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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吉林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存在記錄造假一事?

(2018-07-24 07:55:42) 下一個
這是知乎上一個議題。看樣子國內網上討論可以正常進行。一個內行答者做流感疫苗研發有美國工作經曆。他說的原則/方法其他工業也一樣適用。有工業界經驗的會自然而然地理解他在說什麽。
 
如何評價吉林長生生物公司生產的狂犬疫苗存在記錄造假一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5355464
 
”崔翔 流感疫苗研發
 
利益弱相關:我在美國的兩家跨國藥企做過疫苗的生產、質量控製(QA)和工藝開發,所在公司的產品目前尚未在國內上市。主要就從質量控製這個問題,講講疫苗的品質把控在美國是怎麽做的。
讀完長生生物公司GMP造假記錄,我的第一感受是:這都能行??
 
美國藥企的質量管理
因為涉及大量美國藥企體係的用語,簡單列個中英文對照,熟悉的可跳過:
 
FDA-美國藥監局;
QC (Quality Control) - 質量檢測;
QA (Quality Assurance)-質量保證;
 
GMP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直譯為“良好生產規範”,專指食物、藥品、醫療產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法規
SOP (Standard Operation Procedure) - 標準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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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疫苗這個領域以來,關於疫苗和其他藥品的區別,有兩條來自管理層的理念,我一直都銘記於心:一是疫苗是沒有專利權的(僅指疫苗的抗原部分),二是疫苗是要把你的產品注射到一個健康人的身體內,很多還都是小孩,FDA對疫苗的質量要求,比藥品還要高,絕不容含糊。
 
在美國的藥企生產廠家裏,質量部門底下是分為兩塊的,一塊叫QC ,另一塊叫QA。簡單來講,QC主要是負責產品檢測,比如你生產出廠的疫苗有效成分有沒有達標,雜質含量有沒有超標;QA就厲害多了,我剛進去的時候以為就隻是管管生產記錄的數據什麽的,後來發現QA什麽都能管,隻要跟產品掛鉤,哪怕在研發部門也要被管。很多時候QA對出廠的產品擁有一票否決權,不僅僅隻是在產品本身有問題的情況下否決(比如有效成分或者雜質沒達標),很多時候是生產記錄不完整,或者出現deviation(生產中的過程偏差,比如加料時間晚了5分鍾、10分鍾)還沒有完成深入性的調查和下結論,QA也不讓產品出廠。
 
所以QA在美國藥企是這麽一種存在:他們部門不歸廠長管理,直接向集團的質量的頂頭上司匯報,質量的SVP(Senior Vice President)最終向公司CEO匯報,所以他們如果發現產品問題,要和生產部門硬懟,是絲毫不怕的,我說不批就不批;因此在很多人眼裏,QA是一種特別討人厭的存在,好比是學生時代的紀律委員,處處打你小報告,還對數據記錄特別喜歡吹毛求疵——看過《西部世界》的應該都有印象,Theresa管理的QA,有人一提到她就是一頓白眼,感覺就是“哦那個QA的老女人”——扯遠了。總之QA在公司內部就是一個小FDA的存在,他們要保證的是,這個批次的產品出廠,我們有從原料到生產過程到質量檢測的完整數據記錄,並且是按照事先設計好的的SOP執行的,這一批次和出廠的每一批次都是一致的。在我之前工作過的默克也好,諾華也好,還是現在更改了所有權的Seqirus也好,有一個理念都是不變的:沒有數據記錄,這件事情就沒有發生過——這是FDA對GMP的一個核心理念。
 
而根據最新的質量理念,質量不僅僅是在生產中把控的,而是在最初的工藝設計源頭就要開始把控,也即所謂的Quality by Design(QbD),意為在工藝開發過程當中,就要把每個環節所要達到的品質設計好。限於篇幅,這裏不展開了。
 
 
長生生物的違規記錄以及劣質產品
回到長生生物的狂犬疫苗記錄造假,中國證券報的報道裏提到,“此次違規問題主要是出在狂苗生產過程中的“小罐發酵”環節。如果按照GMP規定,需要用一定規格的發酵罐進行細胞發酵,但為了提高產量,違規使用了較大規格的發酵罐進行。不過,最終結果需要監管部門認定。”還原長生生物疫苗事件始末:生產車間老員工實名舉報
 
怎麽講呢,隻能說是不幸中的萬幸吧:長生至少沒有像三鹿奶粉那樣,為了提高含氮量直接往原料裏麵加三聚氰胺,三鹿奶粉那個是投毒,長生疫苗是某種意義上的“偷工減料”,甚至公道點說,如果事後得到工藝上的驗證,小罐發酵換成大罐發酵,有可能得到一樣的最終產品——但在未驗證之前,就敢貿然上線,扣他一個“藐視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是不為過的。
 
但是長生生物的記錄不止這一起,現在回頭揪出來的還有2017年11月百白破疫苗不達標,不符合效價指標一事兒。“蟑螂理論”也好,“冰山理論”也罷,基本可以確認一點的是,長生生物的質量管理體係就是個笑話。在我心中,除非得到徹底整改,長生生物的產品以後就等同於劣質產品,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尤其不能忽視的一點,正如很多其他答案提到的那樣,疫苗之於國民生計,乃是公共衛生的基石。對長生生物不嚴懲,可能會動搖公眾對公共衛生事業的信心。
 
 
可能的解決方案
以往我碰到最常見的問題之一就是“打國產疫苗還是進口疫苗?”
之前的標準答案是,國產疫苗和進口不會差太多,不差錢的就上進口疫苗。
這次事件披露以後,我可能對國產疫苗的信心也會有些動搖。但是公允地講,其他疫苗生產企業目前是清白的。我希望其他的疫苗生產企業能夠與長生生物切割開來,最好能主動邀請國家藥監局去多多檢查,或者邀請第三方的質量體係來監督(不知道國內有沒有),穩定公眾對國產疫苗的信心。
 
如果疑慮自己家小孩打的疫苗到底有沒有形成有效保護,可以考慮去醫院做個抗體滴度檢測。
 
最重要的,該打疫苗的還是要打,至少避開長生生物的產品,有能力的依然可以選擇進口疫苗,決不能因為覺得長生的疫苗有問題,任何疫苗都不打了——那才是災難性的後果。
 
至於政府部門該怎麽處理,如果有可能的話,集體訴訟可能是一條很好的途徑(我一朋友在朋友圈裏麵提出的,深表讚同)。簡單來講,由律師或公訴人代表所有打過長生生物疫苗的用戶,起訴長生,要求長生進行懲罰性的賠償,比如一個小孩花了100塊錢,長生就要賠300塊。這樣的做法,對長生是個深刻的教訓,對其他國產疫苗廠家也以儆效尤。如果長生真的因此破產了,那也是不足為惜的,畢竟這是事關國民健康的疫苗產業。
 
題外話,這兩天刷屏的《疫苗之王》文筆確實厲害,甚至有點帶節奏的嫌疑。長生生物的三位高管有國有資產賤賣的嫌疑,但資本運作和疫苗質量本身是兩碼事兒。國有製轉私有製產生的一係列問題,是由改製時期的特殊產物,郎鹹平和顧雛軍那個年代開始,就已經有過很多影響深遠的討論爭議了。資本運作高手,並不一定代表他/她道德敗壞,產品質量就一定有問題;同樣的,國有企業出產的產品,如果質量體係不過關,產品也不一定是合格產品。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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