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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體製各有所長 今日中國可不談民主

(2010-11-25 07:45:13) 下一個
萬維讀者網    作者: 冼岩    2010-11-22

    萬維網友冼岩來稿:隨著“中國模式”話題的熱烈,中西體製的優劣比較又重新進入公眾視線。

非 官方主流輿論一般認為,西方體製優於中國,鄧小平開啟的中國改革,就是對西方的模仿與複製,隻不過中間遇到阻礙,走了彎路,變成現在不倫不類。支撐這種觀 點的最有力論據,不是西方發展了幾百年的成熟理論,而是上世紀末兩大陣營之爭西勝東負的結局。但是,隨著近30年中國國力和影響力的不斷增強,另一種聲音 也逐漸響亮,那就是認為曆史的路徑不隻西方一條,中國正在走出一條獨特而卓有成效的新路。隨著東西冷戰而終結的意識形態之爭,似乎又開始重燃戰火,並且方 興未艾。

    體製比較是複雜的事,很易陷入因視角、標準的不同而“雞同鴨講”。但是,正像汽車走得好不好主要看發動機一樣,體製比較也有一個簡潔而不易混淆的切入口,那就是比較兩種體製的驅動力:它們分別是被什麽驅動,體製運行的動力從何而來?

    徒法不能自行,體製運行靠的還是人,體製的驅動力其實就是對體製內官員的驅動力。西方由於實行競選,主要官員(包括各級行政首長和議員)由民眾選舉產生, 要躋身於此官員行列,必須贏得選民選票。所以,西方政府及其官員的行為驅動力主要來自下方,來源於選民,政客以滿足強勢選民的需要,作為政治主張和行為的 基準。隨著問題、情勢的不同,選民的組織化程度、強弱及需要都會發生變化,所以政策也必須隨時調整。同時,體製內也有製衡政府力量的設置,政府能動用的力 量有限;就是此部分有限的力量,也必須根據選民力量和意願的變化不斷調整,不能長期穩定在一個方向上。不但要分散兼顧,而且須隨時變化,所以這種體製的行 動效率較差,政策缺乏連續性;但它變化更靈活,調整更及時,能較快反饋和貼近多種多樣且多變的民眾需要。

    在中國,政府官員主要由上級任命,最高領導人由前任指定,所以體製的驅動力主要來自上方,官員逐級服從上級指令。指令的形成,源於決策層對現狀的主觀認識 和判斷。因此,整個政府係統以某種人為提煉的社會整體利益目標作為工作方向。這樣的體製,目標單一、穩定,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可以長期使力在一個方向 上,所以在目標方向上效率高,政策穩定。缺點是關注麵單一,易忽視除目標外的其他社會需要;反饋現實變化的速度慢,調整滯後,在現實中,政策變化經常搞成 了“危機應對”。例如,中國革命是以社會主義理論作為指導思想的,所以建國後前30年中國專注於社會主義“平等”目標,效果頗顯著,卻因不能兼顧民富,造 成嚴重的消費品匱乏,民眾生活困難;後30年不得不“改革開放”,專注效率,專注經濟發展,同樣成效顯著,卻造成官員腐敗、官民矛盾、貧富分化和環境破壞 等問題。現在提出構建和諧社會、科學發展觀,欲解決已形成的新問題,但如果不改變這種長期集中力量於單一方向,難以兼顧其他目標,調整滯後的體製模式,結 果很可能是再花個30年高效解決今天的問題,到時又形成其他嚴重問題。

    所以,中西兩種體製各有所長,各有其適應性,不能抽象說誰好誰差。具體說,西方體製較適合經濟和生活水平較高,在國際競爭中已居優勢,效率增長的壓力不 大,民意壓力卻較大的社會。現在西方體製運行成功的國家,大多是這種情況;在廣大後發展或發展中國家,學西方的多,運行良好的罕見。中國現在的體製較適合 那些在國際競爭中承受較大壓力的後發展國家,在那些國家,效率是最重要的,沒有高效率,其他都隻是空談。在全球競爭壓力下,在人權意識普及的背景下,有了 效率,社會公平自然會逐漸增進;僅有人權、公平而無效率,以後未必還能獲得發展機會。最近薄熙來有段話,說“如果“蛋糕”分得不公,做“蛋糕”的人本身就 沒有積極性,這個“蛋糕”就永遠做不大。隻有“蛋糕”分得合理,分得公平,大家才有積極性,蛋糕才能越做越大”——這話其實隻適合於計劃經濟體製,市場體 製之所以具有效率優勢,就在於將人的基本需要都納入了一種競爭機製。就像穿上“紅舞鞋”,你不能不拚命跳舞,哪怕是處於不公平的境遇,哪怕是在“血汗工 廠”;它甚至可使人搶著去爭奪那些有生命危險的礦工位置。不公平在市場條件下的弊害,不是損害個人積極性,而是可能導致不穩定,影響市場秩序;同時減少內 需,使經濟增長失去內在動力。所以,以“強政府,低人權”為主要特征的“中國模式”,其優勢主要體現在“趕超”階段。邁過這個階段後,又需要重新選擇道 路。

    中國體製最易遭批評者攻擊的一點,是它的政治合法性問題。西方政治理論把合法性說得很玄,其實它主要是通過構建社會成員的認同,降低體製剛性,減少社會緊 張程度,增加彈性。它最終要落實在怎麽對待反對者的問題上,因為隻有體製或政府的反對者,才會利用它的合法性困難。

    體製的擁護者往往是受益者,但任何體製都不可能讓所有人受益,更不可能永遠隻受益、不付出,所以,任何體製在任何時候都不乏反對者。合法性解決得好的社 會,或者是通過某種意識形態實現超越利益立場的思想統一(這一點在信息時代和市場條件下較困難,中國前30年的相對成功,既是由於官方理論未遭實踐挫折而 具有強大說服力,也是由於信息封閉單一,利益結構簡單),減少反對者;或者是通過程序容納和消解反對的勢力與聲音,二者都可以降低治理的成本和難度,以及 社會緊張程度。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現在的中國又是最不好治理的,由於沒有解決好政治合法性問題,壓力集中在政府身上,對統治者的要求高,責任大。不斷 增加的“維穩成本”,很大一部分與合法性有關。
 
    不過,合法性在今日中國並非迫切問題,它隻是一個長期問題。現在主要還隻是部分知識分子操心這事,因為這與他們的切身利益相關程度高。但是,隨著城市化的 擴大、高等教育的普及、民眾收入的提高,要求解決合法性的呼聲會越來越高,越來越普遍,因為這涉及到一種隨著智識而增長的普遍人性或曰“權利意識”:為什 麽由你來統治我,為什麽我對此沒有參與決定的權利?隨著這種呼聲越來越強烈,解決合法性問題終究不可避免,因為它會成為越來越多人的利益(權利)所在,不 能滿足這種要求,就妨礙、損害了很多人的利益。而且這種利益對很多人的重要性會越來越大,用其他利益替換的代價越來越高,直至無法替換。

    一些支持中國體製的人對此的回應是:合法性隻是個偽問題,中國政府的支持率比西方政府高;中國有問題,西方存在的問題未必就比中國少;選舉不等於人民當家 作主,它更多隻是一種程序、一種作秀。例如美國,你隻能在兩個傻子中選一個,選別人都沒用,這難道代表了民眾參與決策,決定領導人?
 
    確實,競選式民主隻是一種程序,但這種程序也並非隻是擺設,它至少可產生三方麵重要作用。其一,為社會不滿情緒和反政府、反體製的力量提供一個宣泄渠道, 把反對容納在體製內,消解在程序中。這樣可減少對體製的衝擊,減少體製剛性,降低社會緊張程度。不像中國政府,什麽矛盾都要自己硬扛,動不動就搞成“你死 我活”。
 
    其二,由於參選官員(或議員)需要競爭選票,一定程度上必須迎合民意。這就一定程度改變了官民之間的傳統關係。不能否認,中國官員的官權、官威比西方體製下高得多,官民力量的對比也懸殊得多,這是由驅動力自上而下的中國體製決定的。
 
    其三,它可以讓民眾有一種政治參與感。長期而言,這一點最重要,如上所述,它對應了一種人性需求。隨著民眾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生活狀況的改善,他們心目中 的需求排序會發生變化,要求政治參與的意識會越來越強烈。這種需求,雖不能用物質數量或經濟業績衡量,但它同樣是人的一種利益,一種精神利益。國家政權要 麽滿足它,要麽以越來越多的其他利益替換它,否則它會變成政權的對立麵和反對力量。

    說美國民主隻能在兩個傻瓜中選一個,這顯然簡化了事實。隻設兩黨是為便於操作,節約成本。這種製度的關鍵,是建立了一種麵向選民的競爭格局,兩黨既競相取 悅選民,也競相趨優。競爭中,政治方案並不限定是出自兩個候選人之手,其他人有什麽更好的、更具吸引力的方案,兩人必然會競相吸收;人才也一樣,如果出現 了公認優秀的執政人才,兩黨都會競相爭取。所以,由於建立了競爭機製,具體競爭雖然隻由兩黨或兩人操作,選擇麵其實覆蓋了全社會的多種可能性。

    比較中國和西方誰的問題更多,其實意義不大。因為各自問題不同,對各自的意義也不一樣,就像窮人和富人的問題不同一樣。當下中國群體性事件的性質和影響, 確實被有些人有意無意誇大了。但群體性事件對中西兩種體製的意義是不一樣的。對西方而言,群體性事件是合法的、正常的,至少是為體製所容忍的,不具有顛覆 意義,隻是社會不同群體之間利益博弈的一種方式;而對中國來說,群體性事件大多對體製具有顛覆力,難以容忍,表現出來的,隻是沒壓製住的,還有更多矛盾潛 伏著,社會結構較緊張。

    中國現在麵臨的問題,確實比西方嚴重,但這主要不是因為製度,而是由於發展水平——窮人病一場就可能要命,富人哪怕體質更差,常年病歪歪,但各種醫療資源 撐著,人家可以就是不倒。問題嚴重的原因雖與體製無關,結果卻對體製造成壓力。部分壓力會直接指向體製,盡管換一種體製可能後果更糟,但大多數人都隻看到 已發生的,看不到可能發生的。所以在輿論上,反對派總具有天然優勢,現狀中的一切弊端都可歸咎於政府:做得好是應該,出現問題就該死。1949年以前中共 之所以成為民心所向,部分原因也在此。

    政府的支持率在中西也具不同含義,因為西方基本允許批評政府聲音的公開表達,以及對陰暗麵的較充分披露,中國則這方麵管製甚多。這種信息和表達的不同尺度,必然會影響民眾對政府的觀感和評價。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的信息管製有利於減少社會矛盾和治理成本。

    但是,從另一方麵看,新聞自由並不隻是新聞界和知識界的狹隘群體利益,它可以通過賦予民眾知情權和表達權,形成一種對官員的監督和製衡力量。這就是毛澤東 在著名“窯中對”中所說的“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監督的前提是知情,是透明。這個問題在前30年並沒有解決好,這也是毛澤東要發動“文革”的重要原因之 一。現在這方麵問題更嚴重,中國的官員名義上是公仆,其實是大老爺,這是由體製及其自上而下的驅動方式決定的。
 
    有人說,西方也有新聞管製,並非真正自由。確實,西方也會管製輿論,有時可能處理比中國更嚴厲。但西方所謂“嚴厲”,隻是對違規處理的嚴格;在對違不違規 的認定上,西方比中國寬鬆得多。許多在中國屬禁區的,在西方可以無忌。就像一則笑話所說的:美國人說“我們很自由,我們可以罵美國總統”;中國人也說“我 們很自由,我們也可以罵美國總統”。

    西方對輿論當然也有導向,在那兒資本的力量很強大,整體而言(不絕對)那是一種有利於資本的輿論環境。但資本的壟斷與政府的壟斷不同,它不能強製,隻能引 導。雖然資本的意誌占主流,但不可能讓其他人發不出聲音。弱勢群體的聲音、反主流的聲音縱然弱小,想聽的人還是能夠聽到(不需要翻牆),一定條件下就能形 成共鳴。這對主流、對精英構成一種製衡,使其行為多了不少顧忌。西方也有左翼、甚至馬克思主義的團體,也能發出聲音,縱然資源少、聲音小,但陳勝、吳廣揭 竿就能起義,並且席卷天下,如果某種主張真能獲得那麽多人認同,資源少也會形成氣候,讓聲音壯大起來。
 
    但是,新聞開放確實也是雙刄劍。經曆過21年前新聞開放的人,都會對那種衝擊力有所體會。那時還隻是有限的開放,社會矛盾也沒有現在這麽多。今天中國的這個體製和社會,能不能承受那種衝擊,很難說。

    所以,我並不讚成現在的中國輿論應當自由到西方那種程度。中國現階段積澱的矛盾太多,經濟水平不夠發達,人均收入低,容易出亂子,經不起折騰。我讚成政府 在一定程度上把輿論管起來。但是,無論如何應該保障輿論監督官員的功能,中央應支持輿論對各級官員腐敗、侵害民利、行政不當、亂作為或不作為的報道與監 督,為權行無忌樹起一道藩籬,這是輿論的本職功能——首先應該承認自己存在的問題,包括新聞不自由,然後再解釋問題的原因、不自由的理由。如果連基本事實 都否認,必然喪失基本說服力,立論也隻能立在沙堆上。

    我讚成在今日中國暫不談民主,因為它對大多數中國人不具有迫切性,反而可能造成混亂,導致不穩。今天大多數人迫切的,是經濟和生活狀況的改善,而改善的前 提是穩定、有序。以後中國要不要搞民主,需要到時候再具體分析。在這兒不要說什麽“普世”,縱然民主、自由是普適的,中國傳統的、現在的很多東西又何嚐不 是?大家都普世,誰重誰輕、誰先誰後?在任何時候都隻能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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