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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15改電子戰機具備4大優勢 殺傷力極大

(2013-12-05 15:49:22) 下一個

  近日,隨著殲-15批量生產並交付我海軍航空兵的消息傳來,殲-15的生產進度和能否現成作戰能力,成為媒體和軍迷討論的焦點,但卻很少有人注意到,一型戰機在實現批量生產乃至正式服役後,還意味著該型機已經進入性能提升和改型改造階段,盡管時任殲-15總師的孫聰曾透露,中國下代艦載機或於2020年前問世,但在可預見的未來10年甚至更多時間內,殲-15無疑將成為中國各型航母惟一的艦載戰鬥機平台,如果要發展艦載其他機型,殲-15也是最好可選的平台,而在目前需要發展的艦載機機型中,艦載電子戰飛機無疑是重點中的重點。  

  眾所周知,航空母艦的服役,將使得中國海軍可以將戰線外移,前出作戰。而對於海軍作戰來說,離本國大陸越近,得到陸基軍事力量的支援就越多,相反,越是遠離大陸,得到的支援就越少,對海軍獨立遂行海上作戰任務的要求就越高。就信息作戰領域而言,在縱深較淺的近海作戰中,海軍艦艇編隊能得到地麵信息作戰力量和岸基空中信息作戰力量的有效支援,能在較為有利的戰場信息環境下遂行海上作戰任務。而一旦中國的航母編隊駛出第二島鏈,海上作戰縱深加大後,在信息作戰方麵將無法得到岸基遠程信息作戰力量的支援。因此,未來的航母編隊必須著眼自身信息作戰需求,建設自身的信息作戰力量。因此,航母編隊要具備在距離大陸較遠相對獨立遂行近海防禦作戰任務,必須發展艦載電子戰飛機。

  艦載電子戰飛機作為海上信息戰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信息時代衡量一個國家海軍作戰能力的重要指標。從使用航母經驗最豐富,目前全球擁有最強航母作戰力量的美國來看,美國海軍曆來非常重視電子戰力量的發展,研發並裝備了多種型號的艦載電子戰飛機,因此中國航母如果要想真正的形成戰鬥力並走向大洋,也必須要發展自己的艦載電子戰飛機。如前文所說,殲-15是中國航母短期內惟一的艦載戰鬥機平台,但在改裝成艦載電子戰飛機方麵,殲-15同時也擁有許多天生的優勢。

  一是載機通用化:電子戰飛機的不斷應用與發展,電子戰飛機與作戰機群的協同及電子戰飛機的維護保養和保障越來越得到重視。如果未來的中國艦載電子戰飛機選擇殲-15平台,那麽其大部分零件都和主戰艦載機完全相同,航母上對殲-15的維護保養及保障體係同樣可以為同型電子戰飛機服務,這樣在保障上就會非常成熟,可以很大程度上解決艦載電子戰飛機的的維護保養及保障問題,更為重要的是,由於艦載電子戰飛機和艦載戰鬥機都是同一平台,還能很好的解決作戰過程中的協同問題。

  二是具備硬摧毀能力:信息化戰場上的信息作戰行動更加突出地表現為軟硬結合的一體化打擊。艦載電子戰飛機作為重要的海戰力量,實現軟硬殺傷一體化具有重大現實意義。電子戰飛機的作戰目標是敵海軍作戰編隊的信息係統,電子戰的經驗教訓表明,單純的軟殺傷,其效果會隨著幹擾使用的次數和敵方反幹擾能力的不斷增強而不斷減弱,唯一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對其實現硬摧毀。因此,現代艦載電子戰飛機越來越重視硬摧毀能力。而殲-15平台在改裝為電子戰飛機後,與普通專用電子戰飛機不同,依然可以非常方便的掛載一定量的硬殺傷武器,實現對目標的硬摧毀。

  三是具備很強的機動性:傳統的“專職”電子戰飛機大多采用民用機平台,速度較慢,幾乎談不上任何機動性和自衛能力,因此在作戰過程中與戰鬥機的協同難度大幅增加。而殲-15平台的電子戰飛機采用的是戰鬥機平台,機動性大為提高,幾乎和同型艦載戰鬥機沒有太大區別,因為使電子戰飛機與戰鬥機群的協同更加方便,能更好地實施隨隊幹擾,也利於戰鬥機對其護航,提高了整體作戰效能。

  四是作為重型戰鬥機平台,體積符合未來電子戰飛機的需求: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器件的功能不斷增強,同時體積卻在不斷減小,使得各種電子對抗裝備向小型化方向發展,不一定需要大型飛機(相對於戰鬥機而言)作為平台。在這種前提下,作為重型艦載機,殲-15電子戰飛機自身電子設備及所需攜帶的各種電子戰設備體積並不會太大,並且隨著電子戰設備的進一步發展,艦載電子戰飛機也不必攜帶那些可由相關要素完成所需功能的電子戰設備。

  因此,未來航母的艦載電子戰飛機,選擇由殲-15平台改進而來,是最好的選擇,它可以保留了戰鬥機幾乎所有的功能,還可以攜帶更多的攻擊武器, 對敵重要電子信息係統實施硬摧毀或是在沒有戰鬥機護航的情況下有效利用自身攜帶的攻擊武器進行自衛。同時對其進行維護和保養就可使用與海軍主戰飛機相同的技術保障資源, 有效減少電子戰飛機維護保養中的費用和壓力, 提高資源利用率。同樣,孫聰也還透露過:“殲-15在火控雷達、製導導彈等方麵都有了較大進步。但在作戰軟件方麵,殲-15的電子對抗能力等還需要提高。”這也從側麵驗證了殲-15將在電子對抗方麵做出相關改進。

  不過,殲-15改裝為艦載電子戰飛機依然還有一些問題要麵對,即使使用已經首飛的殲-15S雙座型作為電子戰飛機平台,也隻能有兩名機組成員,比起傳統的電子戰飛機的多名成員,兩名駕駛員的工作量將大大增加。即使機艙的信息化和自動化程度很高,但是在進行雷達和通信幹擾等複雜任務時,機組成員的工作量依舊非常大,很可能會接近機組成員的能力極限。因此,未來的中國艦載電子戰飛機能否在實際作戰中達到設計時所預想的能力,依然有技術平台及飛行員訓練等問題需要來解決。

  最後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滑躍式甲板的局限性,未來的國產航母必將采用蒸汽彈射或者電磁彈射技術,這對艦載機的結構、強度也將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殲-15在改進的過程中,也很可能會發展彈射起飛的型號,從而進一步充實中國艦載戰鬥機的型號隊伍。(作者:超級大本營軍事 李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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