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日本帝國主義對東北華北農村的殖民主義掠奪

(2011-12-24 17:47:18) 下一個
日本帝國主義對東北華北農村的殖民主義掠奪劉克祥  中國經濟史論壇編者按;最近黑龍江方正縣為日本“開拓團”立碑,激起國人的無比憤怒。為了幫助讀者了解“開拓團”的真相,本壇特轉載劉克祥、吳太昌主編的《中國近代經濟史1927—1937》中的有關部分。正如書中所指出的,包括“開拓團”在內的日本帝國主義對我國東北華北農村的殖民主義掠奪,是“極端貪婪、瘋狂、野蠻和慘無人道”的。這將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的本質,也是對為侵略者樹碑立傳的漢奸行徑的一種鞭韃。  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迅速占領了東北三省和熱河,建立了漢奸傀儡政權偽“滿洲國”,隨即進攻和蠶食華北,假手漢奸政權實際控製了冀東和察北地區,開始和加速了對這些地區農業和農村的殖民主義掠奪。  日本對東北、華北農村的掠奪,不是普通的殖民主義強盜行徑,而是有其明確和長遠目標,周密方針、計劃和具體措施。日本帝國主義不僅要把東北、華北作為日本國內的工業原料和農副產品供給地。國內工業品的銷售市場,還要把它充當侵略和占領全中國乃至亞洲、全世界的後方基地,並解決日本國內和朝鮮的人口過剩問題,從而使得這種殖民主義掠奪極端貪婪、瘋狂、野蠻和慘無人道。(一)對東北農業和農村的摧殘與掠奪  日本帝國主義對東北農業、農村的掠奪早在1904年日俄戰爭後就開始了。“九一八事變”後,為了使這種掠奪永久和“合法”化,日本於1932年炮製成立了偽“滿洲國”,同年9月簽訂《日滿議定書》,規定凡是日本要求獲得的“特殊權利”和重大掠奪事項,都由偽“滿”簽字授予,提供“法律依據”。  為了對東北農業、農村進行全麵掠奪,將東北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納入日本國民經濟軌道,確定了“日滿經濟體製”,實行日“滿”經濟一元化和日本工業化、“滿洲”原料化的經濟分工。同時將華北作為日“滿”商品輸出地和過剩資本投資地,作為“日滿經濟體製”內部膨脹的“消化器”。[1]為了推行“日滿經濟體製”,日偽於1935年簽訂《日滿經濟協定》,在長春設立“日滿經濟共同委員會”,規定日“滿”兩“國”政府在處理兩“國”之間的經濟和監督日“滿”合辦的公司業務時,必須谘詢該委員會的意見[2],實即偽“滿洲國”在處理上述事項時,必須聽命於日本主子。這就使日本帝國主義的一切掠奪都能夠得心應手。  1.移民圈地與土地掠奪  1931年“九一八事變”前,日本帝國主義即通過“韓民移滿,日民移韓”的方式,向東北實行間接移民[3],認為隻有推行“農業移民”,才能直接掠奪到自己“所缺乏的物資”和“所需要的資源”。[4]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帝國主義在加速移遣韓民的同時,開始向東北直接移民。日本拓務省一直設有拓殖訓練機關,於“九一八事變”後,又設立第一、第二兩個拓殖所,訓練學生並移赴東北墾殖。到1932年,東北已有日本移民26萬餘人。同年,日本拓務省及“滿洲移民研究會”擬訂了向“新滿洲”移民的《殖民計劃大綱》,公布《拓殖法》,並同偽滿洲國合組“日滿移民會社”,負責募集移民,準備和分配耕地,處理移民墾殖問題。自此,大批有組織的日本“開拓團”陸續進駐各地。為了提高移民的“自衛”能力,減輕對移民的保護負擔,日本開始移遣受過嚴格訓練的在鄉軍人。[5]日本政府還規定在5年內,每年移殖數萬戶在鄉軍人家族,在東三省各地組織日人獨自的村落,並發給槍械彈藥,一旦有事,即將全體移民編為軍隊。1933年6月,日本陸軍省開始訓練移民團,武裝全部移民。  除上述移民外,還有教團移民、漁業移民和鐵路沿線移民等。教團移民方麵,1934年募集國內天理教民移殖東北;漁業移民有“漁業移民團”,並計劃在東北北部建設“家族移民村”。第一次募集漁民500戶,移殖同江、錦江等沿江地區,1935年春節開江後,即以機器大規模捕取江魚,販行東北全境。還準備在鬆花江、混同江、黑龍江交匯區籌建一家大型江魚罐頭公司,產品銷往世界各地;鐵路移民主要移往日本新建的吉敦、敦圖、拉賓、錦承各路沿線。為此在日本國內特設“鐵路附屬地移民指導部”,預計15年內向這些地區移住20萬個家族。[6]  到1936年7月,東北的日本移民共達717795人。但日本政府嫌移民速度太慢,於1936年設立“滿洲拓殖股份公司”,製定了20年移民100萬戶500萬人的計劃。移民分為甲、乙兩種:甲種移民由政府直接派遣;乙種移民由民間進行。共分4期,人數逐期遞增:首期10萬戶,二期20萬戶,三期30萬戶,四期40萬戶。首期於1937年開始,預定當年移民1.2萬戶。  為了統製和加速朝鮮移民,日本於1936年設立了“鮮滿拓殖股份公司”和“滿鮮拓殖股份有限公司”。前者是投資公司,後者是事業公司。“鮮滿”資本2000萬元,其中1500萬元是“滿鮮”的總資本。加速朝鮮移民的目的不僅是解決朝鮮農村過剩人口問題,將移民作為朝鮮的“安全閥”,而且要將每年流往日本的十幾萬朝鮮人轉往東北,解除由此而加重的日本社會負擔。[7]到1936年6月,東北共有朝鮮移民857701人。日本和朝鮮移民合計1575496人。[8]  日本帝國主義大規模移民的重要目的,是直接霸占和掠奪土地。它們已經在軍事、行政和經濟上占領了整個東北,但還不滿足,還要把農田和土地從中國農民和居民的手中一畝一畝、一分一分地掠走,交給日本公司、移民家庭所有和無償使用。日本在移民到達之前,即在該地設立“拓殖辦事處”,以偽縣長為“處長”,偽縣參事官(日本人)為“副處長”,瘋狂圈占和準備土地、房舍。掠奪的手段,從“商租”、低價勒買、強行沒收到毀契霸占、抵償債務、驅趕、屠殺原地居民和大麵積圈占,無所不有。  為了土地掠奪有組織、有步驟和堂而皇之地進行,日偽成立了專門機構,製定了法規和計劃,采取了一係列嚴密而殘暴的措施。偽滿政府先後設立“土地局”和“地籍整理局”,對全東北130萬平方公裏土地中71萬平方公裏田野、3000萬宗民地進行了所謂“整理”。通過“整理”,剝奪農民地權。又以處理舊有官、公地為名,將所謂清皇室殘留地、吉林旗地、驛站地、官倉地、奉天官地、東省特別區官地,以及“國有荒地”、“國有林”等,全部“清理”出來,以供日本移民使用。1932、1933年,先後頒布了《外人租用土地章程》和《商租權登記法》,前者規定“外國人(即日本人)在東北可獲得永久承租權”;後者規定日本人在東北農工商需用土地,得以自由“商租”,租期30年,而且期滿後得延長。實際上也是永租權。1932年,日偽共同成立“日滿土地開拓公司”,專職從事東北土地掠奪。[9]東北土地的管理,各縣原設有土地局,1934年,日本關東軍認為,土地局已不適應形勢需要,必須廢棄,另組織“強有力之土地統製機關”,專責執行土地政策和全滿土地的測量和民有土地的清丈。[10]因東北在開墾過程中,土地登記均有浮多,於是日本侵略者令偽滿民政部土木司重行測量清丈,清得的土地,悉數沒收充公,以供日本、朝鮮移民使用。清丈前,由偽滿民政部派員赴各縣進行土地調查,從1934年9月1日起,實行不動產登記,限令年內報齊,並包藏禍心地規定了業主除自行填報不動產的種類、畝數、座數、四至及自擬價格外,還須注明三年內的產量以及各年天災狀況,房屋則注明建築年代及滲漏狀況。  不動產登記甫畢,日偽即於1935年2月開征“不動產價值稅”,報價高者多納稅,報價低廉者則由日偽按報價收購,以供“拓殖”之用。同時,日本拓務省與偽滿政府合資設立“土地保有會社”,資金2000萬元:滿鐵、東洋拓殖會社、東亞勸業會社提供現金1000萬元,偽滿政府以指定土地為資金1000萬元,這些土地即來自清丈所得。[11]原本屬於農民的土地,現在又變成了“購買”農民剩下土地的資本。  掠奪手段方麵,“九一八事變”前,日本帝國主義主要采用“商租”(實即強租)手段掠奪土地。“九一八事變”後,除繼續“商租”外[12],更多的是采用低價強買、暴力奪取和大麵積圈占。如1933年,日寇第十軍團在黑龍江阿城縣強買土地14500町步(合14500公頃);1934年廉價收買了虎林縣農民的全部土地;同年四五月間,日本組織第三次武裝移民團和天理教武裝移民團,又將黑龍江依蘭等肥沃區7縣作為移墾區,強製收買各縣土地320萬畝。[13]1935年2月,偽滿開征“不動產價值稅”後,許多報價低廉的土地均被日本侵略者按報價“收買”;1937年,日本人在黑龍江湯原縣“收購”土地42萬坰(合420萬畝);另外,日本為鐵路“自衛”隊,在遼寧阜新縣強購土地488坰(合4880畝),以供25戶武裝移民使用[14],遼寧安東農民,也被迫低價將土地賣給日本侵略者。[15]  還有暴力強占和大麵積圈占。“九一八事變”後不久,日寇就開始在沈陽、富順、遼陽和海城等地,分文不給,暴力圈占土地。[16]1933年10月,日本向黑龍江武裝移民,圈占佳木斯附近200公裏的生熟耕地,作為移民墾殖區。[17]1934年勘定和圈占遼寧渾河、太子河兩岸土地100萬畝,作為朝鮮移民區。[18]同年10月,強占黑龍江穆棱縣民田2萬坰(合20萬畝),並強“借華人房屋,供日本移民居住”。[19]遼寧旅大地區,到1935年,被日本掠奪的耕地占全部耕地的36.1%,被掠奪的荒地山林占78%。[20]按照百萬戶移民計劃,日本移民需占地1000萬町步(約合1000萬公頃),偽滿政府準備提供的土地更達2650萬公頃。當時全東北耕地麵積約為1500–1600萬公頃,加上1300–1400萬公頃的可耕荒地,共計3000多萬公頃,這就是說,東北絕大部分耕地和荒地都將落人日本帝國主義手中。  為了整村成片地掠奪農民耕地和日本移民集中居住,1933年後,日偽又在各地強力推行“歸村並屯”政策,將分散居住的農民強迫遷至指定的“集團部落”。原村限期拆除,逾期燒毀。騰出的土地全部沒收,改為“開拓地”,分給日本“開拓團”移民,或者充當軍用。如吉林舒蘭,1935—1941年遷入日本“開拓團”13個,計1597戶、5594人,強占60個自然屯、16.5萬畝耕地。1933年後,勃利等縣還在縣公所內設立“開拓科”,專職掠奪耕地和糧食,供給日本“開拓團”。同時封鎖山林、河川,斷絕農民的漁業、副業生路,將其慢性消滅。未及遷移的農民,則作為日本移民的“附庸”,充當其佃戶、長工和苦力。[21]  這類移民用地,不論是圈占還是購買,實際上都是無償占有。據統計,偽滿政府和日本滿拓會社為移民準備的2000多萬公頃耕地中,46%未支付地價。即使付價,也微乎其微。當時所定的標準是,民有熟地每公頃80元,“荒地”8元[22],“國有地”4元,還不到時價的1/10。實際支付的價格還要低。如黑龍江饒河為熟地每畝2—5元,“生荒”0.3元,有的還不夠領取地價的往返旅費。[23]據統計,滿拓會社從其前身滿鮮拓殖會社繼承的235萬餘公頃土地,價款為2470餘萬元,每畝隻有7角錢。即使如此,所付地價也不是現金,而是不能流通和兌現的“儲蓄券”。[24]  無論是“商租”、收購、圈占,也無論是荒地、熟地,官地或民地,都是強製奪占。否則以“通匪罪”處死。在武裝移民和圈占過程中,更是動用飛機、大炮、機槍,整村整村地驅趕和屠殺原地居民。1934年3月,日本侵略者在向依蘭土龍山地區武裝移民時,出動部隊千餘人,轟炸機10餘架以及大炮、機關槍,對無處撤離的農民進行慘無人道的大屠殺,把土龍山附近17個村莊轟為平地,轟斃農民5000餘人[25],在整個依蘭縣,日本武裝移民團在掠奪民田過程中,共屠殺農民2萬餘人,被迫遷離而無家可歸者數十萬人。[26]在某些移民區,被允許留下的中國農民則淪為日本移民的佃戶,受其殘酷奴役和壓榨。據統計,日本移民和滿洲拓殖會社雇用或租給中國農民耕種的土地共14萬餘公頃。[27]  2.農產統製、搜刮與人力、物力征發  “九一八事變”後,由於日本帝國主義的野蠻侵略、武裝占領、土地掠奪以及其他種種倒行逆施,加上世界經濟危機和自然災害,導致東北農業生產的嚴重破壞和衰退。在這種情況下,日本帝國主義為了掠奪更多的糧食和農產原料,以支持戰爭和供給日本國內需要,推行了所謂“農業開發”和農產統製政策,逐步把東北納入直接為侵略戰爭和日本國內經濟服務的軌道。  1933年製定的《滿洲國經濟建設綱要》,在其“農業開發”項下確定東北的發展目標是實現進口農產品的自給,增加一般農產品的輸出。為此特別獎勵日本短缺的棉花、小麥以及煙、麻、果樹等的種植,棉花要求年產量達到1.5億斤(合1.79億市斤),小麥2000萬石。對大豆、高粱、穀子、玉米等普通農作物的種植和品種改良,進行鼓勵和指導。  日本和印度的通商條約廢除後,原來印度供應的10餘萬噸棉花受到影響,於是日本決定這部分棉花完全由偽滿供給。1933年春天,日本購買棉種,由偽滿政府分發各省、縣,勒令村民分種,並隨棉種發放貸款,秋後用棉花償還本息。同年9月,日偽共同設立“棉花協會”,製定棉花改良的“十年計劃”,決定遼陽、北鎮和南滿鐵路沿線其他14縣為棉花栽培區。又在錦州設立試驗區,要求10年內,種植麵積達到3000萬公畝(合445萬市畝),產量達到1.5億斤,麵積和產量都增加5倍。1934年春,還從美國購人棉種3萬磅,分發上述14縣的“棉花合作社”,對領種植棉的農民接濟若幹春耕資金,本息在秋後償還。據說東北農民在威脅利誘下,改種棉花的很多。1935年4月,日偽複成立“滿洲棉花股份有限公司”,資本日金200萬元,對棉農進行統製。[28]  對亞麻、煙草、甜菜和供給日本食料的稻米,都鼓勵種植和統製收購。亞麻由三井洋行出資600萬元,設立滿洲亞麻株式會社,指定北部植麻,南部織布。北部各地設製線工場,並對其附近(一日行程以內)農家貸放種子,俟收買原料時,從麻價中扣除;南部則在沈陽、大連設織布工廠。哈爾濱還有日人設立的小型亞麻公司,製造麻袋、繩索,以供運糧需要。煙草種植則是為了抵製英美煙草公司的出口,由東亞煙草公司竭力擴充,種者也漸多。  製糖原料的甜菜、供給日本食料的稻米,也無不鼓勵和強製種植。  在旅大地區,日本還強占中國農民的大片肥地栽種果樹。據統計,1936年,在旅大栽果樹建果園的日本人達326名,占旅大果農的10%,果園麵積(1582町)和產量分別占總數的32.3%和40.1%。[29]  對原來產量大、商品率高的大豆、高梁等農產品則采取嚴禁出口和限價征購的政策。  “九一八事變”後不久,東北雖然農業歉收,但糧價日跌。日本侵略者趁此機會,一麵由日商在哈爾濱大宗收買特產物,一麵在遼寧遼陽、昌圖、海城等縣限價強購高粱。原價每鬥2元多的高粱,日本限定每鬥6角的官價強迫農民出售。如存糧不交,即以犯法論罪,因不願賣糧而被槍斃的人數很多。最後各縣所產高粱都被日本侵略者運走。同時日本還假手傀儡政府和漢奸,以提高農產價格和舉辦平糶、救濟民食為名派員赴各地大批收買穀物。[30]為了搜刮糧食,日本侵略者又發放“股票”,所購糧食按市價加倍,用股票收買。所有糧食隻付1/10的現金,其餘全給股票,美其名曰鼓勵農民投資,用以建設環滿鐵路,名為“人民鐵路”。這樣,東北糧食被日本侵略者用空頭股票盡數收買。[31]次年春天,各地普遍發生米荒,農民不得不以兩三倍以上的價格購進糧食,無不損失慘重。[32]  家畜方麵,對馬和羊也都無不統製和搜刮。因馬匹關係軍用,各縣設“馬政局”,調查統計境內的養馬戶和馬匹數,指導馬種和飼養方法的改良,預防馬疫傳染。馬分為耕馬、騎馬,騎馬調查尤細,並得遵“馬政局”令隨時征用。綿羊則特設“日滿綿羊協會”,資本200萬元,作為繁殖綿羊的直接指導機關。擬以10年為期,謀求綿羊的改良和增殖,以取代原來由澳洲供應的1億元羊毛的需要。[33]  還有毒品鴉片。日本侵略者為在精神和肉體上摧殘華人,徹底滅亡中國,在東北和熱河極力擴大鴉片種植。當時有報道說,日本侵占東北後,“各種農作產量均見減退,但是有一樣增加了,這就是鴉片”。1934年東北(不包括黑龍江)和熱河鴉片種植麵積為35萬畝以上,1936年僅熱河一地,煙地即達600萬畝以上。[34]日本侵略者規定,鴉片不許私賣和轉運,一律由專賣公所收購和專賣。敵偽一麵擴大種植,一麵廣設專賣機關,於偽都長春設總署,沈陽、永吉、哈爾濱、齊齊哈爾、承德設專署,遼陽、營口、錦縣、依蘭等12處設分署。此類專賣機關除收稅外,主要是收購、販賣以及製造煙膏、煙具,至於小賣所更是遍布各地鄉村。熱河則各地鴉片商聯合一起,成立“大滿公司”,專事收買熱河專賣公署管轄區內所產鴉片。專賣公署極力壓低鴉片價格,農民往往無力償還春耕貸款和煙捐畝捐,即使這樣明年還得種。日本侵略者規定,今年已報的鴉片種植畝數,明年不得減少,農民走投無路。[35]  日本侵略者在統製、搜刮農產品的同時,又肆無忌憚征發勞力和各種物資。東北、熱河等地日本駐軍的糧秣都必須由當地農民負擔。日偽又強征壯丁、民伕和騾馬、車輛運輸軍需,修築軍用公路。凡是壯年男子,都須征發。農民必須趕著自己的牲口,拉著自己的車,去替日本侵略者運輸各種軍用物資,而且征用的牲口大都不予歸還,農民的勞力、糧食、牲口都被搜刮一空,連偽“滿”政府也不得不承認:“各地糧食已被劫殆盡,牲口亦幾乎絕跡,各地農民的損失實不勝計”。[36]農民“隻能餓著肚子看著他們(指13寇)的馬吃著搜羅去的糧食”。[37]日本侵略者為了侵略戰爭的需要,甚至強迫農民將秋禾割盡,完全把東北農民趕上了絕路。[38]  日本“開拓團”、“開拓農場”和其他各類日本移民的土地,以及日本侵略軍、日本所掠工礦企業的農場、菜園,也都是征派或“雇用”中國勞工耕種。如1936年,日寇將黑龍江鶴崗縣的大部分土地圈給日本“開拓團”,雇用中國人充當長工、季節工和臨時工進行耕作。1937年,僅東北、海東兩村即雇有中國長工727人。1937年、1942年,日資南崗采煤所、陸鏡開發事務所、關東軍南大營在鶴崗先後建有“西農園”、“東農園”和關東軍等多處菜園,占有菜地近千畝,全部征派中國苦力耕種,產品專供日本人。這些中國雇工、苦力所受奴役、剝削和虐待十分殘酷,境況異常悲慘。如上述鶴崗長工,每人必須耕種40畝土地,勞動量和勞動強度已大大超出正常勞力所能承受的限度,但還不給現金報酬,隻允許自種2坰薄地抵充工資。這樣,長工實際須種60畝地,相當成年男子耕作麵積的2倍以上,而且還不管飯食,不準進屋,夜間隻能在不遮風雨的茅草棚棲身。[39]由於過度勞累、凍餓,一個健壯農夫短短兩三年間就會被折磨而死。(二)對華北的農業掠奪  日本帝國主義在占領東北、並對東北進行瘋狂掠奪的同時,加速了向華北的滲透、蠶食和農業掠奪。  日本侵略者認為,占領東北後,雖使日本國內的原料供應問題有所緩和,但尚未完全解決,而且,東北市場已臻飽和,短期內難以擴大。日本原料和市場問題的最好解決辦法,是進攻和獨占華北。華北是日本“最好的新殖民地”。[40]  於是,日本帝國主義一方麵加緊對華北進行領土蠶食,相繼占領察哈爾、冀東,策動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迫使中國軍隊退守到北平郊區;另一方麵加緊了對華北的經濟滲透和掠奪,調整對華北的經濟侵略方針,將原有的“中日經濟提攜”推演為更具體的“開發華北經濟”。為此,滿鐵設立了以專門“開發華北為目的的興中公司”,獨占華北市場,將整個華北經濟完全與日“滿”經濟鑄成一體,建立“日、滿、華北經濟體製”。  1.植棉推廣與棉花統製、掠奪  日本對華北農業掠奪的一個重點是棉花。日本的棉紡織品出口占其出口總額的1/4左右,但原料棉花主要靠進口,常年占進口總額的30%以上。日本力圖將東北作為其棉花供應基地,但因氣候關係,東北大部分地區不適宜植棉,年產量僅70餘萬擔,除供當地消費外,所餘無幾。因此,日本遂將其目標移至華北。1933年日本占領察北和冀東大片土地後,加速推進在華北的植棉計劃。大阪興業公司專門成立“植棉委員會”,在河北遷安、昌黎等10縣設立植棉分會,決定占地30萬畝,出資100萬元,擴大棉花種植,並向農民提供種子,約定收獲後給價收買。日商紡績同業公會也於同年8月發起成立“山東棉花改良協會”,次年即從朝鮮運去棉種3.5萬斤(合4.2萬市斤),在張店及其他10餘縣播種。[41]日本還製定了更龐大的計劃,要求華北各省(包括河北、山東、山西以及河南、江蘇北部)至1936年,植棉至1200萬畝以上,而且限種美棉,以符合大阪各紡織廠的需要。棉花種植期間,請日本專家指導,棉種由日本經紀人散發。從1934年起,津浦、平漢兩路沿線農民所接受的此項棉種,不下500萬磅。1935年“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成立後,天津日本駐屯軍與漢奸政權合作,在統製察冀兩省農村的同時,投資2000萬元,派遣日籍農村指導員,誘使農民合資植棉。在遵化,日人更唆使大批漢奸,鼓動農民將所有地畝改種棉花。這樣,華北一些地區的棉花生產,已被直接控製在日本侵略軍手中。日本外務省也直接參與對華北棉花生產的改進和統製,派員在河北豐潤等地設立農事試驗場,跟“興中公司”共同負責。外務省還和滿鐵共同出資,派遣技師分赴各地農村督促生產,向朝鮮總督府借得種子10萬斤(合11.9萬市斤),在冀、魯、晉三省試種,每省貸給農戶費用3萬元,其中山東更是統製和掠奪的重點。外務省特令濟南總領事向山東當局交涉,在膠東租進農田,募集農民佃種,培植改良棉種。一些日本資本家還在江蘇、山東等省沿海地區變相收買田畝,勒令農民植棉。[42]  隨著日本對華侵略的擴大,對華北棉業的統製和掠奪也更為變本加厲。1936年8月,日本政府第69次會議,通過對華實施預算400萬元案,設立天津、青島農事試驗場改良產業科學試驗所,以謀求增進棉花產量,改良品種;同時,拓務省同大阪資本家商洽設立“華北棉花協會”,擬在天津、濟南等地設10餘所農業試驗場,以增加華北棉花產量。緊接著,日本宣布華北棉花五年計劃,以“中日合作”的方式,由日本外務省出資600萬日金作為開辟農牧場資本,以二成作棉業借款,在冀東敵偽管轄區域內劃定通縣、豐潤、玉田、遷安、灤縣、香河、遵化、撫寧、昌黎等縣幾萬頃土地,為“興中公司”試驗植棉的農場,通縣更派軍隊強迫農民植棉。[43]  直接統製華北棉花的組織機構也愈益繁多和龐大。除上述各組織外,日本設在天津的“華北農工業研究所”也研究改良棉種,並設有信用組合、販賣組合等會社;日本紡織業組織的“華北棉花協會”,主要目的也是統製棉產,日本拓務省設有“東亞棉花綿羊協會”,目的是開發棉產,改良羊毛,統製華北棉花、羊毛事業;1936年9月,還以中日“合辦”的名義,成立“棉業公司”,由“興中公司”給予技術援助,“興中公司”還準備用日滿棉花協會、山東棉花改良協會,合組“東亞棉花協會”。日本外務省則建議出資日金1000萬元,在天津設立大型棉花堆棧公司,作為統製棉花購買的中心[44],以期將華北棉花一網打盡。  2.農田、勞力掠奪和財稅、軍事征發  為了推廣和擴大棉花種植,日本侵略者采用各種手段掠奪農田。如“興中公司”在天津迤東軍糧城地方收購土地四五萬畝,作為植棉區,試種美棉,並在天津建築棉花倉庫,向河北各縣收購棉花;日本駐天津領事館,通過漢奸冒用中國人的名義,在天津偷買土地,開設“華北農場試驗所”,並設場植棉。[45]又有日本人以5000萬元在天津組織“大眾農業公司”,並在軍糧城北塘附近租妥農田3萬畝。據說天津、塘沽一帶沿海河兩岸膏腴之地,以及天津市內地皮多被日本人買走。唐山、大沽、秦皇島、玉田、遵化等處,都經常有日本人收買農田。有人說,日本在華北實際上已獲得土地商租、購買和租賃的自由權。“冀東的農民從此不但是牛馬般的佃奴,而且也要做亡國慘痛下的異族佃奴了”。[46]  勞力掠奪方麵,日本帝國主義占領東北後,一方麵驅趕在東北謀生的關內勞工,禁止關內農民進入東北;另一方麵,又在華北地區采用種種欺騙和威逼利誘的手段,招募勞工出關。從1933年起,大批日本浪人和漢奸在“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的保護下,分頭在北方各省招工和拉夫。僅1934年,被招募的勞工就有38.8萬人。[47]在天津日租界和塘沽、威海、青島、煙台四地都有日人招募勞工的活動。天津日租界的“三共公司”,即專事經營代雇勞工及運送事宜。1934年天津招募的修路勞工達16萬人,1937年春天,天津登記出關的勞工達16.6萬餘人。塘沽出口勞工最多時,每天總在千人以上。1937年,日本還派遣多名漢奸到河南災區收買農民出關做工。勞工出關,照例由日本大東公司售給所謂“人國證”。由於出關勞工眾多,“人國證”價格猛漲,由1936年的3角錢漲到次年的1元錢。[48]  日本帝國主義之所以嚴禁內地勞工出關,而要另行招募,是害怕自動出關的勞工在關外有熟人和其他社會關係,不能像浪人、漢奸招募的勞工那樣任意處置。招募時,浪人、漢奸以各種花言巧語和優惠待遇許諾,一出關,這些勞工立即變成了孤立無援、與世隔絕和任人宰割的一群。“他們簡直不是工資勞動者而是純粹的奴隸”,工資接近零,夥食是一天三頓量少質次的稀粥或臭高梁米飯,工作時間長,勞動強度大,條件惡劣,直到死亡前沒有一天休息,動作稍慢,監工、工頭和日本兵的木棒、皮鞭、槍托立即上身,甚至當“共產黨”槍斃。晚上隨地而臥,四周圍以電網防其逃脫。他們隻能日夜帶著半饑半飽的肚子勞動著,一直到死。於是另一批新的勞工再從山東、河北、河南等省招募輸送過來。如果是機密工程,為了防止泄密,工程完畢,即隨地活埋,或投海淹斃,又或終身充當苦役,永遠不能回家鄉。[49]  在漢奸政權統治下的冀東和察北,勞力和糧秣、牲畜、車輛征用也十分猖獗。據1937年的統計,冀東22縣除田賦等正稅外,共有苛捐雜稅423種,其中漢奸政權新增的73種,加重征量的249種,隻有91種(占21.5%)是承襲未變。[50]在察北,漢奸政權更是家家戶戶抽抓男丁。青壯年編為地主保安隊或正規軍,老弱者驅使築路、挖壕溝和運送糧秣。農家車輛大半征作軍用,所有牛羊和馬匹全部登記納稅,並禁止售賣。糧草一律禁止外運,除直接征派外,全部低價強製收購,所產池鹽也全部歸偽滿洲國財政部專賣。此外還有名目繁多的捐稅,農民的田畝捐負擔比從前加重了2.5倍以上。田畝苛捐外,又強製種植鴉片,其麵積按地畝5:5的比例確定,即必須將一半的耕地用來種植鴉片。每畝繳煙捐5元,必須在播種前交納,而且不能不種,否則依法治罪。[51]結果,所有農民均被洗劫一空,又不能從事正常的農業生產。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