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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如他》——第十一章 3

(2011-01-21 12:17:18) 下一個



               3



蜜月後不久,按照中國人的習俗,要回娘家的。戴蒙艱難地請了五天的假期,由於他所在的事務所正處成長期,正是需要員工拚命的時候,戴蒙每天忙得焦頭爛額,獎金並不多拿,我抱怨了幾次,並不為錢,至少上司應該考慮到新婚多放幾天假期嘛;這次更是小氣,在戴蒙自動扣除下半年兩個雙休日後那位摳門的上司才慳吝地給他五天假期,我氣不打一處來,揚言要投訴,戴蒙左勸右勸,總算沒敗壞了我見父母的興致。

第二日早上我早早起床,做好了早餐叫戴蒙起床,他答應著好,翻了翻身,又打起呼嚕來,我收拾好行李再去叫他,他起先還嗯兩聲,後來不管我多麽用力推他,竟一動不動,雙眼緊閉。我知道他勞累,隻好自己先吃了早餐,瞧著牆上的鍾表滴滴答答地靠向十點,才不得不又一次喊他起床。

“對不起,”他半坐起身擼擼額頭上的發,擠吧擠吧眼睛說:“這些天有點累,總睡不醒。”

“那就再睡一會兒。”我給他掖掖被子,拉著他的手,他聽話地閉上眼。確是繁忙的緣故,細細想來,這幾天我和戴蒙當真沒有認真聊過天、看過彼此,現在忽然有了時間,我細細地瞧著他,他眼睛深陷,眉骨下頭的皮膚黯淡,黑眼圈嚴重,骨瘦如柴的模樣。

我的臉一抖,鼻子酸酸的。

我的腦海中時刻盤旋著婆婆的話,“如果不是你,戴蒙在瑞士會是一位出色的建築設計師”,我伸手摸摸戴蒙的大眼袋,心想,如果不是我,戴蒙一定不會這麽勞累,輕輕鬆鬆就能過上好日子,輕輕鬆鬆就能負擔起這個家。

我心裏打定了一個主意。

萬事俱備,隻待東風。

 

戴蒙睡到晌午才起身,精神恍惚,身子懶散,吃了少許雞湯蘸烙饃,勉強打起精神,這才啟程去大連。

太太見到我倆自是格外高興,戴蒙兩手分別摟住爸媽,我給拍照,透過鏡頭,我第一次看見太太如此不顧皺紋地豪爽地笑,她一定是由衷地歡欣。

“怎麽晚上才到家?你媽以為你們中午到,天不亮就去農貿市場買菜張羅了一大桌子飯,可不是白歡喜一場!”

我還沒說話,戴蒙先解釋道:“對不起,媽,我睡懶覺耽誤了時間,該打該打。”

太太親昵挎著女婿的胳膊,笑罵著他貧嘴,“不過,晚飯我可是不大費周章做了,隻好請你小倆口吃中午的剩飯!”

戴蒙衝我擠眉弄眼,我會意,兩人一起點頭哈腰齊聲說:“隻要是媽做的飯,都好吃!”

太太樂得合不攏嘴,出機場時,我偷偷跟那位先生嘀咕,“沒看出來呀。”

他一臉疑惑,“到底怎麽了?”

“真沒看出來,”我鄭重地點著頭,“什麽時候學地油腔滑調的?還是本色演出呀?”

“本色。”他倒不謙虛,竟一本正經地回答,“我本來就很會討長輩開心。”

我乜他一眼,沒搭話。心裏卻泛起嘀咕,“還不是近朱者赤,結婚前何曾見他幽長輩一默,他可從來不是個討人喜歡的晚輩。”

太太果然用心,上午的菜完完整整地剩在冰箱裏,把30L的冰箱塞得嚴絲合縫,我跟戴蒙飽餐一頓,饑餓讓他顯得格外狼吞虎咽,太太的嘴巴算是閉不上了,要麽在誇讚戴蒙,要麽就是傻笑。

先生碰碰我的胳膊肘,眼皮挑向媽媽,說:“忽然發現你媽年輕了五歲。”

我讚同地點頭,“何止是五歲?”

吃完晚飯,我去洗碗,戴蒙陪蘇先生看球,先生是AC米蘭的忠實球迷,戴蒙亦表示他偏愛AC米蘭,不過他的話我可不信,裏頭多半夾雜著討好的成分,太太在我身邊削哈密瓜。

“提提就是有福氣,戴蒙真是個不錯的小夥子。”

“那得感謝開明的父母,能接受外國女婿。”

“做父母的不就是盼望著兒女能幸幸福福嘛,既然洋人能給你幸福,我們有什麽好反對的;不過,你爸媽也算是有見識的人啦……”太太嘮嘮叨叨,更年期的女人,可以諒解。客廳一隅傳來兩個成熟男人厚實的笑,我跟太太一個對視,兩個人都不經意間地笑了。

太太切了一盤子哈密瓜端出去,又給我喂了一塊最大的、蘸滿白糖的,“謝謝媽!”沒過一會兒,她返回廚房,嘴巴裏嚼著一片瓜的殘缺的屍體,說:“前不久我從孤兒院拿到一封寄給你的信,從瑞士寄過來的,可能是你的親生父母。”

她的話淡淡的,我聽出一絲絲緊張,我粲然一笑,撫了撫她的臂膀,說:“等我刷完碗之後再看吧。”

“好,好吧。”太太看看我,走了,走得不遠,轉頭不確定地又瞄了我一眼,終於慢慢踱出廚房,輕輕關上被煙熏得黃一片黑一片的玻璃門。

我看了看窗外倒掛的銀鉤子,埋頭隻是刷碗,聽著嘩啦啦的水聲,思緒來不及在腦海中馳騁。

晚上戴蒙洗澡的時候,我拆開太太剛拿給我的信。泛黃的信封——

“很早之前寄到孤兒院,不過他們前天才給我。”

“怎麽回事?”

“好像是信掉在傳達室的桌子縫兒裏,藏了許多年,前段日子孤兒院不是整修嗎,就看見你的信,電話打到老家,又轉到我手機,才算是拿到信。”

日期是十九年前,我六歲。

信漂洋過海,整整寄了兩個月。

信上的地址是瑞士因特拉肯。

我抽出薄薄的信紙,顫顫巍巍的手竟毫無力氣,我知道我在害怕,在恐懼。二十五年轉眼翻去,父母這兩個全世界最親昵的稱號用在先生和蘇太太身上已經成為習慣,雖明知是養父母,卻並不想刻意去尋親,想要一輩子安於現狀,守好兩位可愛的養父母便好,誰知忽然地,竟收到親生父母給的遺信。

我舉起信紙,對著白熾燈看了又看,黑墨水的字跡不過七八行,寫得鬆鬆垮垮,從字形看,大概是法文。我床邊的木抽屜裏收集著親生母親給的另兩封信,據太太說,一封是我一歲時她寄到孤兒院的;另一封大概晚些,我已經開始上小學,家也從鄉村搬到大連市區,信上的地址便是上邊提到的,因特拉肯。而隔了十九年後,我又收到那個女人的信,我竟不能自已地顫抖。

她會寫什麽?

是告訴我她心裏多麽愛我,希望我原諒她,還是信裏寫著她的電話號碼,要我打給她以慰思念?

抑或幹脆是勸我安安心心呆在養父母身邊忘掉她?

我躊躇不定,隻好原模原樣把信裝好,塞進木抽屜。戴蒙洗完澡,鬅鬆著頭發進屋,他一眼看出我的煩悶,並不問,隻是坐到我旁邊,摟著我的肩膀,說:“把頭靠過來。”

我偏偏頭,靠上他的肩,心裏瞬間踏實了不少。

“如果你想說話,我會仔細聽;如果你不想說,我陪著你。”他說得輕輕的,好像我是荷葉上的露珠,脆弱地不小心便會墜落摔個粉身碎骨。

我靠了一會兒後,拿了毛巾,一聲不吭進了浴室,在客廳看見太太,她一臉擔憂,我俏皮地衝她吐吐舌頭,她回笑,但看出,她更加焦慮了。

我飛快衝了個涼水澡,冰涼的水刺激地毛孔急劇收縮,皮膚上隆起一個個雞皮疙瘩,我邊擦頭發邊進了屋,太太這才算稍稍鬆口氣,她本以為我會躲在浴室裏至少用一個鍾頭去療傷,然而,我始終是個理智的人,並非多愁善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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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嘿嘿,第二部的重心終於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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