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窗幽記

知過往,曆史鉤沉;探未來,我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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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老女人的呼籲:中國大陸最後的嚴刑峻法

(2010-05-23 18:39:17) 下一個

昨天一整天,采訪電話一直沒斷,因南京換偶案宣判,馬堯海被判三年半,這是近三十年來唯一的一起因換偶判罪的案例。
目前我國涉性的法律有兩大類六項。兩大類是按有無直接受害人來劃分的:強奸、奸淫少女和侮辱婦女這三項罪名是有受害者的性犯罪;聚眾淫亂、賣淫和淫穢品三項是無受害者的性犯罪。在我看來,我國有關性犯罪的法律中,有受害者的犯罪的法律條文問題較小,而無受害者的犯罪的條文問題較大。其中,數聚眾淫亂罪問題最大。
文革結束後,遺留下來的嚴刑峻法經過清理刪改,撥亂反正,基本上全都廢止了。在1997年,新版刑法最終取消了反革命罪和流氓罪,使公民不會再因為一些自願的沒有傷害他人的言論和行為受到懲罰,大大改善了我國的人權狀態,使公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比過去安全多了,不會動輒得咎,人們的公民權利意識也在提高。
聚眾淫亂罪是文革遺留下來的最後的嚴刑峻法,它原本是流氓罪的一個組成部分,30年前,換偶案處置極為嚴厲,首犯死刑,從犯無期徒刑和15年徒刑。流氓罪懲罰的不僅是多人性行為,而且包括所有婚姻之外的性行為(典型案例是一女子與多位男性發生性關係從而獲刑)。1997年取消流氓罪後,婚姻之外的性行為不再入罪,但是三人以上性行為仍需入罪,這就是聚眾淫亂罪要懲罰的行為。
馬堯海案充分暴露出聚眾淫亂罪的荒謬與過時。公民出於自願在隱私場所完全不傷害他人的私下行為,無論多麽違反習俗,都不應當動用法律手段來加以管束和懲罰,這是現代社會的共識。在我們這個正在現代化道路上飛奔的國度,這個法律顯得多麽原始、落後和野蠻!中國現在已經不再是那個人人拖著大辮子的野蠻落後的國家啦!讓我們共同努力,改變這最後的嚴刑峻法,割掉這根醜惡的辮子!
我們的目標是:第一,支持馬堯海上訴改判無罪;第二,呼籲有關部門盡快研究取消聚眾淫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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