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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真正的撈屍人

(2010-08-22 13:21:57) 下一個
來源:大洋網  

  有這麽一群人:每當有溺亡、投河自殺事件,大家才會想起他們;經常與屍體打交道,但並非殯儀館的工作人員。他們,就是撈屍人。

  近年來,隨著全國各地媒體報道的多起“撈屍索錢”事件,撈屍人這個行業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平時的采訪中,記者也多次接觸到了揚州的撈屍人,他們的生存狀態如何?是否有漫天要價的情況?該如何加以規範?昨天,本報記者就此展開了一番調查。

  人少多為漁民兼職

  “也許有一天,連我們都不知道去哪找人來撈屍了。”揚州水上警方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目前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少之又少。

  “屍體浮在水麵上的,我們都自己打撈。”水上民警說,溺水而亡屬於非正常死亡,一旦發現,必須盡快打撈上來排查,檢驗是否屬於刑事案件。但打撈屍體,對於他們來說,真是一件頭疼的事。

  警方限於經費、人力等多方麵的條件,目前暫不可能專門組織一個打撈隊。如果遇到情況較為簡單,水警們還能處理;但如果屍體沉入水中、無法判斷具體方位,加上水域情況較為複雜的時候,警方隻能求助於長期在水上生活的漁民們。

  “我們本地的撈屍人,大多是漁民兼職。他們水性嫻熟,對水下情況也熟悉。他們下去撈,我們也放心。”警方表示,很多漁民在經濟上很困窘,平時主要以打魚或做雜工維持生計,有部分人接觸過一兩次屍體;為了多賺點錢,就幹起了這行。

  撈屍心理壓力太大

  “一般來說,在水麵遇險,最快捷、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向附近的漁民求助。”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大部分漁民也比較熱心,基本有求必應。可問題在於,如果遇險人成功救了上來便罷,如果溺水身亡了,絕大部分漁民都會對“撈屍”敬而遠之。

  “給你5000塊錢,你願意下到冰冷的水裏,找一具屍體嗎?”一位漁民接受采訪時反問。不少漁民對記者說,打撈屍體,本來就是一件很特殊的事;長期在水上生活的漁民,對屍體是更為忌諱。有人來求助,並非嫌錢少坐地起價,更多的時候是心理關過不去。

  “很多時候,死者家屬與漁民們討論的不是該給多少錢,而是如何‘避邪’。”水警對記者說,他們見過有的漁家,下水之前都要用大紅紙、紅布包船,有時還要選定時辰、大放鞭炮;漁民下水打撈時“全副武裝”,撈完之後還要用白酒洗手衝身。

  一位自稱有下水撈屍經驗的漁民總結說:沉入水底的屍體,大多是嗆水身亡。“有時候,撈屍體可以用滾鉤,還比較方便;但有時候條件不允許,就得下水撈屍。”他告訴記者,下水時一般不會帶燈,一方麵失事水域大多水渾,就算帶了也看不清;另一方麵,帶著燈一旦突然看到了屍體,那情形一般人都受不了。在漆黑的水下,完全憑借水性和觸覺,感知屍體的方位。

  “水下的情況,誰都不知道。順利的話,幾分鍾就能找到;遇到麻煩的,一整天連根頭發絲都抓不到。”找到了之後,撈屍人還要用工具固定之後,再拖上來。遇上在水中時間較長的屍體,撈完之後可能好幾頓都吃不下飯。

  大多隻賺個辛苦錢

  “我們經常會教育撈屍人,收費時要考慮到死者家屬的家境和心情。但有時候,他們真的很辛苦。”一位水警對記者表示,一般來說,他們幫助聯係的民間打撈者,警方都會向撈屍人建議收費標準。“少的時候,一個人一兩百塊錢就不得了了;最多的時候,在我們掌握的情況下,也就一個人300多塊錢。”而有的時候收費較高,基本上都是家人的心情迫切,或失事水域深、水麵廣、水流急、作業難度的確太大等原因造成的。

  有水警告訴記者,打撈一般至少要帶兩三艘船來;每條船上下水的、開船的、拉滾鉤的,加起來人員也要五六個。大多撈屍者都是AA製度,即辛苦來的錢平分;除去油費等,每個人能分到的真不算多。“撈屍人大多都是質樸的漁民,有時也就是想賺點外快,買包好煙抽抽。”

  另據記者了解,在長江、湖泊水域,情況複雜,撈屍就更為複雜、危險;相對內河來說,打撈費用要高得多。但對於死者家屬來說,再高的費用也願意支付——畢竟,按照風俗,人死了要見屍,並且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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