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根兒

曠野獨步,思緒飛揚,要讀要懂的太多!不然了,還是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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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的統一

(2012-07-08 23:42:31) 下一個
讀了--無為熊--的原創文章《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 之一》,我覺得頗有同感和體會,也寫點東西與眾消遣。
首先,我幾乎沒有思維上的煩惱,因為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在我的思想裏能達到完美的統一。
其次,我有與他人(眾人)思想交流上的煩惱;因為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是隻有一根筋的邏輯思維,而我則是1根筋+1根筋的2根筋,這完全不同於憑空的兩根筋的辯證邏輯。
大部分運用辯證邏輯的兩根筋思維者,是在套用語言格調,並未落實內涵與事情的實際屬性,其結果必然是狡辯,不知所雲。領導式的假大空的一分為二,全是憑空的兩根筋的辯證邏輯。他們無心於準確預測事情的未來,隻醉心於造就政治藝術氛圍。我這1根筋+1根筋的2根筋,實難與此虛偽的兩根筋同日而語。
一根筋的形式邏輯的意義就在於一個因果,這個因是眼見為實的,就得到那個實事求是的果。為了預測事情的發展和未來,合理推斷以果為因之果的連鎖效應和因因果果的聯合效應,即1根筋+1根筋的2根筋,是有根有據的兩根筋,辯證的邏輯是要有實際為根的,限定辯證思維拓展出的可能性,並具體落實到具體條件下的果。
舉例來講:
1.因為甲罵了乙的娘,所以乙打了甲一拳。(形式邏輯)
2.乙不該打甲,打人是不對的;可甲罵人很不禮貌,就該打;很可能乙有得罪甲之處,才會被罵;。。。(狡辯式辯證邏輯)
3.因有一個小石頭打到甲的後背,甲回頭看到乙恰好在後邊,懷疑是乙幹的;甲罵了乙的娘,乙打了甲一拳;。。。甲真想還乙一腳,但推斷乙不是那種又扔石頭又打人的壞蛋;於是責問乙,為何扔石頭打我?乙答道,是王二麻子幹的。王二麻子向甲道歉。(甲運用了辯證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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