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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縱談】 《貪腐之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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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縱談】 《貪腐之患》 (三) 03/12/2012 核心提示:·貪腐是製度性腐敗之必然;·魔鬼撒旦是一切邪惡舛錯之根源;·貪官汙吏是製度性腐敗之受害者;·三權分立是遏製貪腐的較為有效之途徑;·耶和華上帝最終將破舊立新、真正掌管全世界與全人類。    既然“貪心”、“貪婪”、“貪腐”、“貪毷”與“啖噉”皆為與生俱來、天生即有的劣根,那麽,人怎能有效地對其轄製、遏製和克製呢?教育亦收效甚微,隻有鋌而走險地利用手中的權利和機會大貪特貪直至坐牢、槍斃,也不願“坐失良機”。殺頭的買賣與蝕本的生意,寧取前者而絕不願遵紀守法、處錞守拙、廉隅自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鐵道部的“高官”竟能貪汙二十多個億存在海外。掊克聚斂、饕餮貪官,予取予求、需索無厭,真乃匪夷所思!——“砍頭不要緊,隻要票子真;殺了我一個,自有後來人。”君不見大明王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下令對於朝廷為官者,隻要貪汙六十兩銀子即殺戮剝皮而絕不姑息。剝下貪官的皮來製作皮座椅和升堂鼓以儆示他人。甚至“剝皮實草”, 用稻草塞入人皮佇立堂前,以示膺懲震懾。然而在如此殘忍酷刑之下,照樣有人步貪官之後塵,抱著僥幸心理,坐行賕弊、誘以重賄,致使蘊利生孽,自玷且玷人。貪者嘦自視巧妙,把贓款、贓物潛移境外,或撈一把就跑,逮不著就賺了,“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啊。殊不知“非義之物,汙我囊橐”。貪財是為了更富有、生活的更好,結果適得其反。正如博友說的,所有的貪官都成了製度的犧牲品,掉進了製度的陷阱。使工作效率低下,質量堪憂;群情激憤、天怒人怨;嗆聲載道、社會動亂。遲早有一天病入膏肓、亡黨亡政;前功盡棄、世代更換,此聳人聽聞耶? 瞅瞅,連殺頭和“剝皮實草”都不怕,還怕什麽呢?貪到無所畏懼啊! 且慢,雖然《聖經·創世紀》中說人“終日所想盡都是惡”,但是,耶和華上帝能參透人心與萬物。孔子說:“頭上三尺有神明”。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既是指法律無情,也指最後還有耶和華上帝把關呢!“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到頭來落得個頭羊代罪、鋃鐺入獄;殺頭滅命、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自歎倒黴! 任何邪惡都將在曆史的長河中破滅,隻爭來早與來遲罷了。     此一時,彼一時也。從前在戰爭年代還要什麽法,隻能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也說得過去。而今天是和平建設時期,那就要按部就班、有條不紊地搞好經濟建設以及各方麵的建設,以增強國力,抵禦外來侵略和擴大再生產。要配套成龍麽?怎麽能光學經濟建設而不顧能保障經濟建設的相對完善的法律製度呢?就像搞科學研究,一種方法行不通,就應該調換其它方法,如能自己創立方法當然是為上上策,可是如果三番五次行不通,就應當盡快加以改變,“變則通”嘛。如果有現成的經驗就應當拿來學習,按照自己國家的國情和實際情況來采取相應的、有效的推行措施。如果你沒有主意,那就應該聽聽別人的和國內外人民大眾的。 有位黨徒說:“不改革是等死,改革是找死”。真是這樣嗎?民眾中有人悲觀失望,認為中國的政體已經病入膏肓、針石難療、不可藥救了。我看不是。“隻有想不通的事,沒有走不通的路”。中國有那麽燦爛的文化和勤勞勇敢的人民,後來為什麽落後了?閉關自守、夜郎自大嘛。現在我們國家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經濟、綜合國力和人民的整體素質以經有了長足的進步,隨著改革開放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衣食足則知榮辱”,各行各業、方方麵麵都暫露不少能人、達人、文人、誌士甚至所謂的“先哲”。看問題的眼界漸寬,位點既高又遠。貧富之間距離拉大了,老百姓看不慣、不服氣,並正在考慮如何才能消除腐敗和貪腐之患等等。今非昔比,國情民情都大大地轉變,人人都知道現行的社會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其實即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意識形態已經越來越接近西方的民主文化,恰似“水到渠成”政改火候已昭然若揭,抓住契機、鼎新革舊已經是刻不容緩了。一味地“砅岩鼓作,漰湱澩灂”——意即“踩著石子過河”搞得不好會被淹死的!現成的經驗應當被采納。今天的形勢真是像從前開大會的結束語套話:“大有進步,還有問題,而且有些問題是相當嚴重滴”!其實是前程偉大,道路曲折,要有信心。在不遠的將來,政改之後一定會趕上和超過世界上最先進、最富有的國家並將要對世界和全人類作出正麵的、積極的、應有的貢獻! 說了八開,嘮叨至此,還得回到正題上。辦法其實是有的,看你是否能去掉私心去采納。其中之一就是猶豫再三不肯接受、執意排斥的“三權分立”製度。我們不能說“三權分立”製度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社會製度,這個世界上根本也沒有完善的政治管理體係和永久美好的製度。但你不是“改革開放”嘛,要與世界接軌就得學習人家的好的經驗。光學了穿新衣而不學洗澡是不行的,已經走了一大步,為什麽要“足將進而趑趄”,扭扭捏捏、跬步不前呢?你既然能學習國外的穿衣帶帽和飛機大炮,怎麽就不能學習一些先進有效的管理製度呢?不是提倡“科學發展觀”嗎?包括“科學管理”嗎?你學習了全世界最先進的,再加上自己的就可能成為”東方不敗”,世界第一啊!——“暾將出兮東方”其實中國的現行製度最初是從蘇聯學來的,而蘇聯把自己從前的製度也已經徹底改變了,你還死抱住不放作甚?不行就得改,決不能停留在自認為是“棄之可惜,留之無味”的製度性腐敗的怪圈裏痛苦地徘徊。 目前盡人皆知的是,單搞經濟改革而不實行政治改革是行不通的。政治製度不改革就比然阻擋經濟改革的前進步伐,甚至會前功盡棄、毀於一旦。你要與世界接軌,那就應該接雙軌,而不是單軌,更不是“空軌”和“吊軌”!決不能“畫虎不成反類犬”,貽笑天下之大方。你不是口口聲聲說一切都是為了人民嗎?那隻要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應當學、應當改、應當做。你說“三權分立”對老百姓有什麽不好,就拿到RenDaHuiYi上去讓人民代表去討論,而不能設雷池、堵人嘴,甚至一個人說了算!既然是代表國家和人民的,就要幫國愛國而絕不能誤國!須知你隻能阻擋於一時,而絕不可能阻擋於一世、二世和永遠!! “三權分立”的最大好處就是有比較完善的監督機製,世界上許多國家幾十年、上百年的實踐證明,迄今這是比較有效的、人民群眾自我管理的有效方法和製度,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要依法治國嘛,在和平環境和建設時期,權不能大於法,政黨也不能大於法。你隻有增強國力,國家和人民才能繁榮富強、長治久安和高枕無憂。用《非誠勿擾》相親節目中一句歌詞就是:“向前一步是幸福,退後一部是憂愁”,何止是憂愁,那將是痛苦、是災難、是盡頭!官員公布財產就可以遏製腐敗了嗎?這個一百多年前英國人發明的、有諸多前提的老辦法雖然需要保持,但是官員公布的財產就一定是真實的嗎?可千萬別以為這一“單飛”製度即可以“一錘定乾坤”了,這個製度要在憲法之內配套成龍的。 中國目前政治和意識形態不是走到盡頭了,而是走到了十字路口,或叫三岔路口,何去何從似乎前途未卜、現狀堪虞。中國目前是一國兩製,台灣回歸後也可能是一國三製也未嚐不可。其實世界各國的政治和製度,按照一句時髦語說應該是“沒有最好的,隻有更好的。” 必須盡快結束正在侵蝕人心靈的製度性腐敗,要有相對比較健康的新秩序或“遊戲規則”所代替。關鍵是要讓人民群眾、老百姓說真話,清楚、冷靜地麵對真實的、能代表絕大多數人利益的民意,決不能重蹈覆轍——永無休止的爭論。既然是“共和國”,就應當搞共和而非“獨和”,不能總是一個人、一個黨說了算和權大於法的不良怪圈兒之中。然而,一黨獨大和一黨執政就不能搞“三權分立”了嗎?可以從母黨分出子黨,就叫“一黨兩支”或“一黨三支、四支”……,公平競爭,輪流執政、自我更新嘛,看誰做得更好,設立期限,也可以搞“自由競爭遊戲”啊。 本人不主張革命,更不喜歡暴力,因為“革命暴力”是要流血犧牲的,吊民伐罪、殺人越貨、借刀殺人,最倒黴的就是老百姓,尤其是那些風華正茂的年輕人。我真是希望中國能盡快實行政治上的改進、變更、改良或改革。其實中國古代對於“革命”Revolution的含義就是改革,或是比改革更高層次的改良。而近代被馬、恩、列、斯、希、毛等注入了牽強偏激、殺人越貨的含義。反對“以革命的名義”亂殺人,窩裏鬥;更反對煽動、忽悠、蒙蔽和利用“人民”去濫用人民的流血犧牲去實現個人或集團某種“主義”或“利益”的野心,前提是人民群眾能真正明白什麽是更好的選擇。不要所謂的“人民民主專政”而應該要“自由民主仁政”或是“人民民主仁政”,其中所謂的“自由”是建立在憲法和法律基礎之上的。所有這些都源出一個“愛”字。那就是必須真正的“愛祖國、愛人民”。真愛民假愛民,妍媸美醜、是非曲直老百姓慢慢都會知道,時間即是檢驗、曆史定能考驗。 任何人大、 政協和十幾大甚至幾十大都大不過人民,更大不過耶和華上帝。曆史的車輪滾滾向前,任何妄圖阻擋曆史車輪的言行和昏君奴相、貪官汙吏、裸官巫臣和跳梁小醜都必然會被壓得粉碎並必然要被丟進曆史的垃圾堆、必然會被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或成為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而遺臭萬年!博友們、朋友們,讓我們為了美好的明天和真正屬於人民的朗朗乾坤、清平世界而看清真相、各抒己見、奔走相告、共同振奮!為迎接偉大的民族複興而更新我們的心思意念! 貢獻我們微薄之力!造福於我們的子孫後代!! 按照《聖經》上教導和預言來說,對於各國家政治製度而言,目前全世界仍然是掌控在魔鬼撒旦手中。隻有耶和華上帝再來的時候,即世界末日,要摧毀舊世界,其後將重新建立一個由耶和華上帝親自領導的、耶穌基督最為主宰的新世界。願我們偉大的中華民族能尊你的名為聖;願耶和華上帝憐憫、賜福於偉大的中國人民,讓中華民族早日被你揀選並最終都能進入你的國度和你重新建立的最美之鄉!阿門!! (附錄注疏:1. 本文觀點僅代表本人而非“度掌櫃”,如認為言辭不當可以心平氣和地相互探討、商榷;2. 所謂的“三權分立”製度最初是在歐洲十七世紀 提出來的,再由細化和補充而博得了許多國家的認可和成功的實踐。 “三權分立”在美國也得到了比較正常的實行,其本意其實就是3 Branches ofThe Government即在政府部門下的三個相互獨立、又相互製衡的分支機構:行政部、執法部——The White House-Executive Branch;由總統掌握 司法部——The Supreme Court Judiciary Branch; 由最高人民法院掌握 立法部——The Capital-Legislative Branch 由國會即Congress 或 Parliament 掌握;國會分上下兩院,即“參議院”和“眾議院”“三權分立”的理論最初是十七世紀歐洲英國的哲學家和政治學家JohnLocke-約翰·洛克提出的,後被法國著名的思想家和東方古代社會與法律學家Montesquieu-孟德斯鳩肯定的、再由美國的政治家、憲法研究家、開國元勳AlexanderHamilton亞曆山大·哈密爾頓進一步細化並經過多年實踐的法律製度。這個製度在世界上許多國家不斷地被采用和繼續被人采用。比如:巴西、阿根廷、巴基斯坦、法國、美國和俄聯邦等國家。三權之中總統的權利相對大一些。台灣不隻是三權而是五權分立。3. “砅岩鼓作,漰湱澩灂”——發音為:LiYanGuZuo,PengHuoXueZhuo;意即“履石渡水”——“踩著石子過河”,即與現代人所講的“摸著石頭過河”為近意、同意詞;參見《說文·水部》。4.“非義之物,汙我囊橐”:出於蒲鬆齡的《聊齋誌異》?;5.“暾將出兮東方”出自《楚辭·九歌·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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