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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花留痕》寫作記

(2011-11-11 08:20:41) 下一個


一不小心,寫了篇小說。到底算不算小說,我也不知道,管不了那麽多。反正在我非文學的腦子裏,小說,是可以胡編亂謅的;報告文學,才是真實可靠的;詩歌,是可隨意斷句,讓人讀不懂的;詞曲,是有格律,不能亂來的。我寫的算什麽,並不重要,隻要想寫,又寫得開心,就好,實在算不上小說,就算是不真實的故事吧。

起初,沒想寫這麽長,隻想寫一位走出校門不久並已結了婚的女人,在單位,有一位很優秀的男人讓她心動,在家裏,有一位不成鋼的老公讓她心煩,很真實的一個故事。隻是因為有一些朋友和熟人都在讀我的博客,相互有些是認識的,我怕有人猜出來我寫的是誰,於是改成寫小小說。

故事采用倒敘,安排女主人公在等出租車去機場的時候,回憶一下,出租車來了,故事也就完了。結果發現這麽匆匆忙忙無法說清楚,於是就在出租車來之前又被出租車公司的電話打斷一下,一個故事分成兩段,好說的清楚一點。

可偏偏就在這時,我腦子突然短路了一下,迸出個火花,就是還想說一下女主人公“蘇”和朋友“碧”之間的一個故事,所以就留了個伏筆,“看來碧是不會原諒我了。”並寫完就發出去了,收都收不回來。就這一句話,害得我好苦,後來我不想寫“宏”的外遇故事,因了這伏筆,也隻能寫了。

於是乎,故事沒說完,就放到坐在出租車裏回憶,還完不了,再放到坐在候機室裏回憶。幸虧我早就意識到,再這麽隨著性子寫下去,要收不了場了,非要中篇不可了,才想起草草收場。否則,女主人公便要坐在飛機裏回憶,到了美國還在回憶,靠回憶度日了。


故事都是有原型的,但沒有如實寫,也沒有一五一十全部寫,隻是有選擇性的寫了一點,或把兩人的故事裝到一人頭上去了,或改頭換麵,或偷帽丟鞋。故事中的名字,沒有刻意選取,隻是為了打字方便,無意間擊兩次鍵,就選了個“蘇”,再擊兩次鍵,又選了個“碧”,至於其他名字,都是
ang, eng, ong, 結尾,打起來方便。

假如說我寫的是小說,那我覺得寫小說很容易的,我沒在小說前加上和“好”字哦!就是把你知道的人和事,有目的的挑出一些,把它連貫地寫出來,編成個故事,就成了。假如說要費點腦子的話,就是如何挑選內容,把不想說的去掉,這對我來說,確實有點費事,因為我老想把真實的故事一五一十的寫出來,那樣是一點腦子都不要動的。

剛開始寫不久,就有博友提醒,不喜歡看到悲劇。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盡管生活中有很多悲劇,但我還是把人往好的方麵寫,事也往好的方向發展。所以,“成”後來變得很清醒很理智,而現實中不是這樣的,還想榨“蘇”的錢。還有“宏”,一下就變好了,為了讓人相信,我讓他當了爹,盡管這樣,還是有博友“不相信”。現實中的人,真不會一下就變好,且好多都是有兒有女的爹和娘,真有點像群魔在亂舞。再比如,現實中,“蘇”在“成”求饒後,就跟著他回家去了,以後又多吃了很多苦頭,差點誤了自己終生。我沒讓她回去,而是讓她理智平靜地和“成”分手了。

一開始,我在認真講故事的時候,博友沒多少人加入討論,後來,我急急收尾的時候,好多博友都加入討論了。比如,在“蘇”去管“宏”的這件事上,意見分歧最大。有的認為,為了朋友好,就不要管;有的認為,為了朋友,就要管;有的認為,管了也不會有用,隻會有所防範;有的認為,“宏”應該有所選擇了。

我總結了一下,認為不該管的,占大多數,這是我一開始沒想到的。我故事中,是讓“蘇”去管了,並把“蘇”也攪進去,差點給“碧”誤會了。可能我和大多數認為不該管的人在認識上有誤差,我認為一些人是一時昏頭,需要有個人提醒。現在看來,尋花問柳,可能就是人的本性,既然是這樣,還真不該管,幹嗎去讓人做違背人本性的事情呢?

不過,我這麽寫,反映了一個我對待朋友的態度。假如有個好朋友有恩與我,當我發現她的老公有外遇的時候,我會怎麽做?會裝著不知道嗎?我想,我不會。即便我認為說了沒用,我也會去做。做了,隻是提醒一下,但不做吧,自己心裏會過不去,萬一提醒是管用的呢?不去為了朋友試一下,好像有點不為朋友負責吧?至於提了醒沒用,那就隻能聽之任之了,畢竟怎麽做人,怎麽做事,全在於他本人。

還有一處,博友也有所反映,就是“蘇”攪進了“宏”的事,“蘇”為何不親自去向“碧”講清楚?我想是這樣的,蘇是很容易為自己開脫的,但她要的不是說清自己,而是留給“宏”一個機會,留下“碧”原諒“宏”的一個機會,至於結果怎樣,和“蘇”已無關了。在“碧”和“宏”的關係麵前,我覺得“蘇”的清白已經不重要了,反正“蘇”也要走了。我給的結果是“宏”處理好了這件事,因為是倒敘,前麵已說明了“宏”改邪歸正了,至於是不是真的改了,不去管他了。

我也就是這麽隨便寫寫的,沒有處心積慮地想一下這樣是否合理,那樣是否有用,沒想到各種意見都有,我就在這裏對著屏幕笑。當寫到“蘇”要去找“宏”的時候,博友就提醒,“宏會承認嗎?”
 想想也是,人家不承認,“蘇”有什麽辦法呢?我幫“蘇”也想不出辦法,於是,筆鋒一轉,讓“宏”主動承認,萬事大吉。

寫作真是件很好玩的事情,真要寫,有很多東西可以寫,幸虧博友們積極加入討論的時候,我已經在收尾了,否則,我會隨著大多數人的意見,任意地改,任意地寫,那樣可就沒辦法結束了。

建議有空的博友,也寫寫玩玩,真的蠻好玩的。想這人這樣,就可以這樣;想那人那樣,就可以那樣。寫作者腦中的一念之差, 就決定了截然不同的人物命運。說實話,現在可以寫的東西,願意寫的想法,不是很多,風花雪月,永遠是個很好的題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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