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韓日、中日島嶼之爭:韓國愛國熱情勝中國

(2010-09-02 15:52:48) 下一個

不少網友鄙視韓國“棒子”,可是就是所謂的韓國“棒子”,在保衛國家領土方麵意誌極其堅強——在韓日獨島( 日稱竹島)之爭中,韓國偉大勇士“洪淳七”的所作所為遠比我們的愛國意誌、愛國行動勝強百倍!

一、韓日獨島領土爭執:

獨島是位於北緯37°14′12″、東經131°51′51″的2個島嶼和礁岩群,所有島嶼的麵積合共為187554㎡(即約0.2平方公裏);因為險峻多石,麵積狹小,終年大風不斷,且缺少淡水供應,原本是個無人居住的島嶼,所以該島自身並沒有利益可言,但獨島位於日本海寒流和暖流交會處,四周海域是一片豐饒的漁場,周圍廣大的專屬經濟區的漁業權和海底資源(魚類和貝類、海藻類水產)十分豐富,海底還可能蘊藏著比較豐富的油氣田;韓國稱獨島、日本稱竹島,在曆史上兩國都曾管理過該島,所以造成爭執糾紛。

1953年5月,日本趁朝鮮戰爭仍在酣戰之際,曾派兵一度占領了該島,並在島上建立了領土標誌碑。

當韓國方麵得此消息後,居住在鬱陵島上的韓國居民立即組成“獨島義勇守備隊”。1953年7月12日,在23歲的洪淳七的領導下,韓國義勇守備隊開赴獨島,將日本軍人趕走。至此,獨島完全在韓國的實際控製之下。在現今行政區劃中,韓國將其歸為慶尚北道鬱陵郡鬱陵邑獨島裏1-37番地管轄。

1956年李承晚政府派出海上警察守備隊,洪淳七結束了神聖的“守土護國大業”。為此,韓國政府向洪淳七頒發了勳章,以表彰他獨自守衛獨島長達3年8個月之久的愛國行為。

二、中日琉球(及釣魚島)領土爭執:

釣魚島又稱釣魚台、釣魚台群島、釣魚台列島(日本稱其為“尖閣列島”),位於中國東海大陸架的東部邊緣,在地質結構上是附屬於台灣的大陸性島嶼。釣魚島也是山東省長島縣的無居民島之一。該群島陸地總麵積約6.344平方公裏。這些島嶼在地質上和花瓶嶼、棉花嶼、彭佳嶼一起,都是台灣北部近海的觀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脈延伸入海後的突出部分,為台灣島的附屬島嶼。釣魚列島周圍海域麵積約為17萬平方公裏,相當於5個台灣本島麵積。

琉球群島是西太平洋一係列島嶼,位於台灣島與日本九州島之間。呈東北-西南向。麵積共4,600多平方公裏。最高點宮之浦嶽海拔1,935米(在大隅諸島的屋久島)。亞熱帶氣候,為常夏島,年降水量2,000-3,000毫米,多台風。 甘蔗和菠蘿是兩大特產,還產甘薯。豬、牛亦多。近海漁業發達、旅遊業甚盛。

1972年美國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時,一並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該島實際由日本控製,被劃為衝繩縣石垣市。針對日本的行徑,自1970年代開始,華人組織的民間團體曾多次展開宣示主權的“保釣運動”。

但是我們(中國人、中共政府、國民黨當局),對釣魚島長年累月幹打雷、空喊口號,在實際行動上毫無任何作為;在對待整個琉球群島問題上,則基本上是“沉默”狀態,更是恥辱之極。

琉球(及釣魚島)本來就是大明帝國、大清帝國的轄屬地,當年每當琉球國王繼承王位之時,必須奏請大明帝國、大清帝國的皇帝予以正式冊封方才合法有效。二戰期間,美國羅斯福為了中美同盟、為了籠絡住中國,曾二次提出在戰勝日本後,將琉球與台灣一同交還給中國。可恨蔣介石當年寧死不要,因為蔣介石這個無恥的廢物,曾留學日本陸軍大學,對日本甚是無恥“崇拜”、更對日軍懷有刻骨的“畏懼”,所以他(這個無恥之徒)怕得罪日本寧死不敢要琉球。

這絕對是中華民族的巨大恥辱——經過漫長8年抗戰(如果從東北淪陷算起則為14年)、付出了3500萬人巨大傷亡的戰勝國,竟然恥辱到連極正常合理的賠償都不敢要,太讓人憤怒、真是憤怒之極!造成如此的恥辱, 國民黨蔣介石要負主要責任、中共也同時必須要承擔相應責任,中日建交時,中共就應強硬提出三點:1、必須明確琉球歸屬問題,2、必須明確日本對華賠償問題,3、必須明確日本對給中國所造成的巨大傷害正式道歉問題,如果這三個問題日本不給中共滿意的答複,則中共應斷然拒絕中日邦交正常化;太為可惜、哀歎的是當時由於國·共激烈的黨爭——為了相互爭奪與日本的正式建交權,這三點都被忽略放棄了,真是讓人哀歎,中國何時能以中華民族的利益、國家的利益為最神聖的利益呐。

以上是中國與韓國在對待最為神聖的國家利益——領土、領海權益方麵最真實的對比寫照,所謂韓國的“棒子”是備受網友鄙視的,可是就是這些所謂的韓國“棒子”,在保衛國家領土方麵的意誌確實極其堅強——在韓日獨島( 日稱竹島)之爭中,韓國偉大勇士“洪淳七”的所作所為遠比我們的愛國意誌、愛國行動勝強百倍。

(承認韓國人極為高漲的愛國熱情、愛國行動,這是非常值得我們學習的,但這絕不是意味著縱容他們,韓國人可以憤而占領獨島,但是絕對不允許他們狂妄染指中國黃海的蘇岩礁,我們的原則就是:“韓日一切利益爭端,可以允許韓國的利益為優先;而中韓的一切利益爭端,則必須無條件的、完全的按符合中國利益的原則為總的指導方針。”)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