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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談:男女平等之時,也許是婚姻解體之日
遍野
看了《我的前半生》,感到那些人活著真累,因為怕感情沒有著落,那個大家認為歸宿的婚姻。
賀函和糖精最終沒有進入圍城,因為二人的能力和地位漸漸相等了。賀函對子君又有了想進入婚姻的意思,因為不平等又出現了。平等和婚姻究竟有著咋樣的關係?
應該承認,現在的男女在很多方麵還不平等,主要表現在就業和同工同酬方麵。因為經濟是基礎,因此也產生了很多其它方麵的不平等,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嗎。我們提倡男女平等,是因為男女還存在著不平等,至少在很多地區。這個不平等,還是由於生產力發展的原因。事實上,那些生產力越落後的地區和國家,男女不平等的程度越嚴重。這是老調了。我想說的是男女平等對婚姻的影響。不過這次換個說法是,也許到了男女平等之時,就是婚姻在(實際上)解體之日,那種靠【婚姻法】來約束的二人關係可能就不存在了,或者淡薄了。當然形式上還會有婚姻,因為男女關係永遠存在。
假如沒有婚姻,就沒有很多風風雨雨,沒有了許多是是非非。也就沒有了小三正妻之別,沒有了奸夫淫娃,沒有了出軌出牆之慮,沒有了謀夫之懸,沒有了拋妻之疑,少了些了勾心鬥角,多了些以誠相待。也沒有了《我的前半生》這個爛劇,當然也沒了那個腦殘編劇的工作。
沒有了婚姻,有了愛情怎麽辦? 那你們就去愛吧,如果有誰膽敢阻擋你們偉大的愛情,抽死他。如果,還不解氣,到法院去告他,讓警察把他抓起來。
如果沒有婚姻(法),誰來保護婦女。這個也許對,但不全麵,如果男女平等,例如在經濟地位上差不多時,婦女自己就可以保護自己,而不需要什麽“臭男人”來承擔這個責任,也許到時候男人會可憐兮兮地呼籲,“我們需要一部法律來保護我們弱勢男人的權益”。因為男人也會在某些方麵處於弱勢的。為什麽有些男人為了討好老婆的歡心,甘願受罰,甘願跪挫板,這個你懂。
沒有了婚姻,同性戀們也省了心,誰想歧視他們也辦不到了,因為沒有了著力點。他們也沒有必要,非得費老鼻子勁擠入婚姻。某些人,特別是某些女人,上街也不用戴麵紗,因為平等了。
婚姻(法)在保護什麽? 保護愛情? 如果二人有了“真愛”,還需要什麽勞什子來保護麽?打都打不開,拆都拆不散的。如果沒有了真愛,沒有了感情,也就沒有在一塊的必要。不是說“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嗎,難倒要法律來保護一個“不道德”的關係? 所以說用法律來保護愛情就是一個偽命題。婚姻和(戀愛中的)愛情的最大區別,就是那個結婚證,那個二人關係中的合約。隻要能證明沒有了感情,這個合約是可以隨時廢除的。那麽有這個合約和沒有這個合約有多大區別,那個合約有多少用?
實際上,有部分(不是全部)婚姻其實是男女兩個人的算計,是對對方的不放心,包括對對方閨蜜的不放心,對對方至交的疑惑。就象所有國家都有國防部,沒有一個國家有國土“開拓部”,“侵占征服部”一樣。如果所有國家的能力平等和一樣,那個國防部似乎也就沒了必要。 婚姻法什麽時候才最重要,當且僅當離婚時。因為那裏規定了怎麽分割財產,怎麽撫養對方。當男女都平等了,分割就很簡單: 二一添作五,如果還要婚姻法,也就那麽一句話,哈。
婚姻是保護弱者的。對,保護那些可能的弱者。但是誰是弱者? 如果你是弱者,為什麽不可以成為強者。成為強者有幾重意思。 第一,如果你在婚姻中由於某種原因,例如就業,經濟地位,那你是否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把自己變為強者。應當是可以的吧? 第二,婚姻,或者男女二人關係涉及到很多方麵,包括,經濟,容貌,才學,社會地位,年齡,社會關係,家庭背景,聰明才智,個人品質等。如果你在一些方麵是弱者,應當不會在其它方麵都是弱者。例如你在經濟收入方麵是弱者,你在容貌上可能是強者。第三,如果你在各個方麵都是弱者,那就證明當初你的選擇是錯的,為什麽要把自己各個方麵都選擇成弱者,是因為你是心智上的弱者,還是因為你想高攀? 第四,如果不幸你在各方麵都是弱者,你可以重新選擇,讓自己成為強者,至少在某些方麵成為占著優勢的強者。
沒有了婚姻,生了孩子怎麽辦,用什麽來保護孩子的權益? 好,那咱就定一部專門保護兒童的法律,專門針對未成年孩子的權益考慮。婚姻和生養孩子有些聯係,但是畢竟是兩碼事。就是說,國家僅僅需要一部強大的《保護未成年人法》,而且越實用越好,越嚴厲越好,越細細致越好,操作性越強越好,執行力度越大越好。當男女在各個方麵都很平等時,沒有婚姻(法),不知道還有什麽需要擔心的? 該愛去愛,愛誰和誰好,想生孩子就生,因為有強大的《保護未成年人法》,誰怕誰呀?
婚姻的社會功能是為了繁衍後代,這是婚姻最重要的功能。動物界沒有婚姻法,不是一樣能繁衍後代嗎,有人說,人不是動物,是有智慧有感情的,不能把人相動物相比。對,人是有感情有智慧的,那麽人和人之間關係的維持應該比動物強的多,容易的多。難倒還需要動物都不用的,強製性的方法來維持嗎? 難倒人還不如動物? 繁衍個後代,還需要用強大的社會機器,來把兩個人“綁”到一起?
總之,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真有愛情,要婚姻(法)有什麽用? 沒有了愛情,婚姻就沒有了基礎,是“不道德的”,要婚姻有什麽用? 沒有了婚姻,真愛的人仍然可以白頭偕老,需要愛和感情的可以永遠追求。 不過,到了那時候,如果心裏還有些打鼓,不踏實,就簽個合約,進入婚姻,也沒人幹涉。
別跟我急,我說的是以後可能的情景,也許一二百年。哈,現在興奮的不用著急,害怕的不用擔心。不興奮不害怕的正好無憂無慮地安心過日子。
女性地位還在提高中,這種趨勢沒有逆轉的跡象。
我說的是多少年後的情景。隻是一種可能性。 現在不結婚的很多,同居的很多。世界在朝哪個方向變化。可能需要二百年左右------還是和生產力有關係。
其實有了婚姻,對那些人也沒多大用處。該來的還是要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