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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挾屍要價》照片獲獎幕後(ZT)

(2010-08-23 20:01:57) 下一個

作者:簡光洲  

我所了解的中國新聞攝影“金鏡頭”獎獲獎作品《挾屍要價》

上午,《新聞記者》主編呂怡然先生打來電話,詢問《挾屍要價》以全票贏得了本年度中國新聞攝影“金鏡頭”最佳新聞照片獎後,有長江大學宣傳部領導質疑照片真實性一事。隨後上網看了下相關的報道,才注意到輿論已經圍繞此事爭得熱火朝天。

去年10月底,我也曾去荊州采訪長江大學三名大學生救人時不幸溺亡事件。所有的采訪中,我是第一次采訪到幾條漁船的船主,采訪後的報道於11月2日見報,報道的標題為《荊州市天價打撈幕黑手調查:恐嚇漁民壟斷打撈業務錢不到位絕不撈人》及《兩當事漁船老板否認冷眼旁觀》等。所以對於此事應該算是有所了解。

我11月2日的第一篇報道中,用了和獲獎圖片非常類似的圖片。有細心網友指出,還是有一些不太一樣。確實,獲獎照片中王守海的手是揮起來的。後圖片編輯打電話給我,在此後的報道中,曾經用過一欄的小圖,與獲獎圖片是一模一樣的。

上網看到了下對獲獎照片的質疑主要是來自於長江大學宣傳部部長李玉泉。

下麵說說我的看法。

當時一位拍攝者及知情人向我提供了幾十張相關照片,其中有和獲獎照片高度類似的照片。

記得當時南方周末楊斷斌找我要過照片,至於他是否又從華商報要過照片我不清楚。

我的圖片來源並非獲獎作者華商報的張軼。至於張軼是不是華商報記者及是否及時到達現場我並不清楚。所以我在微博上說,如果張是華商報記者可能性很小,因為照片拍攝的時間應該是在下午三四點,也就是大學生落水後的兩個多小時。外地記者根本無法抵達現場。

下午上網搜了下,說張軼是荊州當地媒體的記者。隨後我給向我提供照片的者打了電話,他認為當時應該有當地媒體記者在場,拍到同樣場景照片的人可能不止他一個。

因此,我認為,這張照片本身來說是真實的。

關於這張片的反映的新聞事實是不是真實的問題。李部長認為該圖片的不是挾屍要價,而是牽屍劃向岸邊。同時照片及報道誤導了大眾,讓人覺得荊州人冷血,相關船主也因此受害。

我調查的事實證明,挾屍要價的行為是存在的。也就是說照片中的白發者王守海,受雇於老板陳波,向長江大學索要了3萬多元。多名老師及學生承認,當時錢沒有一次性到位,陳波命令船主王守海放慢撈屍節奏。向我提供照片者下午在電話中再次向我證實了在打撈過程中,有人在岸上用手機指揮水中的船主。

另外,李部長在文中沒有說清楚的一個問題是,在事發下行,開始在現場的兩條船確實是參與了救人。我認為救得可能不算積極和主動,但確實是救了。我采訪了其中一條船的主人,他認為自己時救了人的,並且受到了當地人不公平的對待。但是,獲獎照片中的兩條船絕對與救人無關,更不是救人集體中的一員。這兩條受雇於陳波,確實在撈屍收錢。

總結下,我認為照片是真實的。至於照片反映的這一刻,是不是如圖片說明中的,正在討價還價,確實很難證實。但如果從整個事件來看,圖片說明也是真實的。

我始終不認為,媒體對於個別人冷血的質疑沒有影響大學作英雄群體的形象,所以李部長關於圖片真實性的質疑如果不是出於真心的話……

連日來,我在留意長江大學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跡的同時,腦海中一直有個疑問,長江邊的少年幾乎都是“浪裏白條”,而且“漁船停留在離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甚至連救生圈都未給。

此時我想起了曾報道過遼寧鮁魚圈的一個案子,在海水浴場附近,潛伏著一些水性好的人,他們乘遊泳者不注意,把這些人拉下水,然後撈屍體掙錢,後來一個遊泳教練發現了這個秘密,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我突然驚覺,那兩個落水少年是和漁船老板串通好了,是民間倒鉤釣魚撈屍陷井!他們故意落水,引別人來救,然後在水下拖住別人,等別人淹死後讓漁船老板賺錢!要不然先下去的還沒有被淹死,反而後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建議有關部門找到那兩個落水少年調查一下,可能會有更加驚人的故事!上海倒鉤釣魚的那些執法者不是幹的同樣的事情嗎?
  
疑點一,兩個落水少年玩失蹤:長江大學的領導在兩個小時後到現場,與兩漁船的老板商討撈屍體的費用一具屍體一萬二,漁船老板才讓人開始下水撈,當撈起第一個屍體時,觀者哭聲一片,那撈起屍體的位置距漁船不到三米,當時隻要船上的人把漿丟過去就能獲救。當撈起第二個大學生屍體時,漁船的老板停止行動,說二萬四錢沒到位,拒絕打撈屍體,旁邊譴責聲一片。最後老師們下跪才以一萬一具屍體成交,到六點多才打撈上來第三具屍體,到現在為止,被救的兩名小孩卻玩起失蹤,找不到人了!
  
疑點二,兩個落水少年是自我脫困的:連日來所有報道都無證據顯示兩名小孩是被大學生救上岸的。事實上,當大學生救人人鏈斷裂後,現場非常混亂,在學生們哭求圍觀者協助救人時,非常熟悉水性的兩名小孩已趁機溜走了。
  
疑點三,“ 不死幾個人我們靠什麽掙錢啊”:事發時,同學都給漁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們看能否撈救方招3人,老板說,“長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幾個人我們靠什麽掙錢啊?”當天參與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學說,“當時老板說了,活人不救,撈屍體,白天每人1萬2千元,晚上1萬8千,一手給錢一手撈人”。
  
疑點四:出事寶塔灣是撈屍黑點:管轄寶塔灣治安的荊州市***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長王玉秀介紹: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漁船長期停在寶塔灣,借幫落水遇難者家屬撈屍體索要高額酬金,這些人不救活人,隻撈屍體,且有很深的社會背景,“他們不救,別人也不敢救”。聯係到消防隊隊員來了後,說他們也不是專門的搜救隊,救不了”可以看出,當地警方存在嚴重的“不作為”情況,而且這種“不作為”是由於存在某種顧慮。悲劇一直不斷的重複重複,就是我們有關部門的對百姓的生命的漠視和麻木!

我生活在3個大學生死亡地方的江堤下的荊堤小區,直線距離100米內,在那塊水域,有15年以上的遊泳經驗。每年夏天的暑假期基本上無一天例外的在那遊泳。下雨也去,包括98年那年發洪水的時候也無例外的在那遊。

我隻是看見現在網路上的大量抨擊沙市人的素質低,什麽見死不救的觀點,忍無可忍的發表這篇文章,以我15年的親身經驗給大家分析過程。我沒親眼所見,不過我見過起碼數百起寶塔河區域這樣的事情,或者說是類似的。絕無誇張。

長江水流方向是自西向東,寶塔河因為萬壽寶塔的存在,所以在當年的長江改道,也沒有完全的改去。現在這個地方就是類似一個獨立的內河,而且因為長江的中心水流自西向東,碰見萬壽寶塔的攔截就成了自東向西的流向,不懂的同學在草稿紙上畫個圖就能理解,圖畫完了認真點看不難發現,長江的主航線是自西向東,水文站(就是落水的那地方)岸邊的水是自東向西,於是寶塔河的這塊水域就是一個直徑300米左右的大漩渦。而且事實確實如此,我下岸的時候以背對岸來說是從左到右的水流,一出寶塔河區域,水流就成了從右到左。

所以這樣的特殊水域,縱然是一個遊泳高手,自己遊可能不會發現那有多麽困難,隻要後來拉一個人起來,救人難度是很大的,而且以我個人20歲以前的經驗,一旦被水衝到萬壽寶塔下方,那就在那回不來了。必須聽那些高手的指點,順水出到長江航線,再往回遊,不然,我就隻能這麽說上帝創造了你,他也準備收回你了。本人技術也許不夠,所以20多年來,沒一次能不順水出去而直接回來(因為水太急)

這是水流的區域,告訴大家,在這地方救人的危險性。

其次,說一下人為的因素,住在長江邊上(主要是指寶塔河那裏)的人都會在孩子小的時候這麽教育“看見有人掉下去了千萬別去救,不然你自己也要死”。看了這句話是不是覺得人性很殘忍?不是的,這是事實,寶塔河邊上每年死多少人大家知道嗎?報紙,電視上?還是百度一下?去查下? 20多對嗎?告訴你們,我一個暑假平均每天都看見有人拉屍體上來,多的時候一天就看見拉出4,5具屍體(一個救孩子的父親,還有一個老奶奶帶著2個孫子的屍體,以及一個從上遊衝下來的,這是我看見的最多的一次)。所以,對那幾個死亡20多的數據,看了笑一下也就算了。別當真。這一段是告訴大家,那段水域的死亡率有多高。

說了半天還沒說重點,這麽時候說重點來了。差不多在8年前。在這段水域來了一票現在大家口中所謂的“漁夫”。他們開始來的時候專門打魚,後來發展成了打撈死人,沒記錯的話在2000年左右的時候一個死人的價格大約在2500-3000左右,便宜的時候好像有過2000的樣子。我能確定,他們不是沙市人。很簡單口音不對,我和他們聊過。

最開始隻是單純的拉死上來。隻有2個小船。到後來,我在一次偶然的時候和冬泳隊的那群職業幫子去救一個人,快速遊出去的時候,那船也動了,我以為他們是準備等別人死了又來打撈的(那時候他們已經發展成了一個口號,“隻撈死人,不救活人”),我們也沒準備和他們說什麽,畢竟社會沒要求每個人都是雷鋒,最多我個人看不下去而已。但是鬱悶的是,我遊出去的路線,與他們的船開的路線,居然很巧合的會在某一點重合。

於是我不得不繞一圈,先順水後逆水的繞過去。等我遊到那溺水人的身邊時候我的體力基本消耗2/3,剩下的體力要連自己帶那個人一起拉回去,我一遊到那邊上就把遊泳圈丟過去(我去長江無論什麽時候都有一個用摩托車輪胎內胎做的遊泳圈,且用麻木繩係在身上,不離身),那個溺水的人估計是看見我了,伸手就抓我,瞎抓了2下,馬上一手扣死我的頸部,直把我搞得嗆一口水幾乎見上帝。最後靠著遊泳圈,我還是活著回來,不然今年就是我的2周年祭日。可能大家會更早的聽說我這個名字,也成了“英雄”。

事後總結2條,第一,那票“漁民”的數學和流體力學真他媽學的好,真可謂一擋一個準。怎麽沒進中國科學院,真他媽的可惜。第二,以後再不搞這樣的蠢事,算是上帝可憐我,沒把我拉去陪他老人家。我實在沒把握下次我出水救人還能活著見到第2天太陽,因為我救的人才14歲都有這麽大的力氣對我實施那“毀滅”性的一抓,真有後怕。

所以希望那些說沙市人都不見義勇為者自己心裏有個底.不是沒人去救的。如果真沒人救,那裏的死亡人數,我個人的保守估計起碼翻一翻。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那些所謂的發的帖子說的“黑幕”的那一些廢話,我給你們說下什麽叫真正的“黑幕”

在人落水之後,“漁民”會馬上活動起來,他們的船就開始發動,然後會在他們估計的路線上阻擋你的營救──是不是很像間接的故意殺人?可惜事實就是這樣。

然後當溺水的人沉下去之後他們馬上會靠近那人,用網將那個人鉤住(有的時候鉤不住的那就沒辦法了),這個溺水的人就會被拖在船的後麵,這時候溺水的人縱然清醒,也會在鐵鉤和網(那可不是一張小網,很有點重量的)的重量下,無法把頭露出水麵,即使沒有清醒,從醫學角度來說,溺水這麽點時間也是能救活了。這就構成了謀殺。可惜啊取證太難。無法啟動司法程序。等親屬去要求他們打撈屍體的時候,他們就會隻專心談價格,因為屍體的打撈他們不用關心,就在他們身後嘛,你知道嗎?不知道。你就必須接受那個價格。等價格談好了,他們就開船繞一圈..然後回來,告訴你,人撈到了,該給錢了。最後看見的就是一個真正的死人了,無論是真死的,還是活著被“拖”死的。

這才是真正的黑幕。這也是為什麽這麽多人卻救不到幾個人人,也是為什麽一個3分鍾就能完成的營救,卻經常弄到15分鍾之後還不能完成的原因。最後還弄個救的人死了,運氣不好,救的人和被救的人都死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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