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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搶奪了多少中國國寶級文物

(2013-03-28 05:08:55) 下一個
日本搶奪了多少中國國寶級文物
最近幾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中國個人財富的迅速積累,中國富人和文化人開始到海外購買中國文物,尤其到近鄰日本。但是如何有效地購買、收回、索還日本所存的中國文物需要長期係統的工作和鬥爭。

在中國流失到的海外的文物中,以日本收藏和擁有的最多,不完全統計甚至達到上千萬件以上。隋唐時期,日本皇室對多得中國文書寶物者重賞。日本人“盡市文籍浮海而還”,帶回的古籍占隋唐宮廷藏書的一半,達1800多部1.8萬餘卷,其中一個僧人就帶回5000卷佛書。日本編纂的《秘府略》匯集唐朝類書1000卷,比北宋編撰的《太平禦覽》還詳細。9世紀末,藤原佐世編撰的《日本國見在書目》收錄唐及唐以前古籍1568部,計17209卷,堪稱壯觀。


王羲之的《喪亂帖》唐時傳入日本,或謂鑒真和尚東渡時帶去,而今由日本皇室禦藏,被認為是王羲之目前存世的唯一真跡。此帖反映了喪亂時期王羲之痛苦不安的情緒,集國事、家事於一身,因無意於書,故書法越見自然。

據中國政府統計,自1931年到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被日本掠奪的文化財產共1879箱,破壞的古跡達到741處,搶劫圖書和手稿300萬冊、文物360萬件,另1870箱,“北京人”頭蓋骨化石也被掠走失蹤。1937年,日本實行“金百合行動”,在南京至少掠奪6000噸黃金,東史郎等日軍到處搜刮名人字畫、古玩。

當然其中由於舊中國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倒賣到日本的也很多。清朝未代皇帝溥儀遜位時,帶出一大批國寶,有1200餘件曆代書畫珍品,經轉手後,不少流失到日本;民國時,浙江靜嘉堂文庫藏書5萬冊,狼藉塵封蟲蛀,湮滅在即,日本人遂以10萬兩白銀購得,運回日本後妥善保護。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近些年來被日本商人買去的,中國不法商人倒賣出去的。1900年,敦煌莫高窟的王道士把經卷賣給外國人,而今他的子孫成千上萬。改革開放後,中國有30多萬座古墓被盜掘,重大文物盜竊案數千起。西漢王朝封泥相當於國務院鋼印,每個僅以五元或幾十元賣到日本後,可值一輛豐田車。這些讓人痛心不已,攥緊拳頭,卻又不知如何下手。

中國流失文物在日本品種遍及青銅器、陶瓷、書畫、印章、家俱、雜貨等,不一而足。東京國立博物館收藏的佛像佛頭,三井文庫收藏的青銅器、瓷器,東京永青文庫收藏的書法作品,京都藤井有鄰館收藏的中國文物和書畫,書道博物館收藏的曆代書法等,不乏絕世佳品;
20世紀80年代,日本收藏中國清代以前古籍達7500種。日本東洋文庫70萬冊圖書中,中國古籍占1/3,以儒家經典為主,還有史籍、子書、方誌、醫典、曆算、佛教等四十餘類左右,尤以長抄本、舊抄本最為豐富,還有卷子本、蝴蝶裝本、折本等,雕刻精良的宋版書收藏頗豐,元本、明本也司空見慣。

日本目前保存唐朝宰相魏征編寫並供唐太宗閱覽的《群書政要》原本,以及宋代出版的世界最早的植物詞典《全芳備祖》原本和明朝宋應星編撰的百科全書《天工開物》原本,還有世界上最早的佛教翻譯經典《四十二章經》手抄本。日本珍藏的《說文解字》原本,中國早已失傳,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字典。這些“天壤間秘籍,無二之孤本”對中國古籍等文化的發掘、整理、研究起了巨大作用。
宋元明各朝時,中國主動向日本求過逸書,出現倒流現象。宋太宗時,日本僧人獻給中國失傳的珍籍《孝經鄭氏注》、《越王負孝經新義》,使得朝野震驚,宰相司馬光感歎“嗟予乘桴欲往學”,大文豪歐陽修的《日本刀歌》吟誦“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
有關唐詩創作的規則、音律的書籍在中國早已失傳,《樂書要錄》在日本被發現後,中國學者竟以為是日本人偽造的。
明治時,中國人在日本訪書刻書成風,並反饋回國。清末學者楊守敬在日本收錄中國古籍3萬餘卷,稱“足償國家甲午之失矣”。國學大師陳寅恪說:“群趨東鄰受國史,神州士子羞欲死。”但是中國本已擁有的古籍仍然得不到重視。
安陽殷墟雖在,要看甲骨文卻得去日本,日本是收藏中國甲骨片最多的國家。
日本官方機構、大型財團、民間企業、各大寺廟,直到很多個人,都收藏有高質量的中國文物,
日本擁有1000餘座大小博物館,共收藏中國曆代文物近200萬件之多。僅東京國立博物館一家,就藏有中國曆代文物珍品9萬餘件。其中珍品、孤品不計其數,遠遠超過中國國內的普通博物館,如南宋著名畫家馬遠的《寒江獨釣圖》,至今仍羈留其中;此外,分別存放於日本不同博物館的王羲之《妹至帖》、《定武蘭亭序》、《十七帖》、《集王聖教序》,還有前涼時代的《李柏尺牘稿》,也都是難得一見的稀世文物珍品。
最近日本向韓國歸還殖民期間掠奪的大批文物,這一做法可為中國收回在日文物提供借鑒,經驗很有啟發。一是政府努力,堅持要求日本就侵略戰爭道歉賠償,二是民間的努力和鬥爭。再就是證據充足,能夠證明日本掠奪的文物何時何地。
中國收回流失在日本的海外文物隻能在相關國際公約的框架下由政府通過法律和外交等主要渠道來解決,同時還要動員社會力量,通過回贈與適當回購等方式,多管齊下,形成合力。中國要索回被日本掠奪的那部分。第一中國要有證據這些文物確實在抗戰之前還屬於中國,戰爭期間被日本掠奪,由當時的記載和日本的罪證。第二要有被掠奪文物所在地的政府機構、文物專家、律師組成索賠團開始努力。第三取決於日本的誠意和歉意。難點是時間久,證據缺乏;二是中國缺乏專業人才和熱心人士。三是工作繁瑣、收效少。
和平時期流到日本的文物中國要想收回,隻能取決於日本人的意識和自覺,也需要中國的民間和政府努力,通過拍賣等商業渠道,設立專項基金,以官方力量來搶救海外中國文物。日本京都有鄰館在2002年放出“宋四家”米芾晚年的書法傑作、大字手卷《研山銘》,由中國國家文物局下屬的中國文物信息諮詢中心以2999萬元回購,每字折合人民幣76.9萬元。該作成交價創下中國藝術品拍賣世界紀錄,超過了此前同樣由日本放出的北宋徽宗《寫生珍禽圖》創下的2530萬元的成交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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