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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下 AA的荒謬。請左派同學解惑

(2017-12-15 09:47:26) 下一個

 說一下 AA的荒謬。

----- 希望有左派同學解答我的困惑

大家都知道AA是什麽意思。就不多說了。

文明社會的一個重要標誌是照顧弱勢群體。比如說,一個老人,生活艱難,一個女人有幾個孩子,過不下去了。 這時候,有良心的,有人道精神的人都會伸出援手,幫助他們。 收留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當然是一種非常高尚的行為。但是我還沒有看到或者聽到,一個人為了幫助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漢,他自己搬出了房子而讓那個流浪漢住進去。

照顧一個生活艱難的老人, 很多時候是大家一塊幫忙,你出一點,我出一點,湊的一塊,足以讓這個老人生活好過的多。 因為這是這個社會的責任,所謂人道精神嘛。但是幫助某一位老人, 絕對不可理解為是某一個特定人的責任或義務,除非有什麽原因,例如親戚關係等。

下麵的事情是不是合理合情?

為了幫助一個流浪漢,警察帶著他(或者他一家子),開車在一個社區轉悠,最後終於停到一家人房前。敲門,房子的主人出門應承,警察說,“請你馬上搬出去,讓這位流浪者住進來。”

房子的主人問,“為什麽?”

“因為他是弱體群體的。需要照顧。”

“那我去到哪兒住?”

“自己想辦法,也許你還有親戚,朋友,兄弟姐妹。”

“我沒有任何親戚,兄弟姐妹呀。”

“你出去後自己找人幫忙,因你現在屬於強勢(有房子)群體。也許可以找這個群體裏的人。”

“我被趕出去後,誰也不會幫我,我現在雖屬“強勢”群體, 可是這個群體沒有人會幫我呀。”

“這個我不管,總之為了照顧這位流浪者。你被選上了,如果沒有人幫你的話,自認倒黴吧。”

於是這樣這個沒有親戚兄弟姐妹的人被趕了出去。他實際上變成了犧牲品,這個社區的住戶幾乎沒有人幫他,更不用說會把自己的房子讓給這個不幸的可憐蟲。照顧某個弱勢群體結結實實的落在了這一個人的肩上了。

上大學入學,一個合格的學生被趕出去,讓一個不合格的弱體群體的人入學。那個合格的學生(合法的),就相當於上麵的那個可憐蟲。會有人幫他嗎? 沒有(除非他的兄弟姐妹)。這種行為美其名曰“照顧”弱體群體。可是,為什麽這個屬於社會的責任,必須由那個被趕走的可憐蟲一個人來承擔? 就因為他曾經是“強勢”群體中的一員?可是這個強勢群體,有幾個人會分擔他被趕出去的災難性的,不合理合情的後果? 沒有,隻有他自己。照顧某一個弱勢個體的任務,結結實實,完完全全地落在了這一個特定人的頭上了---- 幾乎與其他人無關。

照顧弱體群體屬於整個社會,例如稅收,福利,那是全社會貢獻和分擔的結果。這個AA的實行,並不是讓整個社會來分擔。那麽,為什麽要讓那一個人特定的人來承擔呢?當然我們不知道這個可憐蟲是誰,但是總歸會有這麽樣一個人。 這就是這個AA邏輯的荒謬。

有人問如果我是那個流浪漢,該怎麽認識? 答曰,我是不屑於讓別人照顧的,不想麻煩別人,更用說去住人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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