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286)
2019 (126)
美國推出的人權法案如果具體執行無非是:1、不允許香港政府官員去美國並其他形式懲罰;2、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在金融政策和關稅上和中國大陸一樣。
不允許去美國的官員他們還是官員,被禁被懲罰以後他們會更支持亂港份子那才叫有病。
香港的經濟支柱是服貿,取消特殊地位香港人還靠什麽吃飯?沒飯吃了他們心裏會感激美國的人權法案?
相反,昨天中國跟香港簽署了服務貿易協定,降低了香港公司進入內地的門檻,要不說親爹還是親爹呢,這麽鬧,這麽不給親爹麵子,親爹該疼還是疼,該給優惠還給優惠。
美國和中國不同的政策會逼著香港人不得不北上求生存發展權。北上的結果隻有一個,融入大陸的經濟圈和政治氛圍。所以人權法案的結果隻能是把香港民意推向中國。這還不算英國和美國自己在香港的利益必然同時受損。
我個人認為人權法案是非常沒有政治智慧的一個法案,支持川總盡快簽署。
至少目前,除了亂港暴徒,我還沒看到香港政商界因此而歡呼。當然,民意的轉向還需要時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