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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世之謎 (八)

(2010-10-31 07:57:21) 下一個

也許人們,包括她這個女兒,還有崇明這個兒子,確實不應該以凡人的標準去評價載渭,因為載渭的一生絕對不是平凡的一生。
1936年,載渭出生於司馬遷故鄉陝西韓城。
1954年,他以陝西省高考榜首,入清華大學水利係學習。
1957年反右運動中,他因對“民主集中製”、肅反和胡風等問題發表不同意見,被劃為極右分子。具其胞弟載重記載,罪行有四:

    一、黃萬裏和錢偉長被訂為右派分子後,他在校方組織的批鬥會上公然挺身而出為前兩者進行辯護,聲言黃、錢的言論均非右派言論(黃萬裏當時已因堅決反對三門峽大壩而被欽訂為右派分子);
    二、他曾用大字報形式提出問題:胡風是不是反革命?若是,為什麽逮捕後至今不判?若不是,為什麽至今不放?(胡風是1955年被捕的,當時已滿兩年!)被說成是為反革命分子胡風張目;
    三、於反右派鬥爭如火如荼之時,他以水利係學生會主席,水94班團支部書記和班長的三重身份帶領水94班14名同學找蔣南翔校長理論,指出清華大學的反右派鬥爭已嚴重擴大化。被說成是大鬧黨委會,反對反右派鬥爭。
    四、在《新清華》校報上,以《反對包辦婚姻》為題對等額選舉製度提出了批評。被定性為修正主義錯誤。
1958年,他到北京煤礦“勞動考查”,兩年後,被召回學校參加工作。不久因不堪學校之政治壓抑和虛偽氣氛,出走清華園,與體製決裂,回到西安,自謀生活。
1960年饑餓時期,他被遣回老家務農。使得他近距離地看到了被三麵紅旗(總路線、大躍進、人民公社)詮釋著的大好形勢的背後,竟然是餓殍盈野的現狀。這不僅使他大為吃驚,更重要的是使他斷定了中國的經濟已陷入崩潰的深淵,由此決心致身於政治經濟學領域。
1963年開始,他在陝西省銅川市的“煤炭部八十九工程處”,作井下掘進工。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他以“群眾組織”名義,寫“反左”文章二十餘萬字,公開散布並寄給“中央”領導。
1968年,他受到政治誣陷,被關入“牛棚”。
1970年,他以“現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獄,曾報死刑、無期徒刑,最後判刑20年。他先後被送到勞改工廠和勞改煤礦服刑。在監獄,他利用勞動間隙研究馬克思著作,特別是經濟理論;獄中除進行了十幾項技術革新,寫四篇科技論文外,寫了經濟學論文《論剪刀差》。
1979年夏季,他刑滿出獄。
1980年1月,載渭獲得平反,回到銅川煤炭基建公司從事技術工作。
1980年,他寫成經濟學論文《經濟規律在行動中》,提出了地租規律和房租以及戶籍製度的關係。在《一個重要的經濟規律》中,首次提出了“基本分配規律”的理論。
1984年,載渭被調至西安市燃料研究所從事技術工作。
1985年,他寫出了關於所有製改革的長篇論文《論社會主義所有製關係的改革》,提出用共有製改革國有企業的理論和方案,主要思路是把企業交給職工經營,政府退出。
1986年,作家陳祖芬的報告文學《理論狂人》(發表在《人民文學》七月號),介紹了載渭的經曆,重點推出了他關於所有製改革和共有製的理論,在全國引起較大反響,數十家報刊發表了摘要。
1987年元月,他被調入西安市社會科學院從事經濟理論研究,重點攻研所有製問題。開始在刊物上發表經濟學論文。
1988年,他被破格評為經濟學副研究員。重點文章《論社會主義模式的轉換》,被評為西安市經濟改革論文一等獎。
1989年,他被評為西安市社會科學成果二等獎(六*四後此獎項被否定)。出版了第一本專著《理論  信仰  現實》,係統論述共有製理論,並涉及其他較為重大的經濟理論問題。因支持學*運,反對戒嚴,被撤銷“研究室主任”職務。
1993年,他出版了經濟學論文集《迎著新世紀的曙光》,選編其重要論文14篇。
1994年,香港新世紀出版社出版了他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半個地球一個世紀的迷誤)》。此書除了對馬克思剩餘價值學說的邏輯錯誤進行批判,提出了自己的剩餘價值理論,還對西方福利製度和共有製之間的關係進行了獨到的分析。
1990年代,他多年研究的一項機械發明:“節能、低噪聲氣動衝擊機構”,取得中間試驗的成功,通過了西安市科委鑒定,隨後獲得了中、美、日本和歐洲英、法等八國專利。此項發明雖然在技術上取得了成功,但由於政治原因和資金方麵的問題無法在國內推廣實現其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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