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湖北武穴市委副書記斂財千萬 竟是栽在自己女兒的身上

(2010-08-22 13:31:12) 下一個
來源:荊楚網
  一名武穴籍在校女學生,卻在武漢主城區購買兩套房產,其中一套位於東湖邊的豪宅花費210萬元。她為何出手如此闊綽?原來,她的父親是時任武穴市委副書記、外號“馮千萬”的馮漢武。馮家“喬遷之喜”時高調宴請賓客,吸引了群眾的眼球,也引起黃岡市紀檢監察部門的注意。

  黃岡市紀委查明,馮漢武多年來斂財近1300萬元,目前已追回1100多萬元。此案經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本月初移送黃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查實,馮漢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70多萬元、港幣3萬元。

  在校女兒購豪宅喬遷宴客奪眼球

  據黃岡市紀檢監察部門稱:今年52歲的馮漢武係武穴市人,曾任領導秘書,1993年起先後擔任黃梅縣副縣長、英山縣常務副縣長、蘄春縣委組織部長等要職,人脈深厚,2002年起任武穴市委專職副書記。他為人精明能幹,任縣級幹部16年,政策理論水平較高。2001年他在蘄春縣工作期間,曾被黃岡市紀委調查過,有一定反調查能力。

  2008年,一些舉報馮漢武的信息不斷匯聚到黃岡市紀檢部門:他被武穴人稱作“馮千萬”,其女兒在武漢有兩套房產,價值共300萬元;他與個體老板們交往甚密,經常有老板聚集在其家中抹牌賭博;他曾以“喬遷”名義廣發請帖,邀請企業老板、黨政幹部到武漢慶賀,借機收受禮品禮金,引起很大關注。

  調查中,馮漢武在漢房產的有關情況,成為舉報是否屬實的關鍵突破點。紀檢部門通過武漢市房產局了解到:2004年,馮還在上學的女兒以66萬元購得“都市經典”房產一套;2007年,她又以210萬元購得“東湖天下”房產一套。

  妻子賬戶“不平靜”“窮親戚”付高房款

  一名在校學生出手為何如此闊綽?巨額錢財從何而來?

  辦案人員調查中發現,馮漢武之女的購房資金,來自馮的內弟媳郭某的個人銀行賬戶。而據了解,郭某與其丈夫都是普通職工,根本沒有能力支持馮家購置豪宅。

  調查發現,馮漢武之妻宋某的銀行賬戶,與郭某的賬戶資金來往頻繁,且數額較大,而郭某的賬戶不僅時有大額資金進出,且與數名私營業主有往來。這些異常現象,說明馮漢武存在轉移贓款的嫌疑。

  經過進一步調查,個體老板伍某曾給深圳的盧某匯款30萬元,盧某隨後又給馮漢武的妻子宋某匯款30萬元。這二者之間,到底隱藏著什麽秘密?原來,馮漢武多次向有關單位打招呼,將某建築項目交由伍某開發,並為其減免了有關稅費;伍某為表示感謝,經盧某之手向馮行賄。

  至此,通過從外圍突破,馮漢武受賄的多個證據被查實。2009年5月14日,黃岡市紀檢部門正式對其實施“雙規”。

  在確鑿的證據麵前,馮漢武心智大亂,情緒一度失控。2009年7月初,審查進行到一個多月時,他累計交代了1500萬元的問題,扣除合法收入和債務,其違紀違法金額高達1300多萬元,其中涉嫌受賄人民幣200餘萬元、港幣6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60餘萬元。

  此後,馮漢武又用了近一個月時間,列出400多名向其行賄、送禮的人員名單。這些人員,散布武穴、蘄春、黃梅、英山以及廣東、浙江等地。

  高息放款收賄賂 斂財手法花樣多

  目前,有關部門已追回馮漢武的違法違紀金額1100餘萬元和部分港幣。今年1月31日,他因涉嫌受賄罪,被黃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11日被批準逮捕。同時,隨案查處相關人員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人。

  調查發現,馮漢武斂財方式花樣繁多。他經常借過年過節、外出學習、購房搬家,幹部調整以及解決幹部家屬工作之機,大肆收受禮品禮金;幫助建築商承接建築工程、幫助民營業主申報項目和申請資金,並從中收受“好處費”;向相關單位和個人變賣其收受的大量煙酒禮品,兌換成現金;編造外出辦事、向上送禮等理由,從財政撥款或到相關部門、鄉鎮後直接伸手拿錢,不留痕跡地據為己有;向其分管的單位領導打電話,為自己在商店、餐館的消費買單等等。

  另外,馮漢武還向有求於己的老板“放款”,利息高達20%—50%,變相受賄。

  據其交代,除了400多萬元存放在親戚名下之外,他還有大量贓款以“放款”形式存放在13名建築老板、私營業主手中。目前,辦案人員已追回這部分款項830多萬元。

  替人跑官跑項目 一雙貪手伸八方

  經黃岡市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本月4日,馮漢武被移送黃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2009年間,馮漢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70多萬元、港幣3萬元。

  如2007年—2009年,馮漢武在擔任武穴市委常委、副書記期間,在某大酒店項目建設等事項上為房地產老板王某提供幫助,為此先後5次收受王某“孝敬”的人民幣48萬元、港幣1萬元。

  2002年—2009年,馮漢武在廢鐵收購生意以及廢舊品回收市場征地拆遷補償等事項上,為陶某提供幫助,為此先後11次非法收受陶某的“感謝費”33萬元。

  馮漢武還利用一些幹部希望幫忙提拔和解決工作之機,大肆斂財。

  如2005年,他幫助他人從武穴市青林派出所所長調任交警大隊長,為此收受1萬元;2008 年,他幫該市教育局一名普教科長調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為此收受1萬元;2008年上半年,他接受武穴市民政局局長徐某請托,承諾幫徐某的兒子調動工作,為此先後3次收受徐某的7900元;2004年—2009年,他接受張某請托,在張由鄉鎮黨委書記調任武穴市交通局長、以及解決交通局人員編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先後5次收受2.1萬元;2004年—2009年,他接受武穴市農機局局長羅某請托,在農機局相關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先後7次收受羅某的7萬元賄賂。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