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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你這個“老板”的定義有點偷換概念。所以才得出“能給人打工,過老板一樣的生活”

(2011-05-19 13:16:24) 下一個

的錯誤結論。自己開公司,就是老板嗎?美國不少小孩擺攤賣檸檬水,不也是老板?唐駿算老板還是打工的?本人覺得“老板”的真正含義是:他能不能無償占有別人全部或部分的勞動。注意是“無償”。這就是為什麽有的人覺得自己開公司不如在公司裏打工。原因很簡單,比如說在公司裏作部門經理的,如果你可以做到“無償占有你下屬的部分勞動”,你就可以活的像老板,不然,你就是打工的。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有的人公司高管自己開公司不行,因為他需要公司的架構才行,而他自己幹的話,他沒法“無償占有他下屬的部分勞動”,結果就是關門。同理,你如果在公司裏不管任何人,是不是就一定是打工的?未必。因為,你可以剝削你所謂的“老板”。所以本人的結論是:隻有老板才可以過老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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