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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溪徽商績溪牛(ZT)

(2013-01-24 13:43:53) 下一個

 

績溪徽商績溪牛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
徽商故名思義是指徽州商人,又稱新安商人或“徽幫”。它是舊徽州府籍商人或商人群體的總稱。產生徽商的徽州是一個古老的地理概念,她位於皖、浙、贛三省交界的皖南山區,境內重巒疊嶂,川穀崎嶇,河流清澈,林木深秀,但可耕麵積很少,有“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莊園”的說法。傳統意義的徽州是指“一府六邑”,包括安徽的績溪、歙縣、休寧、黟縣和祁門,還包括江西的婺源。徽州的建製有著漫長的曆史沿革。秦代以前,徽州隨著不同時期分屬吳、越、楚各國,有“吳頭楚尾”之說。秦代設置黟、歙兩縣,屬鄣郡,漢屬丹陽郡。建安十三年(208)孫權統一江東,將歙縣分為始新、新定、犁陽、休陽四縣,加上黟、歙兩縣共六縣,建新都郡。太康元年(280),吳滅,新都郡被改為新安郡。唐武德四年(621)改新安郡為歙州。開元二十八年(740),設婺源縣,屬歙州。永泰二年(766)設祁門、績溪兩縣。唐代大曆四年(769)歙州領歙縣、休寧、黟縣、績溪、婺源、祁門六縣。宋宣和三年(1121)宋徽宗改歙州為徽州,“以績溪有徽嶺徽溪而名”,至此“一府六縣”的格局基本形成。明代湯顯祖非常羨慕徽州山水與富裕,他曾吟道:“欲識金銀色,須從黃白遊。一生癡絕處,無夢到徽州。”《徽商便覽》中說:徽州“萬山環繞,交通不便,大鄣、昱嶺雄其東,浙嶺、五嶺峻其西,大鱅、白際互其南,黃山、武亭險其北,路皆鳥道,鑿險縋幽。”徽州四麵環山,是個相對封閉的地域,境內天目山脈和黃山山脈是安徽省與浙江省、江西省的天然分界嶺。績溪境內的障山又稱三天子山,其主峰清涼峰海拔1787米;聳立在石台、祁門兩縣毗鄰處的牯牛降海拔1728米;拔起於休寧西北部的齊雲山,都是壯麗神奇的人間仙境。橫貫於歙縣、太平、休寧、黟縣之間的黃山群峰被明代著名旅行家徐霞客譽為“五嶽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嶽”。績溪古有“岩邑”之稱,境內崇岩峻嶺,重巒疊嶂,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40餘座。黃山山脈自西入境,逶迤東伸;天目山脈由東而至,縈行西延,兩者在徽嶺至叢山關一帶結合,構成長江水係和錢塘江水係的分水嶺。故績溪又稱“宣徽之脊”。古人常用“左接金陵右接杭”來形容績溪山水的形勝。北緯30°線橫貫全徽州全境,這裏地處北亞熱帶,屬於濕潤性季風氣候,具有溫和多雨、四季分明的特點。但與同緯度其他地區相比,氣溫較低,降水較多,日照較少,故夏季無酷暑,冬季無嚴寒。

徽州不宜於種糧,卻是林業生產的基地。森林覆蓋率很高,林木以鬆樹、杉樹和毛竹為主。徽州杉木,木理通直,堅韌耐腐,是上等建築和家俱用材。績溪是杉木主要產區。此外還有許多珍貴樹種和多種經濟林木,楠木、樟木、青檀、杜仲、銀杏、鐵杉、棕櫚等。徽人趙吉士說:“徽處萬山中,每年木商於冬時砍倒,候至五六月,梅水泛漲,出浙江者,由嚴州;出江南者,由績溪順流而下,為力甚易。”徽州還有最大的特產——茶葉。這在唐代茶聖陸羽著《茶經》時就有了記載。績溪境內產茶曆史可上溯唐代,以高山綠茶品質特佳著稱海內外。宋代官買片茶有勝金、嫩桑、華英、遠合、先春、仙苓諸名品。明清代績溪“芽茶”為貢品,乾嘉年間,“障茶”、“金山茗霧”躋身徽綠極品,飲譽滬、漢、杭。道鹹年間,“金山時雨”盛銷遼、津、膠、濟等處,為東北人士嗜飲。

徽州水係主要流向新安江和長江,境內水網密布,水資源豐富。徽州的河流小、河床窄、流速快、彎道多、流量變化大,水位暴漲暴落,但皆可放木排,也可行駛小舟,是徽州人走向外界的通道,是徽州山珍輸出和外界糧食輸入的通道,可以說這是徽州人的生命線。

徽州“山限壤隔,民不染他俗”,獨特的地理環境,一如陶淵明筆下的“桃花源人家”。徽州山民“依阻山險,不納王租”,有山高皇帝遠之感覺。正因如此,從東漢未年至唐宋時期,中原許多士民,或避戰亂、或躲禍患,紛紛南下徽州,並將此作為生存的寶地,安家定居,繁衍子孫,亦有來此為官,來此遊玩者,因慕其山清水秀落戶謀生。曆史上有三次大的遷徙,兩晉的“永嘉之亂”,唐末的“黃巢起義”,兩宋之際的“靖康之亂”,徽州人口不斷增加。據《績溪縣誌》記載:績溪從南北朝梁大同六年(535)置良安縣時起,到清道光三十年(1850)時,全縣人口增至22萬人,人口增加4倍多。人口持續不斷增長,人均耕地卻在不斷減少。這一“增”一“減”使得績溪縣民麵臨生存的巨大壓力。

麵對這一生存困境,績溪人應對挑戰的辦法,就是在農耕之外,從事其他行業,一是手工業,二是商業。績溪有句民諺:賣田賣地,賣不掉手藝。唐宋間,績溪製瓷手工業相當發達,從已發現的霞間、仁裏、湖裏等十餘處窯址來看,當時績溪的製瓷業已相當發達了。正是這種手工業的產生和發展,使績溪誕生了澄心堂紙,天目瓷、徽墨、絲綢等手工業品,績溪成了徽墨之鄉、徽菜之鄉、絲綢之鄉。績溪和古徽州他縣這種商業的產生和發展,終於催生綿延千年、稱雄400載的徽商,使中華大地出現了“無徽不成績,無績不成街”的奇跡。

第二節風氣漸成習

徽州至今還在流傳著的一首歌謠:“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歲,往外一丟”。這首充滿強烈的衰怨之情的歌謠,道出了徽州人的一種習俗。也就是說,在徽州十三四歲的少年,就會被“狠心”父母“往外一丟”。丟在外麵幹什麽?丟出去當學徒,學做生意。

經商是績溪和徽州人的習俗。“以賈為生意,不賈則無望”。清康熙《徽州府誌》說:“徽之大抵居十之五,民鮮田疇,以貨殖為恒產。”明代大文豪王世貞在《贈程君五十序》中說:“大抵徽俗,人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其實則十一在內,十九在外。”金聲說,徽州“民皆無田,而業賈遍天下”。顧炎武也說,徽人“中家而下,皆無田業,徽人多商賈,蓋其勢然也。”業商蔚然成風。

“丈夫去四方,不辭萬裏遊。新安多遊子,盡是逐蠅頭。風氣漸成習,持籌遍九州”。經商作為一種傳統習俗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之功,是漫長歲月的變遷而逐漸形成的。徽州經商傳統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公元三世紀的東晉時期。《晉書》卷28《五行中》有這樣一段記載:“海西公時,瘐唏(即司馬唏)四五年中,……燕兮輒令倡妓作新安人歌舞離別之辭,其聲悲切”。《知新錄》作者許承堯將離別之辭與商人聯係起來,斷言:“徽俗好離家,動輒數十年不歸。……則知此風自晉已然。蓋新安居萬山之中,土少人稠,非經營四方,絕無治生之策。”唐代著名詩人白居易的《琵琶行》中寫道:“商人重利輕別離,前月浮梁買茶去”。詩中的“浮梁”就是今天的江西的景德鎮,與徽州緊鄰,由於當時交通不便,徽州的茶葉要運到江西的浮梁縣進行交易。可見從唐代起,浮梁就是國內重要的茶葉集散地,也是徽商外出的重要通道。

曆史上三次北方人口的大遷徙,除帶來徽州人口結構變化和人口總量的增加,也帶來了中原地區先進文化和先進的生產技術,打破了古徽州土著山越人的封閉,衝擊了徽州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滲進了先進的商品經濟意識,逐漸孕育出經商的習俗。曆史上三次動亂,特別是南宋定都臨安(今杭州),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隨之南移,促使長江中下遊經濟、社會得到繁榮,到處充滿著商機,這為緊鄰的徽州提供了便利,吸引了更多的徽州人走出大山,走向商業,走向全國。

績溪蘊藏著豐富的山珍,為經商提供了充足的貨源。他們把木材紮成排,沿著奔流不息的新安江直下江浙、滬杭。茶葉是主要經營商品,早在唐宋,徽茶即享盛名。績溪上莊胡適家族、汪立政家族、龍川胡沇源家族都是經營茶葉世家。澄心堂紙、汪伯元筆、徽墨、龍尾歙硯,從唐宋開始就成天下文人墨客爭欲得之的“文房四寶”。績溪商人往返徽杭、江浙,不僅把徽州豐富的土特產品遠銷外地,而且從外地輸入本地需要的物品如鹽、糧、布,貿通有無,貨暢其流,經商之風便日漸濃鬱,胡適先生在《自述》中寫道:“因為山地十分貧瘠,所在徽州耕地甚少。全年的農產品隻能供當地大致三個月的糧食。不足的糧食,就隻有外地購買補充了。所以我們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況下,為了生存,就隻有脫離農村,到城市裏去經商。因而,績溪和徽州商人幾千年來,我們徽州人就注定地成為生意人了。”千百年來積累的經商習俗,是徽商形成的最大的“人和”。

第三節時勢造徽商

早在晉時,徽州就已有經商的習俗,唐宋時代,徽州經商之風更甚,南宋開始出現擁有巨資的徽商。但迄至宋元之際,還是散兵遊勇式居多,具有單個鬆散型特點,沒有形成“商幫”。一個商幫的形成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一批手握大量資本的巨商,作為中堅。二是出於經營和競爭的需要形成以地域為紐帶的聯合。而徽商真正作為一個商幫的形成是在明代尤其是在明代中葉。

中國經濟和文化在宋代曾達到相當高的水平,經過元代之後在明代又迎來一個經濟高潮。明朝朱元璋定都南京,到永樂皇帝朱棣遷都北京,仍定南京為陪都。四方商賈在此雲集,商品貨物堆積如山,街頭巷尾人群熙攘。到成化弘治兩位皇帝時,南京更呈現一派“五方輻輳,萬國灌輸”的景象,南北商賈爭著來此貿易。國家的穩定促進經濟的勃蓬發展,明代的農業生產工具已經達到傳統農業下的完備。人力犁、風力水車得到廣泛運用,龍骨車得到改善,並使用畜力,農業的耕作方式得到改進,農業的發展為工商業提供物質基礎。明朝中葉以後,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封建國家的賦役製度也產生了相應的變化,自金銀花的征收到一條鞭法的推行,賦稅折征貨幣的部分日益增加,以致占有賦稅總額的絕大部分。這一變化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反映,又是促進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績溪縣誌》記載,明初賦製以當出產品為主,亦可銀錢代輸,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官民田土糧賦就基本上以錢銀交納了。

明初政府為了北方邊防,動用浩大人力物力修築長城,東起山海關,西到嘉峪關,綿延萬餘裏。又在邊關設置重兵防守,先後設立遼東、宣府、薊州、大同、山西、延綏、寧夏、固原、甘肅等九個邊防重鎮,駐軍八十餘萬。為了解決軍需問題,洪武三年(1371年)實行“開中製”。即利用自己手中的食鹽專賣權,吸引廣大商人運糧到邊境。其具體執行辦法為,商人首先按照官方要求將糧食運至指定的地方換取鹽引(明代由官府發給鹽商支取食鹽的憑證),然後拿鹽引到指定的鹽場支取食鹽,最後到相關的地方去銷售。在封建時代食鹽經營一直是政府的特權,因為鹽是人們生活的必需品,所以經營起來風險小,利潤高,是一樁隻賺不賠的買賣。“開中法”的實施,對山西、陝西商人有利,他們離邊境距離很近,販運糧食成本低,為晉商發展提供了一個重要契機。而對徽商來說,路途遙遠,不僅成本高,而且跋涉艱難,非常辛苦。明代嘉靖年間刊刻的《新安名族誌》,其中就記載了一些徽州人因“輸粟賑邊”而致富,甚至被授予官銜。到明弘治五年(1492)實行開中折色製,規定鹽商可以以納銀向相關機構領取鹽引,而不必再開中納糧。“折色開中”對徽州商人則非常有利,隻要繳納銀子,就可以領取鹽引,免受長途販運之苦。朝廷在揚州和杭州分別設立兩淮鹽運司,兩浙鹽運司,它們離徽州都很近。伴隨著“開中法”的改革,明政府還實行“綱運製”。將原先分散的鹽商編成商綱,在淮南,鹽院編了10綱,每年有1綱使用舊的鹽引,9綱使用新的鹽引,這樣就逐步消化了積累下來的舊鹽引。實行“綱運製”後,食鹽由個體商人經銷變為了群體銷售,徽州商人本來就重視鄉誼和宗族關係,他們結成商幫,承綱運鹽。明政府實行的折色製改革是以鹽商為代表的徽商開始真正走向曆史的舞台的“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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