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天如水月如眉

許多事不可做,許多事不屑做,又有許多事做不出;既不能解釋,又不能抱怨;就是窮酸一書生。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我的第一筆收入

(2006-09-10 08:32:55) 下一個

我應該是被父母保護的太好的典型了,工作經驗很少,應該說極少。第一份收入是小學五年級時到一家做點心的小工廠打工。每天的工作就是把其他人稱好份量、裝盒的點心搬到庫房裏碼放好。工作倒也不繁重,每天也就是搬個四五百盒罷了。一周七天,共賺了九塊錢。那時候把那九塊錢藏得好好的,時不時還拿出來數數,用老娘的話我是一臉財迷相。再掙錢時便到了大二,時薪15塊給院裏設計招生展板和簡章。大夏天辦公室空調下、電腦前一坐,輕輕鬆鬆幾百塊到手。大三時,時薪增至25塊大洋,四位數的工錢讓我很徹底地在家中二老麵前顯擺了一把。到了澳洲,打工又排上了日程。那時候曾經陪朋友去麵試,為了幫朋友爭取利益,我扮了個總是微笑的黑臉,結果她後來去試工的時候,老板直問她我的背景,弄得我們倆一頭霧水。好了那是她的第一筆收入,現在轉回我的第一筆收入。

才到墨爾本的時候都是走路去Clayton Shops買菜,主要是為了省車票錢和減肥。我一向都是路不拾遺的,當然我不拾遺主要是因為我每次撿到錢——大都是幾分硬幣之類,連警察叔叔都不屑收——就會丟東西,一般都是手表、手鏈之類的。所以,在國內的時候我絕對是路不拾遺的好市民。好友們還曾打賭地上有多少錢我會彎腰去撿,我的答案——不就一個字, 我隻說一次!可到了澳洲的第一周我便不停的經受考驗:買菜的路上躺著的、手推車裏塞著的,就連不小心平地摔個跤也能看到一塊、兩塊的硬幣。後來索性我就都撿了起來,再趁左右沒人丟進捐款箱裏。現在算算,來了3年間撿了大概有十多塊錢,也算是老天給我撿錢付的工資了吧。哈哈!

0609110118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