在陳侃的記錄中,他從中國領土福州出發,一路經過中國領土的幾個島嶼,直到久米島才開始寫上“乃屬琉球”。記錄中特意指出從久米島向前走是琉球,這就明確表明在到達久米島以前所經島嶼不是琉球的領土。陳侃的下一任冊封使郭汝霖,一五六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從福州出發,在他的使錄《重刻使琉球錄》中寫道:“閏五月初一日,過釣嶼,初三日至赤嶼焉,赤嶼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風,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島)矣。”也就是說,郭汝霖把陳侃寫的從久米島起屬琉球領土,表現為赤尾嶼是琉球地方和中國領土的分界。根據以上兩個文獻可以明白,從久米島開始是琉球領土,而赤嶼島以西是中國領土。但是,國士館大學的國際法副教授奧原敏雄說,陳、郭兩人的使錄,隻是說從久米島起進入琉球領土,在到達這裏以前不屬琉球領土,但並沒寫明赤尾嶼以西是中國領土,所以他主張那是無主地(見奧原氏在一九七一年九月號《中國》雜誌上發表的《“尖閣列島”的領有權和〈明報〉文章》)。這種主張是把中國的古文和對現在國際法條文的解釋等同起來加以解釋,不過是強詞奪理而已。的確,陳、郭二使沒有明記到赤嶼為止是中國的領土,但是從中國的福州出發,通過不言自明是中國領土的台灣基隆海麵,經過也不言自明是中國領土的彭佳嶼,隨後經釣魚、黃尾到達赤尾嶼,寫出這是和琉球的分界,而且在看見久米島時,又寫出這是屬於琉球。按這種中國文的文勢、文氣來看,在他們的心目中,台灣、彭佳以至東麵連接著的釣魚、黃尾、赤尾等島嶼都是中國的領土,這不是很清楚嗎?奧原還說,陳、郭的使錄是現有使錄中最古老的,這以後的使錄沒有象前兩個使錄中那樣的記載,僅僅以那樣古老的記錄作為論證現在的問題的資料是沒有價值的。這也是毫無道理的,也違反事實。在陳、郭以後的使錄中,一七一九年,清朝康熙五十八年的冊封使徐葆光的使錄《中山傳信錄》,引用名叫程順則的當時琉球最大的學者所著的《指南廣義》(一七○八年著),敘述了從福州出發到那霸的航路,在談到久米島時,寫明“琉球西南方界上鎮山”。“鎮”就是指鎮守國界、村界等的意思。《中山傳信錄》還詳細列舉了琉球的領域,其領域是衝繩本島和琉球三十六島,其中沒有包括赤尾嶼以西。不僅如此,而且在八重山群島的石垣島及其周圍八島的說明結尾處寫道,這八島是“琉球極西南屬界也”(離釣魚島最近的琉球島嶼,是八重山群島的西表島)。《中山傳信錄》是根據大學者程順則以及許多琉球人的著作和徐葆光在琉球與琉球王府高級官員們會談時的談話寫成。因此,當年關於久米島和八重山群島的上述寫法,意味著不僅是當時的中國人的看法,也是琉球人的看法。尤其在徐葆光之前,在一六八三年的冊封使汪楫的使錄《使琉球雜錄》中談到,(使船)駛過赤尾嶼時,為避海險曾舉行祭祀,這一帶稱為“郊”或“溝”,並明確標明這是“中外之界也”,即中國與外國的交界。這裏,正如奧原所期望的那樣,在文字上也明確了這是中國和琉球領土的交界。根據上述情況,琉球領土是在久米島以東。赤尾嶼及其以西的黃尾嶼、釣魚嶼是中國領土。這一點顯然最晚在十六世紀中葉之後就明確規定了的。不論是琉球方麵或日本人,都沒有任何否定或懷疑這一點的記錄和文獻。不僅沒有文獻,連琉球人古時同釣魚島、黃尾嶼有往來的傳說也沒有。由於風向和潮流的關係,從琉球去釣魚島是逆風逆水,行船特別困難。十九世紀的中葉----日本的幕府末期,琉球人是把釣魚島作為YOKON(或YOKUN)、黃尾嶼作為“久場島”、赤尾嶼作為“久米赤島”而得知的。這一點根據中國最後的冊封使的記錄得到了證實。這些,對於這塊土地的歸屬問題並不發生任何影響。還有林子平的《三國通覽圖說》中的琉球國的一部分,其地圖和說明完全是采自《中山傳信錄》。《中山傳信錄》很早就傳到日本,甚至還有了日本版本,是江戶時代後期日本人關於琉球知識的最大最有權威的來源。(三)明治維新後,一八七二年----一八七九年(明治五年----十二年),天皇政府強製推行所謂“處理琉球”,滅亡了持續數百年的琉球王國,從而使以前的島津藩的殖民地變成天皇製的殖民地,並命名“衝繩縣”。當然,衝繩縣的區域並沒有超出原來的琉球王國的領土範圍。把琉球變成衝繩縣的這一年,也是清國和日本圍繞著這塊土地領有權的對立達到頂點的一年。一六○九年,島津征服了琉球王國,使它變為殖民地附屬國。但是曆代的琉球國王都是臣屬於中國皇帝,先是向明朝皇帝,後是向清朝皇帝稱臣,並接受其冊封的。從清國看來,整個琉球是它的一種屬領,因而能與日本對抗,主張領有權。關於日清之間對琉球的領有權之爭,當時的日本民主革命派主張,琉球屬於日本還是屬於清國,或者獨立,都應由琉球人自己決定。如果琉球人民要求獨立,日本應首先承認和支持,並廣泛地向世界表明大國不應侵犯小國的原理。他們說這也是日本從西方列強爭取完全獨立的道路。這種思想,我們現在不是也應當繼承並加以發展嗎?這個姑且不論。美國前總統格蘭特曾以個人身份調停日清之間的這個爭執,使日清兩國談判。談判時,中國方麵提出了一個把琉球一分為三的方案,即奄美群島(這裏在島津征服琉球之前也屬於琉球王國)是日本領土;衝繩本島及其周圍是獨立的琉球王國領土;南部的宮古—八重山群島是中國領土。對此,日本方麵提出了一分為二的方案,即衝繩群島以北是日本領土;宮古—八重山群島是中國領土。無論是日本提案還是清國提案,當然都因為釣魚群島是在琉球之外,所以沒有當作談判對象。最後,清國妥協,一八八○年九月,日清兩國的全權代表按照日本方案簽署了把琉球一分為二的條約。但是,清國皇帝不批準這一條約,並命令其政府繼續同日本談判,所以日本方麵中斷了談判。之後,在一八八二年,當竹添進一郎作為駐天津領事赴任之際,同清國方麵恢複了關於琉球分界的談判,但是沒有達成協議。這一問題就這樣被日清兩國政府擱置起來,直到爆發日清戰爭。這就是說,日本就是在明治維新以後,直到日清戰爭爆發之前,也根本就沒有想到要提出它對釣魚島等擁有領有權的主張或者對清國的領有權提出異議。世界上任何人都認為那是清國的領土是不言自明的。這個期間,一八八四年(明治十七年),有個在福岡縣出生、一八七九年以來就住在那霸,以捕撈和出口海產品為業的古賀辰四郎,看到釣魚島上“信天翁”成群,便派人到島上采集羽毛並在附近捕獲海產品,從此他的營業年年擴大。一八九四年,即日清戰爭開始的那一年(哪個月不清楚),他向衝繩縣政府申請租借土地,以便發展他在釣魚島經營的事業。但是據後來(一九一○年)讚揚古賀功績的《衝繩每日新聞》(一九一○年一月一日----九日)刊登的消息說,(衝繩)縣政府因為“當時該島是否屬於帝國還不明確”而未批準古賀的租地要求。因此,古賀到東京直接向內務、農商兩位大臣提出申請,並且麵見他們陳述了島上的狀況,懇求批準,但還是以這個地方的歸屬“不明確”為理由未被批準。“由於此時(明治)二十七----二十八年的戰役(日清戰爭)宣告結束,台灣劃入帝國的版圖,(明治)二十九年(一八九六年),以敕令第十三號宣布尖閣列島屬我所有”,古賀立即向衝繩縣知事提出租地申請,同年九月才被批準。(《衝繩每日新聞》)這是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重要的情況。古賀向衝繩縣以及中央政府提出租借釣魚島的申請,是在一八九四年日清戰爭開戰之前還是其後,雖不得而知,那時無論是縣政府還是中央政府盡管都說該島的歸屬不明,但如果日本政府根據國際法,認為這裏是無主之地,就沒有理由不立即批準古賀的申請。正因為此地並非歸屬不明,而顯然是清國的領土,所以,日本政府沒有辦法批準古賀的申請。日本在日清戰爭中取勝的結果,從清國奪取了澎湖列島、台灣及其附屬諸島嶼。那時,就把連接台灣與琉球之間的中國領土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等也當成了日本的領土。在前麵的引文中雖然有根據一八九六年(明治二十九年)敕令第十三號,“尖閣列島”已成為日本領土之說法,但是這個敕令的發布日期是三月五日,其內容是關於衝繩縣各郡的編製,其中根本沒有提及把釣魚島等編入衝繩縣。琉球政府一九七○年九月發表的《關於尖閣列島的領有權以及開發大陸架資源的主權的主張》中說,這些島嶼“經過明治二十八年一月十四日的內閣會議決定,第二年即(明治)二十九年四月一日,根據敕令第十三號被定為日本領土,隸屬於衝繩縣八重山郡石垣村”。但是,敕令第十三號就是前麵所說的那樣。也許是按照內務大臣基於三月五日的敕令第二條而發布的變更八重山郡界的命令,釣魚島等島嶼於四月一日被劃入該郡的石垣村的吧。而上麵所說的一八九五年一月十四日的內閣會議決定,是怎麽措詞的,以及這一決定為什麽是在日清戰爭結束、媾和條約生效(一八九五年五月)、日本已現實地取得台灣等地(六月)之後經過了十個月才實行呢?這些問題,我也尚未調查清楚,但是,已經完全明確的是,釣魚島等島嶼,正如上述《衝繩每日新聞》也有記載的那樣,是日本通過日清戰爭,從清國奪取了台灣等地之時,作為自清國割取的一係列領土的一部分,才被當作日本領土的。(四)四年以後的一九○○年,衝繩縣師範學校教師黑岩恒到釣魚島探險調查,把釣魚、赤尾兩島及其中間的岩礁群總而稱之,取名為“尖閣列島”,並在《地學雜誌》第十二集第一百四十----四十一卷發表了題為《尖閣列島探險記》,從這以後,日本才稱這些島嶼為“尖閣列島”。黑岩之所以取這個名稱,是受到這樣的啟發,即當時所用的英國海軍的海圖和水路誌上,根據其形狀,把釣魚和黃尾之間的岩礁群稱為PINNACLE—GROUP,而日本海軍的水路誌也把這個英國名稱譯為“尖頭諸嶼”,有的人也把它譯為“尖閣群島”。因為釣魚島的形狀也有如石山屹立在海麵,所以就以“尖閣列島”作為釣魚島及尖頭諸嶼和黃尾嶼的總稱。這裏值得注意的是,為黑岩所取名,現在日本政府主張是日本領土的“尖閣列島”,並不包括赤尾嶼在內。日本政府大概是以為和中國之間發生爭執的恰好又是釣魚島,所以想把赤尾嶼當作不言自明的日本領土,企圖以隻提釣魚島為代表的“尖閣列島”,而不提赤尾嶼的辦法,能賴就賴過去。但是,赤尾嶼在地理上是釣魚島、黃尾嶼等一係列中國大陸架邊緣的島嶼,正如已經詳細敘述的那樣,在曆史上它同釣魚島等島嶼是從同一時期起,就被認為是中國領土的連在一起的島嶼,並列入文獻記載之中。因此,不能隻注意日本所說的“尖閣列島”而忽略了赤尾嶼。為此,從日本人民反對軍國主義的立場出發,不使用日本軍國主義從中國掠奪了這些島嶼之後所取的“尖閣列島”這個名稱,而以曆史上唯一正確的名稱,亦即在以釣魚島為代表,包括東到赤尾嶼等一係列島嶼這種意義上稱之為釣魚列島或釣魚群島,這才是正確的稱呼。釣魚島群島的曆史沿革既然如上所述,它現在的歸屬,正如本文開頭所說的,除了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不能有別的曆史學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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