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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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連被騙的案件經過

(2011-08-29 17:02:58) 下一個
  2008.1.2就要求鄒立威交廠子未果 起訴到甘井子區法院同日受理
  (傷害案)2008.1.2日到20日在法院沒有結果情況下我再次去新世紀找鄒立威要求移交門窗廠時被鄒立威所顧人員打傷,住進醫院
   並由革鎮堡派出所受理(住院收據、被打照片,錄音等證據)
  應該由革鎮堡派出所受理但是至今派出所沒有真正立案處理解決此案,導致上訴到法院,但是鄒立威的勢力很大,最終還是沒有得到合理解決。
  2008.3月至10月因要起訴新世紀鄒立威傷害案 我先後多次去革鎮堡派出所要求調取當日被打記錄,可是派出所就是不給,導致至今無法起訴傷害人(錄音證據!)
   2008.10.14 在去革鎮堡派出所調取被打檔案無果下,起訴到甘井子法院。結果法院以被告主體不全為名,讓我撤訴。
   2008. 12.15與中興律師事務所張鵬律師去調案卷,吳高彥所長說要法製科李科長批準才行,10點40分我們又去甘井子公安分局法製科,法製科李敏法官解答是根本沒有這樣的規定,並給革鎮堡派出所宋永鵬打電話 在電話裏聽出來了是李方成科長“關照”的,“但是如果是李方成科長要求的 我也不反對”(有錄音)
  2008.12.16在各方麵調取檔案無果前提下我寫下一份<給甘井子區公安局長的一封信>直接找到周局長,周局長承諾:馬上辦。電話叫來李敏安排來辦。李讓我等等催促快辦。
  
  2008年2.26日 (24萬墊款案)開庭審理,民4庭劉範平主審。期間要求財產保全劉範平不予辦理。(期間我找劉範平不下60次催要判決結果可是法院就是不判。給鄒立威轉移財產創造機會)(我有錄音)
  2008.7.20判我敗訴 (甘井子法院一審判決書)
  2008.7.26上訴到大連市中院
  2008.10.23終審判決:撤銷甘井子法院一審判決 新世紀要返還24萬元工程墊款(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大民三終字第970號判決書)
  2008.10.30在甘井子法院申請強製執行 至今未果
  
  2008.1.28(仲裁案)提起仲裁要求返還承包金10萬元
  2008.2.2開庭審理 7月20日判我敗訴(裁決書)
  
  2009.2.5鄒立威以60萬元他以還借款人為由,訴我與翟索要60萬元。
  這60萬的事實是50萬加10萬的高額利息,實際我和翟這筆50萬借款是是想融資做明珠工程的,同時鄒立威也給鞏寶柱出具了60萬元借條。這筆款項直接劃到鄒的賬戶裏,至今我們根本沒控製權,也沒碰過一分錢。從而證明我們與鄒立威的借貸關係協議根本就沒有履行!(另有詳細說明)
  2007.8.1鄒立威以萬達明珠中標為名讓我們籌款,並出具了書麵“承諾書”鞏寶柱(翟雲成的朋友),在他那裏借50萬元講好還60萬元(10萬元的利息)
   2007.9.5 該款項打入大連新世紀建築工程安裝有限公司鄒立威的賬戶。
   2007.9.6,我們把各項資金都打到了鄒立威的新世紀賬戶後,我找鄒立威要求交出我們承包的門窗廠,並要求新世紀公司交出萬達明珠門窗工程,同時要求各項資金監管。鄒立威不予理睬。
   2007. 9.10至10.10鄒立威在沒有交出我們承包的門窗廠期間,他繼續組織幹活(有他幹活的證據和簽字的文件及照片)。因為這個工程有我個人的24萬元墊付款(2008大民三終字第970號判決書)所以我要求資金監管,鄒立威便讓我在進料期間的幾張進料單上簽了字。
  2007.10.15—25日我感覺到事態的疑點很多,先後找了多名律師谘詢該如何要回門窗廠的經營權。鄒立威開始對我去我們承包的廠子上設阻,不許我進廠。
   2007.10.25我與委托律師張克貴去新世紀找鄒立威談我們承包門窗廠的事情。我當時提出兩點要求:1.要求交出我們承包的門窗廠。2.要求就退回交給鄒立威的承包金及墊款資金。結果我與張克貴律師被鄒立威夫婦及雇員許波打傷。(有被打照片及錄音及110報案資料)
  鄒立威很強硬,張口就罵抬手就打,談判失敗。
  張律師被打後起訴到甘井子法院,在鄒立威的關係幹預下結果敗訴。上訴到中院,依然敗訴。(張克貴說:在大連和鄒立威打官事你根本打不過!)
  2009.3.10鄒立威索要60萬元案開庭由李毅主審。鄒立威找了5名打手旁聽。
  3.30判我敗訴(一審判決書)
  我相信法律的公平共正,我更相信法大於權,相信法律能給我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然而。。。
  4月7日我上訴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2009.7.1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2009)大民三終字第763號判決 我敗訴、
  2009.8.5甘井子法院開庭審理新世紀門衛打我一案、
  同日甘井子法院給我強製執行通知書,新世紀鄒立威要封我的房子。
  2009.8.7申訴至遼寧高級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點是:
  1.鄒立威、翟雲成最初就合夥設下騙局,外包廠子是假,騙取錢財是真!
   2.在我交完承包金後,鄒立威根本就沒交廠子,2007.10.25我和受委托律師張克貴去找鄒立威交涉要我承包的廠子被鄒立威一夥打傷足以證明鄒立威不想交廠子和沒交廠子,後來他與翟雲成做了個假的交接手續,以應付法院的調查。
   3.在我每筆出資時,鄒立威都有向應的“承諾”和“保證”,而錢到帳後馬上就撕毀承諾。明珠工程下來時鄒立威出具了有他親筆簽名盒蓋有公司公章的“承諾書”讓我“出去弄錢”,錢到帳後,馬上要回承諾書並當麵將其撕毀。
   4. 50萬元借款是在鄒立威沒有交“門窗廠”而在他自己抄控情況下打入他的帳戶的,實際是他的個人借款!
  訴訟期間鄒立威、翟雲成他們和謀做了假的交接手續,(翟雲成在該案一審時已經承認是鄒立威在過後讓他補簽的)沒有我的簽字,可法院就是予以采信。鄒立威的能量很大,刑警隊、法院都有他的親屬,而且都是大官。在我和被打及每個案件中幹預的都尤為顯著。
   5. 訴訟期間,鄒立威出示一份由翟雲成簽字的2008年5月31日“電費支付單”。該電費支付單是在我被打2008.1.20出來後,鄒立威與翟雲成他們私下又簽訂的《大連中和地產門窗工程》產生的費用。該工程是翟雲成自己承攬的工程,並在新世紀鄒立威的門窗廠加工的。期間我出資後在2008.1.20去該廠時被鄒立威安排所顧人員打傷革鎮堡派出所已立案,試想 我還能參與經營嗎?5月份我已被鄒立威、翟雲成完全打出來了。有證據證明:翟雲成2008.5.31簽的電費支付單是他自己幹《大連中和地產門窗工程》時產生的費用,根本不是《大連明珠工程》所產生的費用。翟雲成在鄒立威要10萬元承包金的仲裁庭審上親自承認過!這就足以證明門窗廠還在鄒立威抄控中,也證明明珠工程就是鄒立威一人所幹。
  2007.9.20我去廠子已經受阻,期間見到一個叫許波的人,我很困惑:他是幹什麽的?後來鄒立威給我介紹,是他聘來的經理!試想:我承包的廠子他聘經理?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許波在主持工作!我有錄音和記錄證明。不難看出廠子鄒立威根本就沒有交出來,故而不難看出50萬元借款是在鄒立威的操控下,他個人的借款,他既是借款人又是受益者。
  就這樣一個在鄒立威、翟雲成二人精心設計的圈套下,我一步步唄他們套死,現在非但我拿出的36萬一分沒拿回來,反而鄒立威用打贏的60萬元案申請法院強製封我的房子! 天理不在,我拿出36萬元錢沒幹上一天活,不但這個錢拿不回來,現在竟然還要搭上我辛辛苦苦一輩子積攢下的住房!?我現在是叫天不語呼地不靈!天理何在!!懇請那位清官幫幫小民,剝去鄒立威、翟雲成他們官商勾結精心做好的“鐵案”麵紗,還小民一個真實、公正判決!
  
   申述人:楊
  電話:13204061297   20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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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尼基塔吳 回複 悄悄話 大連這個地方這類事情太多 你需要找對人才行啊!那個混蛋也有他怕的人啊!沒有人可以一手遮天的,你放心好了,找找人,他他娘的就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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