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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蘇聯對中國的工業援助資料

(2011-06-18 14:19:06) 下一個
[轉貼]蘇聯對中國的工業援助資料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162751.shtml
   先是1950年開始的貸款和工業援助,“……盡管如此,蘇聯的3億美元貸款按1950年匯率折算人民幣約合9億元,在三年恢複時期中央政府總投資 62.99億元中,所占比例高達14.3%。[39] 而且,中國將蘇聯貸款集中使用在能源工業、原材料工業、機械工業和國防工業等基本建設的重點項目上,所以,這筆貸款對於新中國整個國民經濟恢複所起的作用 是顯而易見的。…… 按國家統計局1953年3月11日的統計報告,1950-1953年中蘇共簽訂技術成套設備進口合同68394萬盧布,3年累計實際進口46974萬盧 布,完成合同68.7%。其中上述企業中已經全部完成進口合同的有撫順電站(一期)、阜新電站(一期)、西安電站(一期)、鄭州電站、烏魯木齊電站、豐滿 水電站(一、二期)、重慶電站、沈陽風動工具廠等8個項目,完成80%以上的有鞍山鋼鐵公司、撫順鋁廠(一期)、哈爾濱量具刃具廠、沈陽機械一廠、富拉爾 基電站(一期)、太原電站(一期)、大連化工廠等。[41] 所以,盡管這些重點項目完全建成投產尚待時日,但與恢複時期全部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和生產能力數量比較,以下重點項目建設的基本情況(如表二[42] 所示)足以說明1950-1952年蘇聯援建的項目對於新中國國民經濟恢複以及未來工業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size=4]19世紀洋務運動以來,許多國外技術通過工業建設和貿易轉移到中國。20世紀50年代,工業建設再次成為國外技術向中國轉移的一個主要途 徑。蘇聯技術首先隨著援華建設的工業項目來到中國。通過引進成套機器設備、工藝和產品設計,中國工業在原材料、能源、機械、電工、兵器等產業領域較快地形 成生產能力,從而奠定了中國現代技術和工業化的基礎,初步構建了比較完整的現代技術和工業體係。
      一、蘇聯援建的工業項目
     (一)“一五”時期的援建工業項目
       中國共產黨在即將奪取全國政權的時候,就在積極爭取蘇聯的經濟技術援助。1949年2月初,米高揚與中共領導人會談的一個主要問題就是蘇聯如何 支持中國的經濟重建。蘇方原則上同意派遣專家到各個部門工作 。毛澤東向蘇方提出了3億美元有息貸款的請求。4月,他再次向蘇聯提出貸款的請求。
       1950年2月14日,中蘇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這之後,一直到1952年底,中蘇兩國有關部門陸續達成了由蘇聯援助中國建設和改 造50個重點項目的協議。1953年3月21日,兩國在莫斯科簽訂了關於蘇聯援助中國擴建和新建電站的協定 。1953年5月15日,李富春和米高揚分別代表中蘇兩國政府,在莫斯科簽訂了關於協助中國新建和改建91個工業企業的協定。雙方商定,作為援建項目的部 分補償,中方將在1954—1959年間向蘇方提供鎢砂16萬噸、銅11萬噸、銻3萬噸、橡膠9萬噸等戰略原料 。不幸的是,朝鮮戰爭延緩了援建計劃的順利執行,蘇聯給中國的大多數貸款用於購買蘇製武器裝備 。“一五”期間,先進行土建施工,後進行設備安裝,蘇方製造設備也需要一定時間。因此,蘇聯援建項目在1953—1955年到貨設備很少,1956年和 1957年到貨比較集中。
      根據蘇方的意願,中蘇還建立了幾個合營企業。1950年3月27日,中國與蘇聯簽訂了3個協定,規定雙方 共同投資創辦中蘇石油股份公司(新疆)、中蘇有色及稀有金屬股份公司(新疆)、中國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等3個合營股份公司,雙方各占50%的股份 。1951年7月28日,雙方又簽訂了中蘇合營造船和修船股份公司(大連)的協定。這些公司采用蘇聯的技術、機器設備、飛機、航空器材和管理辦法,培訓了 中方員工和管理幹部。比如,金屬公司建立了11個開采有色金屬和稀有金屬新礦的礦場,在經營期間蘇聯專家培養了5150名分別屬於73種不同專業的中國熟 練工人、技術員和工程師 。不過,中方認為自己吃了虧。1954年毛澤東向赫魯曉夫抱怨,蘇方在合作經營中對中國人搞技術封鎖,用人方麵排斥中國技術人員,在利潤上搞小動作。赫魯 曉夫承認了雙方合作的不平等,遂決定提前結束這4個合營公司的合同,1955年1月將它們正式解散。但是,蘇方堅持收回他們投入的價值約4億美元的資本, 要求中方在10年內償付蘇聯轉讓的財產,這等於放了一筆貸款。
      雖然斯大林拒絕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取台灣提供海上和空中支援,但表示 願意在國防現代化方麵提供幫助。1949年6月27日,斯大林向中共代表團允諾,要向中國提供殲擊機,並幫助建立飛機修造廠。7月27日,蘇聯告訴中共領 導人,準備幫助解放軍實現現代化和發展中國的國防工業 。1952年7月10日,毛澤東在給斯大林的信中請求蘇方幫助建設內燃機工廠(生產艦艇主機)及水雷、魚雷工廠 。1953年5月,在米高揚與李富春商定的91個援建項目中,國防工業及其相關項目占了一定的比例。
      1954年初,中國政府向蘇聯 政府提出加速大規模援建重工業的請求,引起蘇聯新領導人的重視。1954年8月,蘇聯政府在提交給中國政府的備忘錄中表示,為中方15家國防企業提供設備 和援助,在另外14個援建工業企業中也安排國防內容。1954年10月,赫魯曉夫和周恩來分別率領政府代表團在北京舉行一係列會談。10月11日晚,雙方 簽訂了《中蘇關於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建十五項工業企業和擴大原有協定規定的一百四十一項企業設備的供應範圍的議定書》和《中蘇關於蘇維埃政府給予中 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五億二千萬盧布長期貸款的協定》等文件。新增項目大多屬於能源、原材料和製造業,得到了蘇聯自己的多數工廠都沒有配備的先進設備 。蘇聯代表團還決定送給中方兩項禮物:一是將正在中國展覽的83台機床和農業機械無償贈送給中方;二是派遣專家幫助中國建立一個播種麵積為2萬公頃的國營 農場,並提供相應的機器設備。赫魯曉夫一行離開北京後,去東北參觀了實施中的蘇聯援建項目。
  


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45:39 
 
   1955年3月28日,中蘇又簽訂了蘇聯援建16個工業項目的協議,它們分別屬於國防、造船、原材料和製造業等領域。薄一波在談到蘇聯援建項目時說 :
       老實說,在編製“一五”計劃之初,我們對工業建設應當先搞什麽、後搞什麽,怎麽做到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還不大明白。因此,蘇聯援建的項目, 有的是我方提出的,有的是蘇方提出的,經過多次商談才確定下來。大致是分五次商定的:第一次,1950年商定50項;第二次,1953年商定增加91項; 第三次,1954年商定再增加15項,達到156項;第四次,1955年商定再增加16項;第五次,口頭商定再增加兩項。五次商談共商定項目174項。經 過反複核查調整後,有的項目取消,有的項目推遲建設,有的項目合並,有的項目一分為幾,有的不列入限額以上項目,最後確定為154項。因為公布156項在 先,所以仍稱“156項工程”。這“156項工程”,實際進行施工的為150項,其中在“一五”期間施工的有146項。
      “一五”時 期蘇聯援華實際施工的150個項目可分為能源、冶金、化工、機械、軍工、輕工業和製藥工業等五類(見表1),引進方式都是成套設備。在150項工程之 外,1955年以前列入兩國協定的蘇聯援建項目至少還有哈爾濱亞麻廠、新疆烏魯木齊汽車修理廠、遼寧本溪火電站、武漢肉類聯合加工廠、南京肉類聯合加工 廠、北京自動電話交換機廠、北京廣播大樓(主要通訊設備) 。
      1953年蘇聯國家計劃委員會和蘇聯專家對“一五”時期建設哪些工業 項目,注意哪些問題都提出了意見。比如,在機械工業方麵,必須發展大型鍛壓設備、大型鋼鐵翻砂設備、冶金設備、發電設備、電纜製品、電動機、金屬切削機 床、礦山設備、化工設備、汽車、電機用鋼、絕緣材料、汽車發火裝置和化油器、橡膠製品、照明裝置、量具和礦井支架等的生產,建設哈爾濱汽輪機廠、富拉爾基 重型機器製造廠、西安電氣器材和水銀整流器製造廠、西安靜電電容器製造廠、西安滾珠軸承製造廠、汽車製造廠(第一期)和年產15000台的拖拉機製造廠等 新的機器製造廠。
      表1 蘇聯援華150項施工項目的企業構成
      種 類 數 量 種 類 數 量
      能源工業 52 機械工業 24
      煤炭工業 25 軍事工業 44
      電力工業 25 兵器工業 16
      石油工業 2 航空工業 12
      冶金工業 20 電子工業 10
      有色金屬工業 13 船舶工業 4
      鋼鐵工業 7 航天工業 2
      化學工業 7 輕工業和醫藥工業 3
      1956年中蘇又簽訂了若幹援助或合作協定。俄國對外政策檔案館保存著1956年4月5日尤金大使寫給蘇聯政府的報告,其中講道:“我拜訪了毛並 轉交了赫魯曉夫同誌的信,告之蘇聯在以下方麵的援助:(1)建立51個軍工企業和3個軍事工業科研所;(2)建設一條從烏魯木齊到中蘇邊境站的鐵路,毛要 我轉達他對蘇共和蘇聯政府深深的謝意。” 4月6日,蘇聯部長會議第一副主席米高揚受赫魯曉夫派遣,率蘇聯政府代表團訪華,向中國領導人解釋蘇共二十大的精神,並商談兩國間經濟合作。4月7日,兩 國政府代表團簽訂了關於蘇聯援助中國發展某些工業部門的協定。該協定規定,補充建設55個新的工業企業,其中包括冶金工廠(如太原鋼鐵公司軋鋼項目)、機 器製造廠、化工廠、人造纖維和塑料廠、電氣和無線電工業企業、人造液體燃料廠、發電站和航空工業科學研究所。為建設上述企業,蘇聯提供的設備、工程設計和 其他技術援助的總值應為25億盧布(約合6.36億美元),中方將以各種物品來償還這筆費用 。
      建設新企業和發展經濟都需要大批機 器設備和其他工業品。中國每年都從蘇聯和東歐進口工業品。比如,1956年7月25日,中蘇在北京簽訂了關於1956年補充提供貨物的議定書,規定蘇聯向 中國提供機床、起重機、空氣壓縮機、水泵、柴油機、發電機、汽車、農業機械、工具和其他貨物,中國則以硫磺、水銀、燒堿、焙燒蘇打、大米、茶葉、毛製品等 償還。1956年9月7日,中蘇簽訂了12項蘇聯援華工業項目。
      “一五”期間,中蘇雙方共簽訂了244個工業援助項目協定和11個 非工業項目協定。在這255個項目中,13個屬重複計算,10個經雙方同意撤消,63個在1957年底建成,其餘169個留待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繼續建設 或對原協議做出修改。經與蘇方協商,中方對這169個項目在“二五”時期的執行方案做出了處理:維持原來協定的規模和進度的28項,縮小規模和推遲建設進 度的90項,解除蘇方承擔的設計和設備供應義務的51項 。
      蘇聯和東歐援建項目改變了過去70%左右工業集中在沿海的布局 。“156項工程”主要分布在哈爾濱、齊齊哈爾、吉林、長春、沈陽、撫順、包頭、西安、洛陽、太原、蘭州、成都、武漢、株州等城市 。106個民用工業企業中,有50個設在東北,32個設在中部;44個國防企業有35個布置在中、西部地區,其中21個安排在川陝兩省。之所以這樣安排布 局,主要是考慮到了以下因素:(1)就資源。冶金化工企業安排在礦產資源和能源充足的地區;機械工業安排在原材料產地附近。(2)有利於改變經濟落後地區 麵貌。(3)軍事上的需要。把新企業布置在後方。“審查廠址時,要把廠址標在地圖上,並用直線標出它與台灣、南朝鮮、日本等地美軍基地的距離,說明美國的 什麽型號的飛機可以攻擊到它。可見,從國防考慮,從安全考慮,是當時確定廠址的主要因素之一。” 


 
   (二)“二五”時期的援建工業項目
      “大躍進”時期,毛澤東對中國的技術能力比以前樂觀了許多。1958年3月10日,他在成都會議上說:過去因為不懂而“隻好盲目服從”蘇聯的經驗,產生了教條主義:
      一、重工業和設計、施工、安裝,自己都不行,沒有經驗,中國沒有專家,部長是外行,隻好抄外國的,抄了也不會鑒別。而且還要借蘇聯的經驗和蘇聯專家,破中國的舊專家的資產階級思想。蘇聯的設計,用到中國大部分正確,一部分不正確,是硬搬。
      二、我們對整個經濟情況不了解,對蘇聯和中國的經濟情況不同更不了解,隻好盲目服從。現在情況變了,大企業的設計、施工,一般來說可以自己搞了;裝備,再有五年就可以自己造了,對蘇聯,對中國的情況,都有了了解。
       6月28日,他在軍委擴大會議小組長座談會上又說:“‘八大’決議中有一節關於技術改革的問題,按照今天的發展情況來看,提的不妥當,就是過分 強調依靠蘇聯的幫助。爭取蘇聯援助是很需要的,但主要的還是自力更生,如果過分強調蘇聯的幫助,請問,蘇聯在當時又依靠誰來幫助呢?……這個會議主要是打 倒奴隸思想,埋葬教條主義……” 。毛澤東還在同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會議期間告誡:“沒有蘇聯就不能活(工業、軍事),此論不通。”
       然而,周恩來、李富春、聶榮臻等領導人則比較務實,基本上沒有淡化蘇聯技術援助的作用。盡管中蘇分歧變得明顯,他們仍然在爭取蘇聯增加工業和科學技術援 助項目,加緊從蘇聯引進與國防有關的技術和其他基礎製造技術。周恩來支持在“二五”期間繼續爭取蘇聯和東歐的技術援助,於1957年8月6日致函蘇聯領導 人布爾加寧說:為了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防力量和更好地編製第二個五年計劃和遠景計劃,請蘇方給予大力援助,並建議由中國政府派一個代表團前往莫斯科與 蘇聯政府進行協商 。1958年5月,周恩來又致函赫魯曉夫,要求蘇聯幫助設計“二五”計劃中的48個工業項目,並提供機器設備。同年7月,中國政府請求蘇聯援建幾個導彈生 產廠,希望這幾個廠和導彈附屬設備製造廠能在1960—1963年投產 。“大躍進”期間,蘇聯同意增加援建的項目和提供技術資料的項目還是很可觀的。
       1958年5月,一機部副部長汪道涵率團前往莫斯科,商談蘇聯援助中國第二個五年計劃的項目。8月8日,中蘇兩國政府代表團在莫斯科簽訂了《關 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在技術上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擴建47個工業企業的協定》。協議規定,蘇方無償向中方轉讓47個企業製造產品的生產特許 權。中國政府將按當時執行的中蘇貿易協定以貨物償付蘇聯技術援助、供應設備和材料的費用。協議規定了3種援助形式和內容,並在3個附件中列出了具體的項目 清單 。協議還規定,蘇方將根據1957年12月28日關於中蘇互派專家進行技術援助和其他服務條件的協定,按照雙方商定的人數和期限,派遣蘇聯專家到中國。他 們將在廠址選擇方麵提供建議,在編製設計任務書和搜集設計原始資料、企業施工、設計、設備安裝調試、企業開工等方麵提供技術援助。同時,蘇方將根據 1957年12月28日關於中蘇專家和工人的生產技術實習條件的協定,接受中國專家和工人到蘇聯有關企業研究個別的工藝過程和進行生產技術實習。
       從1958年11月10日開始,以對外貿易部部長葉季壯為團長的中國政府代表團,在莫斯科與蘇方就蘇聯供應成套設備項目進行談判。1959年2 月7日,周恩來同赫魯曉夫在莫斯科正式簽訂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在技術上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擴建78個工業企業的協定》。該《協定》在援助 的原則、條件和方式等方麵與1958年8月8日簽訂的47項協定相似。這些項目的總規模同“一五”時期各次協定的同類項目相比,一般都增加了2倍以上 。蘇方盡可能保證黑色冶金和有色冶金、火力和水力電站、機械製造這3個關鍵性重工業部門的需要。最後,蘇聯承諾援助78個大型項目,其行業構成是:9個鋼 鐵企業,11個有色金屬企業,14個火力和水力發電站,31個機械製造、無線電技術、電機製造和儀表製造等工業企業,2個煤炭企業,5個石油企業,4個化 工企業,2個水泥廠。這些項目規模巨大,大部分企業的建設規模滿足了中方的要求。燃氣輪機製造廠和銀鋅蓄電池製造廠的建設、31套軋鋼機等設備的製造都將 采用當時世界上的新技術。它們對於增強現代化工業的骨幹力量,有著重要意義。
      關於蘇聯援華項目(或企業)的數量,統計範圍不同,得 到的數據也不相同。按照中國論著,在整個50年代,蘇聯援建和提供成套設備的項目共計304項,包括1958年和1959年商定的項目 。而蘇聯論著做了更寬的統計,得到了一個比較大的數字:1950—1959年蘇聯幫助中國新建、改建和擴建了400多個工業企業、車間和其他項目,其中有 100個國防項目 。海茵茨希的說法是,1950—1959年蘇聯援建近300個工業企業和其他設施,其中1/3屬於軍事部門 。根據岡察連柯引用蘇聯的統計數據,戰後蘇聯援助中國建設265個企業,建成投產的有256個,其中243個是工業企業;蘇聯提供的全部設備的約50%用 於建造軍工項目 。
  


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51:37 
 
   (三) 蘇聯的設備供應問題
      中國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使蘇聯的企業得到了大量的定單。50 年代前期,蘇聯方麵成功地組織了成套設備的設計、製造和向中國供貨。在“大躍進”初期,蘇聯幾乎所有經濟區都接受了生產中國訂貨的任務。有上百個設計機構 承擔了中國的設計工作,數以千計的工業企業為中國製造訂貨。
      1958年5月至8月初,中蘇兩國代表團商談47個援華項目時,設備交 付進度成為談判中的最大問題。中方起初要求全部項目於1959年開始交付設備,而且多數在當年交完。但由於“蘇方也在躍進,重大設備的生產供應也十分緊 張” 。蘇方的意見是:從1959年開始交付設備的有26項,1960年開始交付設備的有10項,1961年開始交付設備的有8項,設備交付未定的有3項。汪道 涵建議,采取雙保險的辦法,一方麵國外設備照協定訂購,同時組織力量在國內製造急需的設備,以保證“躍進計劃”。
      1959年2月7 日簽訂的78個援助項目需要大量技術複雜的機器設備,向蘇聯訂購的設備多是中國當時不能製造或能製造而數量遠為不足的,比如12個大型民用機械設備製造廠 所需的大型、重型或超重型設備。蘇聯每年可能供應中國的設備數量,同中方起初的要求有很大距離。經過談判,多數設備的交付時間還是推遲了一些,比如有9個 項目是1963年才開始交付設備。隻有少數項目的設計、建設規模和設備交付時間按照中方的要求,因為蘇聯的設備製造能力有限,如期供貨確有困難,中方原來 的有些要求在數量上過大或時間上過急。
      實際上,78個援助項目所需設備占用了蘇聯設備製造能力相當大的比重。按照《協定》,3年內 蘇聯每年供應中國的發電設備將占其當年產量的1/6;從1960年到1966年蘇聯每年供應中國的軋鋼設備約占其當年產量的1/3。為了保證向中國供貨, 蘇方擬指定專廠生產,不足時專門建廠。蘇聯還代中國向捷克訂購了1.2萬噸水壓機。但是,中方須提前幾個月或一年甚至2年向蘇方提交訂貨清單。
       針對專門項目的機器設備,特別是成套設備的供貨,是需要一個準備和生產過程的。通常,中方須提前一段時間提交設備訂單,蘇方設計機構要針對用戶 需求作出設計和組織配套,然後要按照設計圖紙製造產品。蘇方有時不願意在協定或合同之外隨時增加訂貨,不易提前或推遲交貨,並非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而要為難 中方,而是在技術和生產組織上有困難。比如,1955年中蘇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的一份報告提到了中方隨意更改議定書的事:“由於我方計劃變更或原提項目不 慎重、在討論中對蘇方答複我方之清單又提出撤消項目總數的4.5%,甚至議定書剛簽字,有的部就提出撤消項目。” 對外貿易部副部長李強在中共八大二次會議作了題為《建設大躍進和兄弟國家對我的技術援助問題》的書麵發言,講述了中方經常隨意改變項目計劃和合同而給蘇方 造成困難的情況:
      過去二、三年內我們國家曾經有過躍進、下馬和現在的大躍進,我們的躍進、下馬都波及了蘇聯和東歐各兄弟國家,要求 他們也跟著我們躍進、下馬。例如,1955年冬季,為了提前完成建設和新的建廠要求,先後向蘇聯提了兩個備忘錄。之後,在1956年4月7日中蘇兩國政府 在北京簽訂了55個項目的新協定。1956年5月31日蘇聯提出了備忘錄,同意滿足我國部分企業的設計和設備提前交付的要求。後因下馬,有若幹項目堅決要 撤消、推遲或縮小規模,到了1957年12月14日才簽訂了新的議定書,其中規定:蘇聯幫助我國的全部項目211個,撤消45個,推遲98個,即占全部項 目的2/3強,蘇聯同誌在簽字時候說:“希望墨水幹了以後再變動吧!”不出所料,簽字後第三天國內就發電報要求變動。在同一時間,東歐兄弟國家幫助我國建 設的150個項目中,我們一次就撤消了8項。現在我們正在大躍進,有些部門又直接要求蘇聯和東歐兄弟國家跟著我們躍進;過去已撤消的現在又要求重新訂貨; 原來確定推遲的,現在又要求提前一年到二年交貨。
      蘇聯的企業要承擔事先安排生產任務,設計單位也有自己的工作計劃,不可能為中國的 隨時需要而預留生產能力,不易隨時變更工作計劃。他們和上級主管部門(包括外貿機構)當然有理由拒絕或推遲考慮中方隨意提出的要求。即使蘇方提供了機器設 備,中方也未必能使它們充分發揮作用。斯卡奇科夫1959年7月2日給蘇共中央的報告記錄了周恩來的一段話 :
      開始大躍進運動之 後,我們曾經請求蘇聯擴大設備供應,並請求盡快提供這些設備。但是,當設備運來之後,才發現我們無法安裝它們,因為我們沒有相應的配套設備,因此,這些運 來的設備隻好堆放在那裏。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我們思想比較混亂,不能將力量集中在一些最重要的建設項目上。我們應當為此而道歉。
       實際上,蘇方在可能的情況下還是想努力滿足中方的訂貨願望。50年代末,蘇聯向中國出口的機器設備和其他物資大量增加 。1958年兩國換貨總額超過了預訂的年度計劃,蘇聯超額提供了汽車、農業機械、石油、石油產品、動力設備和其他產品。同年底,中蘇政府代表團就兩國互換 貨物計劃和進一步發展貿易問題在莫斯科進行了貿易談判,談判結束後準備起草長期貿易協定。1959年,蘇聯大量增加了根據原有協定規定的成套設備的供貨, 同時還向中國大量增加了渦輪發電機、柴油發電機、電源變壓器和農用小型水電站裝備等電力設備的供貨。蘇聯出售給中國的大型鑽探設備、運輸工具、軸承和其他 國民經濟所需貨物也較1958年有所增加。
      1958年9月,蘇聯部長會議通過了一項關於1959—1965年蘇聯向援建和計劃援建 的海外企業提供設備及材料的輸出量的決定。按照這個決定,蘇聯將為在華援建企業提供機器設備和材料,其輸出量分別是:1958年6.5億盧布,1959年 11.6億盧布,1960年10.82億盧布,1961年6.72億盧布,1962年3.42億盧布,1963年1.57億盧布,1964年0.19億盧 布。雖然按此計劃作了預期準備,但“該計劃未能幸存下來” 。
   知識即是力量,一起學習進步!


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53:04 
 
  (四) 蘇聯技術與新增生產能力
      按照計劃,蘇聯幫助設計和建設的“156項工程”在“一 五”時期投產的並不多,大多數要在“二五”時期建成投產,有的預計要到“三五”時期才能完全發揮作用。中國技術基礎薄弱,建廠所需的基礎資料積累不足且常 有變化,翻譯和消化蘇聯的技術資料需要時間,蘇聯製造的機器設備可能不及時,缺少組織大規模工業建設的經驗,這些都可能造成工程建設的延遲。為了保進度, 中國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動員各方麵的力量,為建設蘇聯設計的項目創造條件。到1957年底,蘇聯援建的146個施工項目中有68個全部或部分投產 ,東歐援建的64個項目中有27個全部或部分投產 。投產項目中有飛機、汽車、新式機床、發電設備、礦冶設備等製造企業,也有合金鋼和重要有色金屬冶煉企業。蘇聯文獻記載了其援華企業的生產能力和對中國新 增生產能力的貢獻:
      蘇聯幫助並建成投產的企業的生產能力為:生鐵八百七十萬噸,鋼八百四十萬噸,鋼材六百五十萬噸,煤一千七百二十 萬噸,洗煤七百五十萬噸,鋁三萬八千噸,氨十五萬噸,硫酸二十五萬噸,重型機器製造產品六萬噸,礦山設備二萬噸,石油加工和化學工業設備四萬噸,汽輪機和 水輪機一百七十萬千瓦,發電機六十萬千瓦,拖拉機(標準單位)四萬二千台,載重汽車三萬輛,金屬切削機床三千七百台,電站用鍋爐七千噸蒸氣/小時。在發電 站中總發電能力為三百九十萬千瓦的渦輪機組投入了生產。
      在蘇聯技術協助下建成的企業的產量1960年在中國的總產量中所占比例為: 生鐵百分之三十,鋼約百分之四十,鋼材百分之五十以上,載重汽車百分之八十,拖拉機百分之九十以上,合成氨百分之三十,發電量百分之二十五,汽輪機和水輪 機百分之五十五,發電機約百分之二十,鋁百分之二十五,重型機床百分之十以上,等等。
      以上引文中的數字與中國方麵的記述(表2)基本一致。
      表2 引進技術對新增生產能力的貢獻
      產品名稱 單位 50年代引進裝置投產的生產能力 占1960年底累計全國基建新增能力的比重(%)
      生鐵 萬噸 500 35
      鋼 萬噸 650 42
      鋼材 萬噸 489 58
      銅 萬噸 2.5 21
      鎢 萬噸 4.1 34
      原煤 萬噸 2570 13
      發電機組容量 萬千瓦 450 45
      合成氨 萬噸 22.5 45
  ◎    二、援建項目中的技術轉移 (5332字) 小資 (539826)於2006/07/12(09:39:54)..
     工業是技術的主要載體。為了建設蘇聯援華的工業項目,蘇方機構和人員參加了地質勘測、廠址選擇,搜集基礎資料,確定企業的設計任務書,進行各個階段 的設計,提供機器設備,指導建築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提供產品設計和技術資料,培養技術管理骨幹,直到中方人員掌握生產技術等。中方重視在各個環節向蘇 聯學習,使得科研、設計、生產工藝和設備製造等方麵的能力隨著設備和技術的引進、消化而逐步提高。這樣,蘇聯工業技術就大規模地轉移到了中國。
      (一) 生產工藝和成套設備
      蘇聯和東歐國家首先是提供了廠礦的設計,特別是工藝設計和相關機器設備設計、建築設計等。他們的工程設計院和對口企業承擔了援華項目的方案擬訂和論證、工程設計、圖紙和資料準備等。
       蘇聯和東歐提供的機器設備裝備了煤礦、電站、鋼鐵冶煉和加工廠、有色金屬廠礦、稀有金屬廠礦、化工廠、機床工具製造廠、重型機器製造廠、汽車製 造廠、拖拉機製造廠、鐵路車輛廠、飛機製造廠、飛機發動機製造廠、坦克製造廠、動力和發電設備製造廠、礦山機械廠、石油機械廠、電工器材廠、儀表廠、無線 電廠、特種紙廠、糖廠、製藥廠等企業(表3) ,提升了中國采煤、采礦、冶金、金屬加工、煉油、氮肥廠、塑料廠成型車間、合成纖維廠、丙綸抽絲廠、玻璃生產、水泥廠、製藥等方麵的工藝水平,填補了很多 技術空白,使工業品的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
      表3 50年代從蘇聯東歐引進設備概況表
      設備來源 設備類型 數量(項) 建成或基本建成(項) 廢止合同(項) 繼續建設(項)
      蘇 聯 成套設備 304 149 89 66
      蘇 聯 單獨車間或裝置 64 29 35 ——
      東 歐 成套設備 116 108 8 ——
      東 歐 單 機 88 81 7 ——
       中蘇簽訂援建協定後,蘇聯向中國供應機器設備和技術援助的數量逐年上升:1951年提供了3090萬盧布成套設備,1952年提供了3660萬 盧布成套設備,1953年提供的技術援助數量比1952年幾乎增長一倍,1954年技術援助總額又比1953年幾乎增長了一倍 。按照俄羅斯外交政策檔案館保存的資料統計,蘇聯援華企事業建設項目的出口總值為9409億盧布,其中設備的出口總計達8394億盧布,技術援助的出口值 為1015億盧布,這大約占蘇聯年國民收入的7.7% 。《當代中國的基本建設》提供的統計數字是:1950—1959年引進蘇聯技術設備投資76.9億舊盧布(折合人民幣73億元),引進東歐技術設備投資 30.8億舊盧布(折合人民幣29.3億元) 。
      如果將所有進出口貨物加起來算的話,50年代蘇聯對華出口總量的95%是設備、黑 色金屬、交通工具和石油產品,其中包括各種精密儀器、鋼材、稀有金屬、鐵合金、電訊電工器材、醫療器材、石油、化工原料、棉花、糖等物資,並以成套設備為 主。由於製造業落後,中國每年必須從蘇聯和東歐進口大量的機器設備和其他工業產品。
  


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54:14 
 
  中國應該記住幫助過我們的人,應該明白感恩!
    (二) 技術資料
      在幫助中 方建設各個項目時,蘇聯也提供了各種工廠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工藝設計和其他技術資料,這些是建廠和生產所必需的。除了“156項工程”之外,至少還 有幾百個大企業也需要蘇聯提供設計和工藝資料。有些不在合同中的技術資料,如果中方提出來,蘇方也可以提供。比如,按照合同規定,蘇方隻須為第一汽車製造 廠提供吉斯150型載貨汽車的設計資料。當中方想要仿造吉斯157型越野車時,蘇方提供了這種車的產品設計圖紙。
      蘇聯的很多設計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是通過中蘇科學技術合作委員會協商和轉交的。到1966年,中蘇科技合作委員會開了15次會,蘇方向中方提供的資料達6536種。據1957年的中方統計,當時中方已經得到了3646種資料(表4)。
      表4 1949—1957年中蘇兩國交換技術資料統計表
      交換的技術資料 蘇聯給中國的(套) 中國給蘇聯的(套)
      基本建設設計 751 1
      機器設備製造圖紙 2207 28
      工藝過程說明 688 55
      總 計 3646 84
       中國方麵後來是這樣描述的:“到一九五九年,中國從蘇聯和東歐各國獲得了4000多項技術資料。蘇聯提供的主要是冶煉、選礦、石油、機車製造和 發電等建設工程的設計資料;製造水輪機、金屬切削機床等的工藝圖紙;生產優質鋼材、真空儀器等工業產品的工藝資料。東歐各國提供的主要是工業、衛生、林 業、農業等方麵的技術資料。這些資料對提高中國工農業的技術水平和新產品的生產有著重大的意義。而且,在相互提供技術資料時,采取的是互相支援的優惠辦 法,不按專利對待,僅僅收取複製資料的成本費用。”
      1963年7月14日,蘇共中央給中共中央的論戰複信中說,蘇方幫助中國建設了 198個工業企業和其他項目,向中國提供了1400多份大型企業的設計資料,培養了數以千計的中國專家和工人。該信強調,當時還在對中國的88個工業企業 和項目給予技術援助 。《蘇中關係》一書指出,在10年多一點的時間裏,蘇聯實際上無償送給中國24000套科技資料,其中有1400個大型企業的設計圖 。
      中蘇合作所交換的技術資料有大項和小項之別,大項由小項構成。這有可能是造成統計數字差別很大的一個原因。統計範圍的不同也許是出現差異的另一個原因。比如,在有些情況下是不包括軍事技術資料的。
       技術標準是非常重要的技術文件。接受了蘇聯的產品設計、工藝和其他技術資料,也就意味著接受了蘇聯的技術標準和工業標準。蘇聯提供給中國的技術 資料中就包括各種標準。比如,機械工業的技術標準多數是參考五六十年代蘇聯標準製訂的 。其他行業的情況也大抵如此。
      中國還從蘇聯 得到了大量的科技書籍和期刊 。僅在1951年中國就得到了蘇聯科學院、各共和國科學院和蘇聯其他各科學機構出版的32000冊書刊。1952年,蘇聯免費提供了近5000種書籍,其 中許多列入了中國出版社的翻譯和出版計劃。同年,中國出版了756種、860萬冊蘇聯書籍的中文譯本。在以後的幾年裏,蘇聯書籍以更大規模被翻譯成中文並 在中國出版。
      (三) 產品設計與製造技術
      通過援建項目的成套設備、工藝資料和其他技術資料,蘇聯直接向中國 提供了重型機器設備、機床、量具刃具、動力設備、發電設備、礦山機械、采油設備、煉油設備、汽車、履帶式拖拉機、儀表、軸承、開關、整流器、膠片、重型火 炮、坦克、坦克發動機、米格噴氣式戰鬥機、飛機發動機、火箭等產品的設計及其製造技術,以及合金鋼、石油產品等加工技術。東歐國家儀表、無線電零件等產品 設計和製造技術。另外,還通過科學技術合作和其他渠道向中國提供了機床、汽車、拖拉機、動力機械、鐵路機車、電工器材、兵器等產品的設計或製造工藝資料。 其中,大多數產品是中國過去沒有的類型與規格,或者即使有,也很落後的。
      仿造是後進國家生產新產品的一個比較有效的途徑。“一五” 時期,機械工業在引進蘇聯技術和測繪仿製的基礎上發展了4000多項新產品。“156項工程”所需設備,由國內機器製造廠分交供貨的比重,按重量計算是 52.3%,按金額計算為45.9% 。由國內分交製造的設備中,大部分由蘇聯供給產品圖紙 。按照蘇聯論著的說法,1952—1957年之間,中國生產的51000台金屬切削機床中,有43500台是按照從蘇聯得到的工藝資料生產出來的 。到“二五”時期,中國為新建項目製造配套設備的能力顯著提高,減少了對有些蘇聯設備的需求。以至於出現了1962年以後蘇方計劃供應的電站設備數量比中 方要求的大1到2倍的情況。
      產品圖紙並不是設計技術的全部,但它為仿造蘇聯產品提供了基礎。中國技術人員通過消化蘇聯的產品設計和 相關資料,甚至從測繪進口的蘇聯機器設備,分析和揣摩蘇聯的設計思想和方法,並以此為基礎仿製出一些新產品。同樣,中國技術人員也模仿了已經引進的產品製 造工藝,將其用於製造類似的產品。比如,南京汽車製造廠仿製蘇聯嘎斯51型2.5噸載貨汽車;洪都機械廠仿照蘇聯50年代初生產的M72型摩托車。
       蘇聯給那些按照其他國家的設計圖紙製造的產品取了新的品牌。同樣,中國給仿造的蘇聯產品也取了中文名,比如“解放牌”汽車、“東方紅牌”拖拉機 等。得知洛陽第一拖拉機製造廠黨委在躍進規劃裏用了俄語ДТ—54和ДТ—75等拖拉機名稱時,毛澤東指示:“拖拉機型號名稱不可用洋字。各種拖拉機樣式 和性能一定要適合我國的氣候和地形;並且一定要是綜合利用的;其成本一定要盡可能降低。”
      各企業學習蘇聯的技術和經驗,完善生產組 織。比如,機器廠學習蘇聯高速切削技術,並創造了多刀多刃法,使車床切削速度由以往的每分鍾10米左右,提高到50—80米左右,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鑄 造方麵推廣蘇聯先進生產組織階段分工製、衝天爐改裝三排風口送風,鐵水溫度平均提高20—30℃,普遍提高了鑄件質量和產量,鑄件廢品率下降。有的企業推 廣蘇聯的鍛造快速加熱法,普遍縮短了加熱時間一半以上。有的企業還學習了蘇聯的席樂夫高速鑽孔法、電火花加工法、金屬噴鍍法等 。有的冶金和采礦企業采用了蘇聯的快速煉鋼法、設備快速檢修法等,提高了生產率。
      通過技術實踐和消化蘇聯提供的技術資料等,中國的 企業和設計機構形成了重要產品的設計能力。到1957年,哈爾濱電機廠設計了10000千瓦的水電設備,上海三大動力設備廠在捷克斯洛伐克圖紙基礎上設計 了2500千瓦、6000千瓦、12000千瓦汽輪發電機組,大連機車車輛廠設計了1—5—1大型貨運機車等。
      蘇聯技術成功地向中 國轉移的關鍵因素之一,是技術人才和技術管理人才的成長。在中國和蘇聯的學校、科研院所、設計機構、企業等部門,一些青年技術人員得到了培養鍛煉。然而, 高級技術人才還是滿足不了實際需要。同時,工業企業的基層幹部過弱。比如,西安的兩個航空附件廠,1957年各有職工5000名左右,裝備著現代化的設 備。但是兩個廠的廠長雖然經過多年戰爭的鍛煉,但都隻是小學畢業,工作上感到吃力。而工廠黨委書記一般比廠長還要弱一些 。
  


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55:10 
 
  4. 工業建設的設計任務
      中國的設計工作,經過了按照蘇聯等國的設計進行翻版的階段,參照國外設計進行修改的階段,50年代末開始進入以模仿為基礎的自行設計階段。
       大規模的基本建設為設計和施工部門提出了繁重的任務。各部委組建和擴大設計機構,逐年調入設計人員,招收新畢業的大學畢業生。這些設計單位要設 計那些不是由蘇聯和東歐設計的項目。比如,1953年啟動300個需做出設計文件的限額以上工程,其中請國外設計的有28個,隻做設計而不進行施工的47 個,其餘225個建設項目必須先後做出初步設計和部分技術設計和施工圖 。建設這些項目,需要1萬多名設計人員和上百萬施工人員,而當時已有的設計和施工力量與實際需要相差甚遠,很多部門的設計機構尚未建立起來。為解決缺口, 中央財經委員會要求新老設計機構總結設計工作的經驗,研究和消化已有的蘇聯代為設計的資料和中國舊有企業的設計資料。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作 《政府工作報告》時,再次要求研究和推廣蘇聯援建項目中的設計、施工、安裝和開工生產方麵的技術經驗。
      1956年周恩來說:“由於 努力向蘇聯學習的結果,我國工程界現在已經學會了許多現代化的工廠、礦井、橋梁、水利建設的設計和施工,在設計大型機械、機車、輪船方麵的能力也有很大提 高。” 隨著技術水平的提高,一些設計機構擴大規模。比如,1951年7月,鞍鋼在原有設計室基礎上組建了設計處,從各廠調來專業技術人員和翻譯。1952年別雷 卡茨率領的蘇聯設計專家組來鞍鋼執行合作協議,同時開始培訓鞍鋼的設計隊伍。1954年鞍鋼設計處更名為鞍山黑色冶金設計總院,開始自行設計一些項目。
       到1957年,中國設計院所已經能設計建設一些大型的、技術比較複雜的工程,比如年產240萬噸的煤礦、100萬千瓦左右的水電站、65萬千瓦 的火電站、年產150萬噸的鋼鐵聯合企業、年產7.4萬噸的重型機器廠、年產5萬噸合成氨的氮肥廠、年產10萬噸的造紙廠、日處理2000噸甘蔗的製糖廠 。應該看到,在設計能力的提高過程中是付出了代價的。李富春在《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告》中指出了設計和施工方麵存在的嚴重缺點:為了爭 取時間,有些工程是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並在建設過程中試製機器設備,導致了工程質量差、進度慢、浪費多。
      鑒於中國設計和製造 能力的提高以及工程技術人才培養方麵取得的明顯進步,中蘇商定“二五”時期蘇聯援華項目時,中方承擔的設計和製造任務已經比“一五”時期增加了許多。在 1958年確定的47個蘇聯援助項目中,已經有37個項目是中國自行設計而由蘇聯供應主要設備,44個由蘇聯提供技術資料。這也說明中國已經具備了一定的 廠礦設計能力和機器設備製造實力。在1959年商定的78個援助項目中,中方利用蘇聯的設計資料和技術資料,承擔了大部分勘察設計工作和大部分配套設備製 造任務。這時,中國方麵已經積累了一套經驗和比較豐富的資料,形成了一支20萬人的設計隊伍;設計趕不上施工的情況已有很大改變 。可是,設計工作進步速度也不平衡,土木建築設計進步得快一些,工藝設計進步得慢一些。設計機構尚不能設計某些特大的、技術最新的和特別複雜的工程,在缺 乏技術經驗的領域還需要蘇聯的技術援助。比如,1958年11月中蘇商談援助項目時,原提由中國設計幾個有機合成廠,經過初步交談,中方認識到自己設計有 困難,工藝流程、設備單子和詳細的產品方案都還搞不大清楚。為了爭取時間,中方對這類項目擬采取以下3種方式解決:(1)蘇方有定型設計的,即采用定型設 計;(2)無定型設計而蘇方在建成已有同類型工廠的,即重複利用蘇方設計;(3)既無定型設計,又未建有同類型工廠,即擬委托蘇聯設計或聘請專家小組來中 國幫助設計。
      中蘇關係破裂後,中國人隻能在已有的技術基礎上,獨立進行工程和產品設計,做成了一些好的設計,如5萬噸合成氨新係列、大慶油田、馬鞍山車輪輪箍廠等項目以及12000噸水壓機等產品的設計。[/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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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完整版本: 蘇聯援華工業項目中的技術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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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識即是力量 回複日期:2007-11-1 22:56:27 
 
  不過,蘇聯也接受過援助,是美國提供技術給蘇聯的,資料如下:“……30年代蘇聯主要以外國商號和工程師、專家 為媒介大量引進西方的先進技術和工藝,使蘇聯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1933年8月14日,蘇聯雜誌《為了工業化》上寫道:“美國的商業和 科學與布爾什維克的智慧相結合,在三四年內已經產生了巨大的效果……”1929年10月,蘇聯政府批準七十多個有關外國技術援助和技術谘詢的協議,其中美 國占55個,為蘇聯接受援助項目的78%)。1930年執行的104個技術援助協議中,約有84個是和美國、德國公司簽訂的。1929至1945年間,蘇 聯和外國公司之間約有200個技術援助協議在執行中。可以說,30年代蘇聯所有的骨幹大型企業都是利用外國的先進技術武裝起來的。1944年6月,斯大林 就曾經告訴美國人,在蘇聯約有2/3的大型企業是在美國的幫助或技術援助下建成的,其餘的1/3是在德國、法國、英國、瑞典、意大利、捷克、丹麥、芬蘭和 日本的“幫助或技術援助下”建成的。 蘇聯的三大鋼鐵廠,馬格尼托哥爾斯克鋼鐵廠、庫茲涅茨鋼鐵廠和劄波羅熱鋼鐵廠是美國援建的。其中馬格尼托哥爾斯克鋼鐵廠是以當時世界最大的鋼鐵聯合企業 ——美國鋼鐵公司的格裏工廠為模型設計的,而其餘20個原有的鋼鐵廠也在外國的幫助下進行了技術改造。   蘇聯最大的第聶伯河水電站是引進美國技術設備,雇用美國技術專家,於1933年建成的。 著名的高爾基汽車廠是30年代初由美國福特汽車公司援建的新廠,而莫斯科和雅羅斯拉夫爾這兩個老廠則是得到了擴充,用新的外國工作母機全部重新裝備。這三 個廠加上1940年開工的一個較小的莫斯科裝配廠,構成了二戰前蘇聯汽車工業。斯大林格勒拖拉機廠是整套建於美國,再拆運至蘇聯的,約有80家美國廠商為 該廠製造了所有設備,並由美國人及德國人在蘇聯加以組裝。哈爾科夫拖拉機廠也是由外國援建的,設備是德國和美國製造的,並由美國人擔任建設總工程師。在飛 機和發動機的生產方麵,美國供應蘇聯飛機或飛機附件,並給予技術援助……”。


作者:我與權富幸與衰 回複日期:2007-11-1 23:05:10 
 
  中國近年來,就是靠外資發展,5000億美元的港澳台資本和技術
  正所謂,前三十年靠蘇聯,後30年靠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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